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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免除险

发布时间:2021-02-15 15:31:35

1、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否可以免除条款中所说的绝对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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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中的绝对免赔率与不计免赔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两者是对事故免赔金不同的诠释。两者的区别如下。

2、汽车盗抢险 免除责任

车损险免赔率有哪些具体规定,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车损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第三者责任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
车上货物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
盗抢险:全车损失实行20%的免赔率。
无过失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无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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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中的“无责条款”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此明显的“无责不赔”条款,并没有大大方方地写在“责任免除”中,反而躲躲闪闪地以八号字的字号,写在了“赔偿处理”中。
撞了亲属不能获赔
不少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将驾驶人或车主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被撞,列为免责条款,即采用这种约定方式来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新车价投保旧车价理赔
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
交强险浮动费率
比如,酒后驾驶行为的费率上调30%;闯红灯一次,费率上调10%;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的,费率上调20%。发生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次(含)以上的,保费也将上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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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上人员险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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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
2.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建议你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
3.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
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算是对家人和乘客负责。
4.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
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
5.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

4、机动车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

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2、保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如果您的车被盗抢超过三个月未找回,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车被盗抢后,在三个月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4、常见除外责任:
(1)保险车辆被盗抢,缺少哪些证明会增加免赔率?盗抢险中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所以您尽量不要将这些物品单独放在车里。
(2)我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火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致使第三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无论任何人驾驶该车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为责任免除。
(4)我车的部分零件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盗抢险指的是全车被盗或被抢,所以对于部分零件(如车轮、天线等)和新增设备(如音响等)单独被盗,保险公司不赔。
(5)我的车被债主偷走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6)我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人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人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这是通用条款来的,而楼主所购买的车险是哪家保险公司的?又是那个支公司承保的呢?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分析,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业内分A.B.C.呵呵.保监会未来会统一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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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损失险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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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明确的是哪些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无关,主要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件。一般分为四种类型:(1)不承保的风险,即损失原因免除。如现行企业财产基本险中,保险人对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即损失免除。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不承保的标的,包括绝对不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和可特约承保的标的,如金银、珠保等。(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注意免责事项保险合同都有“责任免除”的约定,如地震、爆炸等灾害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一些特定的险种,更是对很多看似相关的责任予以除外,如车损险,听起来似乎只要汽车受到损失,就可以赔偿,事实上不是。汽车自燃时,保险公司就不赔;玻璃破碎,保险公司也不赔;汽车轮胎单独爆裂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轮胎损失费用,但如果汽车由于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除轮胎损失费用之外的损失。

6、汽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包括哪些条款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内事故,致容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赔偿金额 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 1-绝对免赔率之和)
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 1-事故责任免赔率)×( 1-绝对免赔率之和)

7、风险免除和什么属于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风险免除和损失免除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损失原因的免除)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

1.风险免除

风险免除是指损失原因的免除,主要包括: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非被保险人直接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2.损失免除

损失免除是指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主要包括: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5)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6)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7)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8)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9)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0)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1)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12)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

8、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包括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责复任免除
第六制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第三者责任险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车辆强制险的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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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责任免除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具体有以下几项:
首先,如果发生事故的另一个车辆,相关手续不全或保险不全的话,就可以享受车损险责任免除。车辆每年都需要缴纳交强险的,并且是强制执行的,如果肇事车辆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话,无论是谁的责任,己方都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另外,如果肇事的另一个车辆是特殊的机械车或特种车,但驾驶员并没有特种车的驾驶执照和资格证,这种情况下己方的任何也是可以享受车损险责任免除。另外有一些车辆是只有在工作时间才可以驾驶的,工作时间以外,驾驶人员并不具备这些车辆的驾驶资格遇到这种情况,并发生事故的话,己方也可以享受车损险责任免除。
第三点,如果肇事车辆属于犯罪的话,也可以享受车损险责任免除。这里所说的肇事车辆属于犯罪的情况是指,肇事后车辆逃逸,或者是有明显故意伤人倾向的交通肇事事故。对于这种情况,也可以车损险责任免除。
第四点,如果车辆的驾驶员不符合规定的话,也可以执行车损险责任免除。比如说驾驶员处在实习期或驾驶员的,驾驶执照与驾驶车辆的型号并不符合,还有如果驾驶员属于醉酒驾车的话,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执行车损险责任免除。
最后,在购买车损险的时候车损险责任免除的相关范围,在保险合同上都是有注明的,必须认真阅读。正常情况下签订商业车险的时候保险员都会对相关的责任免除条例进行详细的讲解,如果车险员没有详细讲解的话可以要求他们进行讲解。
很多人在签订商业车险的时候都没有对车损责任免除进行应征阅读和详细的了解,所以在发生一些事故的时候,有些投保人跟车险公司会发生相关的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后月车险公司无法进行调解的话,也可以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10、车损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车辆损失险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三) 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4、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扣分达12分,仍然驾驶机动车的。 5、利用保险车辆进行犯罪活动;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不受此限);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 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两人同在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两车均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保险人不予赔偿。 又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单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车碰撞。甲车损失10000元、乙车损失5 第三者责任险 000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赔偿方式是:保险人赔偿甲车的车辆损失险7000元,乙车的一切损失及应承担甲车的30%的经济责任一概不予赔偿。(2)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私有车辆、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具体有以下4种情况:? ①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根据独立经济的户口划分区别。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员指每户中的成员,而不能单纯按是否直系亲属来划分。夫妻分居两地,虽有两个户口,因两者经济上并不独立,实际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户口。 本条应遵循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②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他们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③私有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私人的车辆。如个人和私营企业等的车辆。 ④个人承包车辆:以个人名义承包单位、他人的车辆。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 2)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于保险车辆增加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拖带障碍车不在此列)。但拖带车辆和被拖带车辆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对车辆损失部分负赔偿责任。 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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