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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留交

发布时间:2021-02-14 06:43:21

1、扣留车辆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 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10日(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中扣留车辆的时限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只扣留10日,而有的则会扣留40日。

(1)车辆留交扩展资料:

机动车被扣要注意事项:

1、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4、检验、鉴定不能在30日内完成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还可以延长。

5、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如批准重新鉴定,那么扣车时间还要计算一个检验、鉴定期限。

2、交通事故后车辆滞留交警队十五后必须放车是否有这一说

没有这一说,原则上,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走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提车了,能否快速提车就看事故责任人认定书什么时候下来了。

3、关于交警扣留车辆的问题

如果你的暂扣单上确实是你的签名,是你开的车的话,只要你的驾专驶证是在暂扣单之前属领取的,有正式驾驶资格,可以拿回你的车,并交纳未带驾驶证罚款50元扣1分
车辆为年审罚200扣6分,并及时参加年审。
如有其他问题可提出申诉!

4、“当日留交、保养车辆信息”用英文怎么翻译?这个“留交”到底是什么意思?

Retention and hand 就是保留和上交,那应该就是你自己保留一份,然后交出一份吧

5、车自己留下,能交牌照吗?

车牌号会在车辆过复户时注销,但是制车主可以在汽车过户或者报废后在新车上使用原车牌号,按照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6、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

可能在进行技术鉴定。一般在事故发生起10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作出后3日内放车,有必要的进行技术鉴定,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经上级批准不超过60日。给交警队打电话问问情况怎么样。

7、新交通法 扣留车辆条件

新交通法 扣留车辆条件;.
最新规定;.

8、交警扣留车辆是按什么日期计算的

你是因何事被扣留车辆的?
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一般而言不会超过30个工作日就会通知你领取车辆,否则属违反程序规定。

9、交警扣留车辆要交停车费???拖车费?

如果是交警扣车 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你不用给。如果交警要收 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电话或者写投诉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
所以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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