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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税务条

发布时间:2021-02-14 18:35:27

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车辆购置税减免税

一、概述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予以受理、审核、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汇总。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份四、生产企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2.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3.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并标明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及车辆型号,仅限车辆生产企业提供)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提出申请。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对需列入免税图册提起申请的,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转下一环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于每年的3、6、9、12月将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申请当期的4、7、10月及次年1月将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免税图册。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审核(1)审核《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信息,对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审核意见,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审批通过的,定期列入免税图册,将相关资料归档。

3、什么是车辆地税

车辆购置税来
车辆购自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 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83%*10%。

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为多少

第四十一条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过户”,是指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而车主发生变动的情形。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变动表》,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车主,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过户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转出和转入。(一)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档案转移通知书)。(二)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留存。对转籍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四条既过户又转籍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转籍办理档案变动手续。第四十五条 转籍车辆档案资料交接程序如下:(一)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将档案资料连同档案转移通知书,交由车主自带转籍。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复印留存转出的全部档案资料并保存60天;(二)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立档案;(三)转籍过程中档案丢失、损毁的,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档案留存期限内,可向车主提供留存档案,每页加盖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变更”,是指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批准的车主名称、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发生变更的。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纳税人应填写变动表,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车主,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变更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第四十七条 完税证明的样式、规格、编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并印制。  第四十八条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表、补证申请表、退税申请表、变动表、档案转移通知书的样式、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使用。

5、个人一辆轿车租赁给单位,发票怎么开,税额是多少

公司租用的个人车辆,属于个人动产租赁行为,缴纳增值税,应该去国税开发票,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为17%的增值税税率)。

个人租赁汽车,到国税来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租赁合同、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代征。

税前扣除必须凭有效、合法的票据,不开租赁发票,租赁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需要代征的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另外还要缴纳租赁费金额0.1%的印花税。

(5)车辆税务条扩展资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三个(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

1)出租动产过程中发生的税金&教育附加

2)修缮费,允许每次扣除800元,一次扣不完的,可递延到下次扣,直到扣完为止;

3)每次收了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以上的,定率20%扣除;

个人出租车辆属于财产租赁所得,所以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个人去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带什么

个人去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带身份证、车辆价格证明(如购车发票、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6)车辆税务条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7、我买了一辆车,去国税局交税,有哪些流程

拿上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一式三联)购置税申报表 去户口所在地的国税交税就可以了 1、车辆购置税=成交价÷(1+17%)×10%。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购税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保留到元,元以下金额舍去。 2、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因此,车辆别人发票上少开点钱,如果低于国家税务总局采集的该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如果发票开具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征税时,不按照发票上注明价格计税,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采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8、目前车辆购置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1.政策规定和主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④已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⑤农用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1辆小汽车。
3.2017年12月末,四部门发出的一份通知,给新政频传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又带来了一个重磅利好。这份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科技部下发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9、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

一、确定纳税申报时间。
纳税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填报《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到指定办税服务大厅车辆购置税申报窗口请购或到国税局网站下载、打印《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依填报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纸质报表或在税务局网站上直接填写申报表。
三、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填写好《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或采用网络远程预申报的方式,即通过国税网站填写《车辆置税纳税申报表》网络远程预申报,再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须持相关资料包括:

(一)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四、缴纳税款
申报同时,纳税人按税务机关核准的税款进行缴纳。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予以办结。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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