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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沪车辆登记

发布时间:2021-02-23 09:46:25

1、上海车辆沪牌如何办理

上海车辆沪牌上牌流程:

1、查询拍牌结果:拍牌结束后,对拍牌结果确认。

2、支付牌照费用:领取《额度证明》目前有网上支付和现场支付两种方式支付牌照费用,流程稍有差别。有网上支付+现场领取额度证明和网上支付EMS速递额度证明。

3、缴纳购置税,所需材料有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免税凭证的副联原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4、上牌所需材料有:汽车检测(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发票联+注册登记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的副联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车船税纳税/免税证明、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额度证明》

5、上牌流程:提交上述材料,领取《排队叫号凭证》,交验机动车;办证大厅等待选号;3个工作日后,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自行至车管所发证窗口领取牌照,或至邮政快递窗口办理邮政快递号牌手续,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凭《邮政快递详情单》(用户联) 和《号牌领取通知书》领取。

注意事项:

1、 额度证明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投标密码凭条》领取,不可代领。

3、 中标一周内需完成费用支付并领取《额度证明》尚未买车的用户,需在《额度证明》有效期内完成购车上牌。

3、如在有效期内无法完成上牌,可至车管所申请延期一次。

4、国家规定应在购车发票开具60日内缴纳购置税,逾期需按比例缴纳滞纳金。建议车主如长时间未拍中沪牌,可先行缴纳购置税。

(1)入沪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2016年6月20日讯,上海市交通委18日公布,市政府修订完善了《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对当前的客车额度拍卖规定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名下已有上过牌照车辆的人及名下已有沪牌的人不能再次参拍沪牌,而非本市户籍者则需要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同时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出具体要求。

2、进沪车辆通行证如何办理

到行驶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个人带好所有车及人的证件,单位带执照复印件及司机证件!你可以下你所在地的公安局网站下载表格,填好带去!
附嘉兴市规定:

1. 为什么要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上海世博会期间,进入上海市境的各陆路道口将实行安全检查特别措施,通过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将安全检查关口前移,凡取得《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可经由持证专用车道进入上海市的,一般情况下,道口安检民警对持证车辆免予检查。因此,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可减少等待安检的时间,也可以缓解道口车辆拥堵,为世博会成功举办作贡献。

2. 未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是否可以出入上海市境?

世博会期间,未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也可进入上海市,但公安机关对此类车辆需查验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并要实施其他安检措施,因此,无证车辆在浙沪道口可能会出现等待、拥堵现象。

3.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申领原则是什么?

(1)按需申领原则。即机动车辆所有人按照世博会期间出入上海市境的实际需求提出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2)分工审核原则。即对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及驾驶员按照单位自审或个人申领、公安机关审核的程序进行。

(3)一车一证原则。即每辆机动车只能申领1张《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4)免费办理原则。《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专用通行证的申领及补办均为免费。

(5) 方便群众原则。《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主要由各派出所受理发放,车辆申领新照、过户或办理年检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的车辆,也可到相应的车管所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4. 在哪里可以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材料?

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市(县、区)公安(分)局交警支(大)队、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均可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表》、《承诺书》和《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样张,同时浙江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申领材料电子版下载。

5.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何处提出申领?

根据我省《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发放实行“统一标准执行、分类组织实施”的原则,其申领按以下四种情形实施:

(1)军队(武警)机动车辆和人员,由部队系统内部自行发放专门证件,其证件样式报公安部门备案;

(2)党政机关车辆由各级交警车管所或县(市、区)公安机关指定的窗口办理;

(3)驻嘉部队及武警地方牌照车辆、其他单位车辆和个人私车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和制发;

(4)在世博期间,车辆申领新照、过户或办理年检的,办理事项的车管所也可受理、制发,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的车辆,相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也可受理、制发。

私人车辆如需委托他人驾驶的,车主应与被委托人一起至车主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6. 哪些个人车辆可以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本市号牌车辆,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以及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在我省临时居住人员所有的非本市号牌车辆,有进入上海需求的,均可依一定程序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7. 哪些单位机动车辆可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以下三类单位机动车经本单位审核并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无误后,可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1)本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或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

(2)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中外合资、外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所属及挂靠机动车辆;

(3)驻嘉军队(武警)所属的地方号牌车辆。

8. 应当如何使用《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申领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车辆进入浙沪陆路道口时,应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粘贴于申领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位置。

9. 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后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领证单位应在申领同时签订“责任书”,并履行以下义务:

(1)领证单位应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对公安机关告知的不得驾驶粘贴《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车辆出入市境陆路道口的驾驶员,单位不能安排其承担出入上海市境驾驶任务;

(2)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教育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府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3)保证本单位所属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和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携带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

(4)妥善保管,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领证个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府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保证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不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不携带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妥善保管《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不将车辆借给他人驶入上海市境,或不安排其他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人员驾驶本车进入上海市境。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0. 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程序是什么?

