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志爆

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志爆

发布时间:2021-02-19 19:56:02

1、危险品运输车辆没悬挂危险标志。该怎么处罚

对于未挂危险品标识的运输车辆,依法应由交通运输部门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请问危险品运输车的防爆等级有哪些?大家帮帮忙啊

爆炸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

4.1.5 排气系统要求:
4.1.5.1 发动机排气系统排气管的走向要合理,应能避免对燃油箱和货物的热传导和热辐射。
4.1.5.2 排气管与油箱的距离至少保证100mm。
4.1.5.3 排气管与货物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00mm;排气管与货物垂直距离应大于250mm,并有隔热装置。
4.1.5.4 发动机排气消声器要选用防火型或加装防火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前端,其出气口要远离运输
货物,距离不得小于0.5m。
4.2 整车要求
4.2.1 质量参数
4.2.1.1 车辆的质量参数必须满足GB1589 及GB7258 的要求,且不得超过该底盘允许的最大总质量。
4.2.1.2 车辆的额定载质量应符合有关部门对爆炸和剧毒化学品的破坏特性所规定的载质量的要求,最
大不得超过10t。
4.2.2 尺寸参数
4.2.2.1 车辆的尺寸参数必须满足GB1589 及GB7258 的要求。
4.2.2.2 车辆的最小离地间隙不得小于300 ㎜。
4.2.2.3 罐式车辆满载时的质心高度与轮距的比值不得大于0.9。
4.2.3 罐体容积
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3,运输剧毒品的罐式车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
m3。
4.2.4 罐体基本要求
4.2.4.1 常压罐体必须符合GB18564 的要求,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 的规定。
4.2.4.2 罐体及罐体上的管路及管路附件不得超出车辆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并应得到侧面及后下
部防护装置的有效防护,且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及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
不得小于150 ㎜。
4.2.4.3 罐顶应设置倾覆保护装置,以用来保护当倾覆发生时,罐顶的管接头、阀门及其它附件不致损
坏,从而避免造成罐内所装载的介质泄漏。罐顶的管接头、阀门及其它附件的最高点必须低于倾覆保护
装置的最高点至少20 ㎜。该倾覆保护装置应能承受相当于2 倍的车辆满载质量的负荷。该装置应是封
闭的,同时必须装备有能把积聚在倾覆保护装置内的液体排到远离任何车辆结构性部件外的排放阀。
4.2.4.4 底部卸料的罐式车底阀应有截断装置,当卸料管由于撞击等外界突发事件拉断时,能迅速封闭,
以防物料大量泄漏。底阀远程控制器应靠近卸料装置,并应设置手动紧急切断装置,以便当紧急事件发
生时能快速关闭所有的底阀。
4.2.5 厢体基本要求
4.2.5.1 货厢基本结构为金属骨架、金属蒙皮封闭式,金属骨架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内外蒙皮与货厢钢骨架贴合紧密、平整,不允许有空鼓缺陷。
4.2.5.2 货厢内蒙皮应采用有色金属材料或船用胶合板,船用胶合板应涂防火涂料。
4.2.5.3 货厢板面内外蒙皮之间采用阻燃隔热材料填充。货厢侧壁或前后壁板应设置具有防雨功能的通风
窗。货厢内应装设感烟火灾探测器,并与驾驶仓连接。顶板外蒙皮可采用防雨、防火性能较好的非金属
材料。
4.2.5.4 货厢门口应安装密封条。密封条应固定可靠,防雨防尘密封良好。
4.2.5.5 货厢门铰链应固定可靠,旋转自如。锁止结构安全可靠。
