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超限车辆认定标准

超限车辆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0-08-10 14:54:35

1、国家超限超载规定

交通部等七部委近日发布了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要求各地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要严格执行这次发布的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七部委认定的超载超限标准有六项:
一是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二是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三是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四是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五是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六是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七部委要求,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2、全国统一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认定车辆超限超载的标准是什么?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

1、货运车的超载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总质量最多不得超过49吨。原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车超限的认定标准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质量超过10吨”的标准,即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20吨,3轴车不得超过30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

这次统一执行的强制性新国家标准为: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车不得超过27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49吨。

2、小轿车的超载标准: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 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 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3、新交通法超载超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3)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4、国家超限超载规定是?

前四后四是三轴单机,现行的文件规定载货汽车每轴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也就是说车的车货总重(毛重)不得超过30吨。

前四后四简单通俗的说是商用车的一种类别,即前转向轮为两轴四轮,后驱动轮为两轴(桥)每组双轮共八轮,常见的“前四后八”的车辆有各种自卸货车,重型卡车,拖挂卡车等。

所谓前四后八就是说前面是四个轮后面是8个轮,前4 ,就是前面是双桥4个轮,后八也是双桥,就是8个轮子驱动,每个桥4个轮,每个桥的左右各2个轮,一般说双桥单桥,都是指后面有几个驱动桥。

(4)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其它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1、是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是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是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是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是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是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7、部委要求,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

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将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有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等情形,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名单。

参考资料: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中国新闻网

5、载货汽车超限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载货汽车超限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5)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4、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6、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指车辆装载运送危险化学品,超过了规定重量或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6)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并暂扣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

7、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是什么?

8、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第1至第5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下第6种情形,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上没有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及国务院七部委(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质检总局、安监局、工商总局、法制办)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10、路政部门对超限运输的罚款依据是什么?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

一、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二、同时2000年第2号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10)超限车辆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严重后果

超限运输的负外部性有如下几个特点。

1、在轮胎数一定的条件下,车辆对公路的损坏程度不是车辆载重的线性而是递增的幂函数,井艮据经验模型计算,当车辆由于超载增加1.2,1.4,1.6,1.8,2.0倍时,其对公路的破坏程度将分别递增至 2.2、4.3、7.7、12.9和20.4倍。

2、和传统的污染等外部性不同,超限运输的外部性不是在免费使用公路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是已经通过养路费、车购费及通行费支付了部分费用。

3、这种外在性不是单个企业作用于另一企业,而是包括个体户在内的众多的运输业户作用于同一种公共产品——公路。

尽管货运和公路设施同属公路交通部门,但由于运输系统和公路的养护与管理系统又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出现了外部性。

在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领域,外部性、“搭便车”或“大锅饭”是对过度使用和浪费的形象描述和比喻。我国在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出现超限运输的现象表明,市场是有不存在和失灵的时候。


与超限车辆认定标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