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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办灭尸

发布时间:2021-02-23 22:52:46

1、车辆过尸双方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过户需要的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总结:车辆过户双方带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

2、车辆灭失所有证件都丢失了注销怎么办理?

你好。先去拿身份证去先注册登记证和大绿本。先注册先补办,后续注销。

3、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上述资料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送交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海关出具的机动车离开中国境内的出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其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5、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流程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辆办灭尸扩展资料

所谓机动车辆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参考资料:机动车辆--网络

4、如何办理车辆灭失?

如何办理车辆灭失?这个应该到车管所去。办理。

5、车辆灭失的证明材料指什么,应由哪个部门提供?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6、车辆灭失的证明材料指什么,应该由哪个部门提供?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7、汽车灭失证明怎么办

1、车辆灭失证明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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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灭火的,要由发生地政府出具因自然灾害造成灭火的证明;因失火造成车辆灭火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证明。

1、灭失是已经确定车辆已经报废

2、开了灭火证明,和其它资料齐全后去办理注销登记

8、如何办理车辆灭失

机动车灭失的只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8)车辆办灭尸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9、车辆灭失证明在哪里办?

车辆灭失证明,这个应该在当地的车管所办理,如果车子是被盗抢的话,需要在当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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