4.2.5.6 货厢内不得装设照明灯光,不得敷设电气线路。
4.2.5.7 货厢内应设置货物固定紧固装置,在货厢前壁、侧壁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绳钩。
4.2.5.8 总质量大于2000kg 的车辆,货厢后门和侧门上应设置防盗报警装置;总质量大于9000kg(含
9000kg)的爆炸品、剧毒品厢式运输车驾驶室内应装监视器,其摄像头应设在货厢后部上端。
4.2.6 连接装置的规格强度
4.2.6.1 罐体或厢体应通过焊接或螺栓固定的支架锚固在底盘上,不允许采用集装箱形式的快速连接方
式。
4.2.6.2 连接装置所采用的螺栓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8.8 级,螺栓拧紧扭矩应符合QC/T 518 的要求。
4.2.7 防静电措施
4.2.7.1 底盘、罐体或厢体、管道及其它相关附件等相关装置必须紧密接通,其以上元件的任意两点间
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Ω。
4.2.7.2 货厢内底板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厚度不小于5mm,系统电阻为104~108Ω。
4.2.7.3 需配置输送泵的车辆,应采用离心泵、叶片泵或其它不易积聚静电的泵,泵送系统应形成导静电
通路。
4.2.7.4 装卸软管所用材质应与所装运介质相适应,应采用防静电胶管,装卸软管两端金属件之间的电
阻值应不大于5Ω。
4.2.7.5 必须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柔软,展开、收回灵活,末端应装设弹性“鳄鱼夹”,接地线与车架
之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Ω。
4.2.7.6 车辆底部必须设置导静电拖地带,其性能应符合JT/T230 的规定,拖地带一端紧接底盘,另一
端轻触地面,拖地带末端与车架之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Ω。
4.2.8 应急灯
4.2.8.1 车辆应设有手提式照明应急灯,应急灯连续照明时间应不少于12 小时;若装运的是爆炸品,
则应急灯应是防爆的。
4.2.8.2 车辆应设有手提式黄闪灯,黄闪灯应符合GB14887 的要求。
4.2.9 消防设备与灭火器
4.2.9.1 驾驶室内应配有一个2 kg 的干粉灭火器,在车辆两边应设置4 kg 的干粉灭火器各一个;有特
别要求时,应设置与所装载介质性能相适应的4kg 灭火器一个,灭火器应固定牢靠、取用方便。
4.2.10 急救与人体防护
4.2.10.1 驾驶室内应装有收发两用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应存放有性能良好的扩音器一具。
4.2.10.2 剧毒品车辆上的每一工作人员最少必须配备一套护目镜及手套。
4.2.10.3 剧毒品车辆上的每一工作人员应设有一套正压呼吸器,且具有完全充气的气筒,可以维持三
十分钟的工作时间,呼吸器应符合GA124 的要求。
4.2.10.4 剧毒品车辆应放置一个设备齐全的急救箱,以便在任何时候均可即时取用。
4.2.10.5 剧毒品车辆应设置工具箱和随车配件箱,应配备装卸作业的防护用品和紧急处理的材料、器
具。
4.2.10.6 剧毒品车辆内应备有一手提“有毒物品,危险勿近”的中英文警告牌,字体应为120 毫米正楷,以便在采取应急措施时展示出来,该警告牌应能放置在道路上以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
4.2.10.7 车辆内须存放应急措施指南,列载以下各项应急措施,随时可供参考:
a) 警方及消防部门的报警电话;
b) 如怀疑泄漏气体,尽可能把车辆驶至空旷地方,确保司机和其他人员处于漏出气体的迎风位,
同时应尽快佩戴呼吸器;
c) 发动机熄火;
d) 不要有明火;
e) 不准吸烟;
f) 利用车辆内存放的手提警告牌及黄闪灯,在道路上放置标志,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
g) 如果发现有物料泄漏的情况,应及时关掉相应的开关,或在可行的情况下,用阻止物料泄漏的
工具或物料来阻止物料泄漏。

