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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车辆报废

发布时间:2020-08-10 12:14:17

1、北京市机动车报废流程

京市交管局回复: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号牌;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六)属于需要监销的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地点:
(一)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在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2、北京市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是多少

北京市现在对车辆没有报废年限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私人小轿车等非运营车回辆,9座以上的汽车使答用年限是10年,9座以下使用年限是15年。到了使用年限后,国家对车辆不会强制报废,但每年都会对车辆检测,直达更新报废。

3、外地车可以在北京作报废吗?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车是可以在北京报废的,在报废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3)北京市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请问在北京市,在哪里办理车辆报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办理下来,谢谢。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号牌;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六)属于需要监销的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地点:
(一)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在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5、北京市汽车报废保留原车牌号如何办理

北京购车新政出台后,市民卖车或报废车辆之后,如在半年内购买新车,原车牌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规定:小客车(二手大客车暂时没有规定)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可申请使用原车牌号,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了购车指标,并且获得指标、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均未超过半年。那么卖车如何保留原车牌号呢?

现在如果您要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二手大客车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本市机动车在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牌号可保留半年

但是,如果车主是在2010年12月24日以前将名下车辆报废或出售,却没有立即购买新车,二手大客车现在则必须先通先摇号获得购车指标,在办理新购小客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申请人不但要满足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还要在获得购车指标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

6、北京市汽车报废保留原车牌号如何操作

北京购车新政出台后,市民卖车或报废车辆之后,如在半年内购买新车,原车牌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规定:小客车(二手大客车暂时没有规定)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可申请使用原车牌号,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了购车指标,并且获得指标、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均未超过半年。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本市机动车在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牌号可保留半年
但是,如果车主是在2010年12月24日以前将名下车辆报废或出售,却没有立即购买新车,二手大客车现在则必须先通先摇号获得购车指标,在办理新购小客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申请人不但要满足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还要在获得购车指标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

7、北京市汽车报废保留原车牌号如何申请

北京购车新政出台后,市民卖车或报废车辆之后,如在半年内购买新车,原车牌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规定:小客车(二手大客车暂时没有规定)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可申请使用原车牌号,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了购车指标,并且获得指标、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均未超过半年。那么卖车如何保留原车牌号呢?

现在如果您要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二手大客车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本市机动车在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牌号可保留半年

但是,如果车主是在2010年12月24日以前将名下车辆报废或出售,却没有立即购买新车,二手大客车现在则必须先通先摇号获得购车指标,在办理新购小客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申请人不但要满足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还要在获得购车指标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

8、北京市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报废手续: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8)北京市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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