(1)自审。根据审核要求对机动车辆及车辆驾驶员进行审核。

(2)申请。申领单位将相关申领材料递交公安办证窗口提请审核。

(3)受理。对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当场受理。

(4)审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5)发证。对通过审核的车辆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11. 单位自行审核车辆应如何进行?

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按照“一车一表”的要求制作《车辆审核表(单位)》,对车辆从属关系、年检情况、出入上海市境需求进行审核,并在表中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

12. 单位自行审核车辆的标准是什么?

申领单位在对本单位车辆进行审核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应提交公安机关审核:

(1)非本单位实有车辆或挂靠车辆的;

(2)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超过年检有效期的;

(3)车辆在世博会期间无出入上海市境道口需求的。

13. 单位自行审核驾驶员应如何进行?

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可能驾驶粘贴《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的驾驶员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制作《车辆驾驶员审核表(单位)》,对驾驶员身份信息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核,并在表中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

14. 单位车辆驾驶员自行审核的标准是什么?

申领单位在对本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审核时,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应提交公安机关审核:

(1)车辆驾驶员身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2)车辆驾驶员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疾病史,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

(3)车辆驾驶员因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情绪不稳定,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

15. 个人车辆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程序是什么?

(1)车主本人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

(3)受理单位审核、发证。

16. 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申领、办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有无特别规定?

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申领、办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程序和标准上并无特别规定,但在所提供的材料上有所区别:单位送审的驾驶员中包含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所有私人车辆(含中国境内人员所有车辆但被委托人中有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的)时,除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外,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中国台湾地区人员需提供《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香港、澳门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

17. 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申领有何要求?

公安《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受理机关对提交申请、申领的材料必须是齐全、真实的,其中单位的信息应按要求进行汇总。

18. 单位提请公安机关复核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1)经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2)由本单位负责人(法人)签署的《责任书》;

(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外省市政府机关驻浙办事处所属车辆除外);

(4)《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车辆驾驶员审核表(单位)》;

(5)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

(6)驾驶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复印件(股东、退休再聘人员除外)。

19. 个人车辆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车主应准备以下申领材料:

(1)《〈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表》;

(2)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

(3)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驾驶证原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

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并与被授权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一同至公安机关申领。

20. 驻嘉军队(武警)所属地方号牌车辆如何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驻嘉军队(武警)所属地方号牌车辆自行审核后,参照一般单位申领流程出具书面申请,签署《责任书》,并制作《〈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和《〈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和申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直接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21. 车主能否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不可以,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车主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申领。

22. 车主《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扣押了(无《机动车驾驶证》),是否可以为其所有的车辆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可以。车主遇驾驶证吊销、扣押或未取得驾驶证的,可授权有驾驶员资格的人员(至少1人)代为驾驶车辆,出具《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与被授权驾驶员一同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至车主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23. 单位提请办证的车辆未通过审核,但确有出入上海市需要的,应当如何操作?

经公安机关审核决定不予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除被盗抢车辆外),如确有出入上海市境需要的,单位可在不予发证情形消除后再行提出申领申请。

24. 被委托驾驶人未通过审核,但车辆确需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应当如何操作?

因被委托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车主可在更换被委托驾驶人后重新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5.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应如何领取?

单位自递交申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凭《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复核受理回执单》和本单位介绍信至受理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公安派出所在发给《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将以《〈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审核结果告知书》的形式现场向申领单位反馈对未通过复核的车辆及驾驶员名单。

个人递交申领材料后,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制作《不予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决定书》当场予以告知(停电等突发情况以及办证人员过多情况下为3天之内)。

26. 车辆申领的《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世博期间一直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世博期间均有效,但公安机关如发现持证车辆发生不予发证情形以及准驾人员发生符合不得驾驶粘贴《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车辆出入上海市的,将自动注销相关车辆的《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和驾驶员准驾资格。

27.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被盗或遗失了怎么办?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应立即出具《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补办申请,并附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单位凭介绍信、个人持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原公安发证窗口挂失。受理挂失的公安发证窗口将出具《〈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

28.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后如何补办?

自挂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个人)可携带《〈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到原公安发证窗口提出补办申请,公安机关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29.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经单位和个人申请自行注销后,能否再次办理?两次申请时应如何操作?

可以再次申领。单位或个人车辆再次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时,其程序和需提供的申领材料与初次申领时一致。原则上,两次申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只可再次申领一次。

嘉兴市世博安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3、并在上海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上海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

4、物流货车入沪需要哪些手续?

