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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有序

发布时间:2021-02-19 08:46:49

1、遇前方路段车道减少,车辆行驶缓慢,为保证安全有序应该怎样做

遇前方路段车道减复少,车辆行驶缓慢,制为保证安全有序应该依次交替通行?

A、穿插到前方排队车辆中通过
B、依次交替通行
C、加速从前车左右超越
D、借对向车道迅速通过

答案:B

最佳分析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2、车辆通行两大原则

 通行原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必须遵守的基本通行规则,《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专》规定的通行原则有属二条:即右侧通行和各行其道.
右侧通行的含义,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牲畜在道路上通行时,其所处的位置应当在道路中心右侧的车行道内.道路中心的确定方式有二种,漆划交通标线的,以黄色中心线为界;未漆划交通标线的,以道路宽度的中心为界.
各行其道的含义,是指车辆、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必须在规定的车行道或人行道内通行,即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

3、车辆的有序停放和通行,可以降低噪音和尾气污染吗

不是这样的.

4、十字路口,汽车通行顺序??急!!!

十字路口汽车通行顺序是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双方都是绿灯的时候,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优先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车辆通行有序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交通警察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指挥当事人立即停靠路边或者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处理,指出其违法行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5、遇前方路段车道减少,车辆行驶缓慢,为了保证安全有序应该怎么做?

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跟随前方车辆缓速行驶直到有序安全通过窄道。

6、学校红绿灯路口如何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每天上午6:30,道交联队员早早上岗,分上、下午于各自负责的学校内门口前进行交通疏导容,指挥过往行人及车辆有序通行,确保学校周边路面通行顺畅,避免学校门口因上学和放学车辆行人过多造成拥堵。此次校园周边交通疏导工作,有效缓解因开学造成的路面交通压力

7、关于交通车辆通行法?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有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实施条例》第51条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有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通行。如果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交通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通行。这里所说的“交叉路口”,是指道路上的“十”型路口、“T”型路口、“X”型路口等有两条以上交叉的道路路口。关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具体规定,各种符号表示什么意思,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都应当熟练掌握。但是,这些交通信号标志也不是永远不变的。由于目前这些交通信号标志还不健全,要与国际交通信号的标志接轨,还需不断增加新的标志,驾驶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掌握新规定,以避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发生。
机动车在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也没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机动车驾驶员首先应当减速慢行,如果遇有行人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先让行人通过。遇有优先通行的车辆,应当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一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讲,应当形成一种自觉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的交通才能有序而不乱。这里所说的“优先通行的车辆”,是指本法规定的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8、交通道路行驶规则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有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实施条例》第51条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有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通行。如果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交通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通行。这里所说的“交叉路口”,是指道路上的“十”型路口、“T”型路口、“X”型路口等有两条以上交叉的道路路口。关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具体规定,各种符号表示什么意思,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都应当熟练掌握。但是,这些交通信号标志也不是永远不变的。由于目前这些交通信号标志还不健全,要与国际交通信号的标志接轨,还需不断增加新的标志,驾驶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掌握新规定,以避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发生。
机动车在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也没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机动车驾驶员首先应当减速慢行,如果遇有行人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先让行人通过。遇有优先通行的车辆,应当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一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讲,应当形成一种自觉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的交通才能有序而不乱。这里所说的“优先通行的车辆”,是指本法规定的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9、巽寮圩镇路段返程车流较大,车辆有序通行

惠东县城各主要路段、各高速出入口交通畅顺。广惠高速东延线跨海大桥车流龙尾距离收费站约1公里,巽寮圩镇路段返程车流较大,车辆有序通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0、什么叫依次交替通行?

依次交替就是指两股同向的车只能从一股车道驶出时,两股车道上的车交替通行。也就是说左面车道的车走一辆,右面车道的车走一辆,这样不会出现其中一股车道等待很长时间的情况。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0)车辆通行有序扩展资料

为提高通行能力,北京市交管部门在部分拥堵路段试点“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石景山交通支队负责人说,“拉链式”交替通行指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车道车辆交替通行,反复有序行进。

据统计,试点路口采取“拉链式”交替放行后,通行效率较交替通行前增加15.6%,车速提高7.6%。

交管部门表示,为避免市民因不熟悉该通行方式而产生违规,试点初期交管部门将重点加强交替通行引导工作,待推行一段时间后,交管部门将依托科技监控设备进行监管。违反交替通行规则的违法车辆,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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