你可以搜搜这个标准

3、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志和物品不相符怎么处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第八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4、公安上对于未挂危险品标识的运输车辆如何处罚?

依据《危险复化学品安全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第八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5、国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是怎样规定的?

国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两类。

1.标志灯

(1)标志灯的结构标志灯包括灯体和安装件。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状,由灯罩、安装底板或永磁体(A型标志灯)、橡胶衬垫及紧固件构成。标志灯正、反面中间印有“危险”字样,侧面印有“!”,灯罩正面下沿中间嵌有标志灯编号牌。

(2)标志灯的类型按车辆载质量、安装方式分型,见表5-1。

表5-1 标志灯类型

注:①金属托架为可选件,金属托架按底平面与标志灯基准面的夹角γ,γ分别为30°、45°、60°。

(3)标志灯的规格和尺寸A型标志灯见图5-1和表5-2。B型标志灯见图5-2和表5-3。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杆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5-1 A型标志灯

表5-2 A型标志灯尺寸

图5-2 B型标志灯

注:尺寸标注见A型标志灯

表5-3 B型标志灯尺寸

C型标志灯见图5-3。C型标志灯灯体尺寸与B型相同。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托架、金属托架与汽车导流罩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5-3 C型标志灯

(4)标志灯编号牌每个标志灯应有一个确定编号,编号规则如图5-4所示。

图4标志灯编号规则

编号牌为长100mm宽20mm铝质金属牌,编号字体为黑体,用腐蚀工艺制作使边框与编号适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如图5-5所示。

图5-5 标志灯编号牌

编号牌用螺栓或粘贴方式固定于标志灯正面下方、中部,编号牌下沿距灯罩底沿1mm。

(5)技术要求

1)标志灯的光源为荧光物质。按照《安全色》(GB 2893—2008)中安全色与对比色的规定,灯罩为荧光黄色,正反面边框线条为黑色,字体为黑色黑体;侧面“!”为黑色黑体,线条、字体和符号使用反光材料附着或印刷。

2)灯罩材质为ABS树脂,应一次注塑成型,表面光洁无气泡,有较好的耐低温、耐高温、抗振动、抗冲击性。

3)荧光黄色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至少保持两年不褪色,黑色边框线条、字体及符号至少两年不褪色、不剥落。荧光物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两年。

4)灯罩材料内加入荧光物质或表面附着荧光膜,夜间发光的可视距离不少于150m,在夜间车辆正常行驶时不少于每10min会车一次情况下可持续达到发光要求。

5)安装底板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mm。

6)灯罩、橡胶衬垫、安装底板连接处应涂密封脂,防止腐蚀性气体或雨水侵入。

2.标志牌

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标志牌图形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的规定,标志牌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

(1)标志牌的类型和尺寸菱形标志牌的4个内角均为直角,边长、厚度按车辆载质量分型方式确定,见表5-4。

表5-4 标志牌类型和尺寸(单位:mm)

注:a代号中的“n”为数字1~18,标志牌图形中“编号”栏相一致,图形与“标志牌图形”栏相对应。

(2)标志牌的技术要求

1)基板材质为铝合金,工作表面贴覆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2)采用冲压成形工艺,使图形凸出量不小于0.5mm;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附录A规定的颜色以反光材料印刷图形。

3)反光膜、印刷图形能有效地防止酸、碱液或腐蚀性烟雾的侵蚀,使用寿命不少于2年。

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什么样的字样号旗

那是危险来品标志灯。自
文字内容是“危险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7、危险品和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有哪些

是标志灯和标志牌;
标志灯是安装在车头的,有三种型号。
标志牌是安装在车厢或者罐体的侧面,上面反映的是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
可查阅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经常贴有警示标志.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上所贴的危险化学品标志是() A.

A.图中所示标志是腐蚀品标志,故A错误;
B.图中所示标志是易燃液体标志,故B正确;
C.图中所示标志是自燃物品标志,故C错误;
D.图中所示标志是剧毒品标志,故D错误.
故选B.

9、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标志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因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标志是属于道路交通信号。

1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有几种?如何使用?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有三角形顶灯和矩形标牌两种。三角形顶灯在运输使用时必须端放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按车辆吨位分成两种:
D-l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吨(t)[含2吨(t)]以下车辆;
D-2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吨(t)以上车辆。
矩形标牌为金属板材,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运输使用时应与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同时使用,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


与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志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