为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从陆路入沪的车辆需持《入沪车辆通行证》,并接受严格的安检后方可进入。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必备材料●单位申领的,需要:(1)经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进沪车辆通行证〉申请书》;(2)由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除外);(4)《〈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 (单位)》、《〈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5)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私人车辆申领的,需要:(1)《<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2)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3)车主本人身份证(非沪籍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这些证件都要随身携带。世博会期间,对于未持通行证的大客车,安检人员要上车检查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核对人员与始发地登记信息,还要使用便携式炸药探测仪等设备对车辆进行严格安检。对于未持通行证的小客车,除了以上程序外,还要使用车底镜进行底盘安检,货车安检另需检查所运货物证明材料等。

5、外省车辆进沪怎么备案

一、要求来如下


根据上海自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第五条(禁止行驶车辆种类)

禁止下列外来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一)拖拉机;

(二)拖带全挂车的汽车;

(三)后三轮摩托车;

(四)农用运输车。


禁止外来机动车中的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第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外来机动车必须具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未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者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 (限制通行区域)

本市对外来货运机动车实行通行限制,划定限制通行区域。


限制通行区域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临时通行的规定)


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外来货运机动车,应当在限制通行区域外的道路上行驶。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外来货运机动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并遵守本市道路通行管理的规定。


二、违反要求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第二十五条 (罚则)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苏州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材料目录

一、《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样张1)
二、《承诺书》(样张2)
三、《授权驾驶委托书》(样张3)
四、申领车辆行驶证(原件)
五、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驾驶证(原件)
六、被委托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驾驶证(原件)

具体你可以在这里下载: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2848/download/gr/slclxz.doc

具体可以参阅下文:

《进沪车辆通行证》今起免费申领

管制时间:4月15日-11月15日 有证车辆进沪可走快速通道,无证则须排队安检

晨报记者 倪 冬 通讯员 忻文轲

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进行,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

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公安机关将在市界陆路道口对所有进沪车辆实施安全检查。为了缩短车辆安检等待时间,缓解道口拥堵,方便国内外宾客来沪,自即日起至世博会结束,公安机关将对进沪车辆审核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

本市所有单位和私人车辆车主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标准审核后免费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仅在道口使用,持证车辆可从专用车道快速验证后进入本市,无证车辆则依次排队逐车接受安检后方可进入。

领取《进沪车辆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与公安机关签署《责任书》和《承诺书》的义务,保证车辆进沪时不随车携带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不携带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和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不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收缴《进沪车辆通行证》。

A、申领地点

自即日起至上海世博会结束,市民可以到全市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4月15日起,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沪昆高速枫泾、G15沈海高速沪浙、G15沈海高速朱桥、沪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赵屯、沪太路洋桥等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申领。

全市公安派出所每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受理单位车辆申领;每天9时至20时受理私人车辆申领。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每天9时至20时受理单位和私人车辆申领。

B、申领方式

单位车辆申领 《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复核”的原则进行。

申领单位对申领车辆的从属关系、年检情况、出入上海市界需求等情况进行自审后,到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公安派出所申领 《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复核结果予以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经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二是由本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三是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等除外);四是《〈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五是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

申领车辆驾驶员涉及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时,按照第三种方式申领。

私人车辆车主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个人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原则进行。

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当场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三是车主本人身份证 (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四是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授权驾驶委托书》。

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私人车辆申领 《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其中,外国人需持有效护照(签证期内)、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台湾居民需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香港、澳门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和行驶证原件。

C、挂失、补办、换领及注销

《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单位车辆须凭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原件、《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私人车辆须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进沪车辆通行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挂失。

《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10个工作日后,单位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回执联》和单位介绍信,个人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回执联》和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提出补办申请。

公安派出所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原则上,《进沪车辆通行证》只补办一次。《进沪车辆通行证》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原则上,《进沪车辆通行证》只换领一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已经核发的《进沪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一)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法取得《进沪车辆通行证》的;(二)取得《进沪车辆通行证》后出现不予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情形的;(三)违反使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表格领取:申领所需表格及《责任书》、《承诺书》、《授权驾驶委托书》可在受理审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领取,也可在 “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www.police.sh.cn)上自行下载。

有证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应将《进沪车辆通行证》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位置,并根据道口指示牌从专用车道进入。

无证车辆:公安机关对持证车辆不再进行重复安检,对无证车辆将逐车查验“三证一单”(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确认无疑后予以放行,经验证、比对发现存在疑点的,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请广大市民配合安检,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外地车辆进沪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没有出台限制外地号牌车辆驶入主城区的措施,实行的是对高峰时段限外地号牌上高架道路的政策。
高峰时段限外地号牌上高架道路的政策的具体规定是:
工作日:7∶30-9∶30和16∶30-18∶30两个时间段延安路,南北,内环,逸仙,沪闵,中环高架、卢浦大桥和隧道都限制外地号牌车行驶。

8、外地车过户到上海需要什么手续吗?

外地车过户到上海所需手续:

(1)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 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 交验机动车;

(7)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 工程救险车、施工车、邮电车办理转移登记需经综合科审批;教练车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车驾管理科审批。

(8)入沪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外地车过户到上海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2、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参考资料:

网络-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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