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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拍卖

发布时间:2020-08-10 17:07:31

1、拍卖的政府单位车辆可以入手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呵呵,上面的外行抄全部都没有接触过汽车市场,也不知道政府运作,说的全错,车管所只办理新车上牌和进行车辆管理,交警大队只负责进行交通秩序管理,都没有对罚没车的处理权,政府也没有相关罚没车的处理部门,这三者找都没用,短信卖的基本都是黑车,赃车和报废车,还经常会是骗钱的,也没用,政府对罚没车的处理方式是拍卖,想买罚没车应该去注意拍卖行的消息或报纸上的拍卖公告,看什么时候有罚没车的拍卖会,如果想直接去罚没车存放部门买基本是没有可能的,除非和当地政府有比较高层的关系

2、车辆拍卖

你好:
拍卖车辆的行为,根据拍卖法的规定,需要遵守一般的拍卖程序。比如告知瑕疵、真实的详细的介绍拍卖物品等。
车辆由于其特殊性,因此应当由特别的告知义务。不过拍卖的车辆分为两种,新车与二手车。
新车,只要是合格证书就可以了,如果质量不合格,可以找拍卖者或者生产商索赔,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二手车,这当然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车辆年检情况,及是否具有较强险的情况。因为车辆上路必须通过年检及购买交强险,这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条例明确规定的,拍卖的车辆没有通过年检及购买交强险,对于这辆车来说,是具有重大瑕疵的,这必须明确告知竞拍人。拍卖人不告知竞拍人,可能导致误解,一旦竞拍人在拍下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害后果,需要拍卖人承担。

3、公司名下的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吗?

个人欠债,公司名下的车辆不会被法院强制拍卖。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在公司的股份,在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法院可能会强制拍卖股份。

4、国有企业公车什么情况下可以拍卖?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文件指出公车拍卖条件,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处置程序:1、单位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公务用车处置申请和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2、提供资产原始价值的相关材料及车辆有关证件,并将车辆存放指定地点。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确认评估结果。4、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处置;车辆处置公告期应不少于7天,车辆展示期应不少于2天,当处置竞价低于评估核准价90%时应重新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5、将处置款项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车辆处置评估费、公告费、交易费等费用在车辆处置价款中支付,车辆处置净收入按规定缴入县金库。6、如属报废车辆,处置单位需提供技术部门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文件,报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将报废车辆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并由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将报废收入缴入县财政专户。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执行。

5、财政局拍卖其它单位的车辆的流程?

如果有拍卖,应该是委托拍卖行操作

拍卖行做前期调查,接受委托后,做前期宣传及公告发布,举行拍卖会,进行公开拍卖

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N万元/每辆到拍卖行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拍品详细资料可关注拍卖单位网站

6、如何评估机关事业单位拍卖的车辆?

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7、国有企业车辆拍卖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国企资产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内部文件。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8、国有企业公车拍卖怎样缴企业所得税

公车拍卖的税务处理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现有公车采用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对于公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增值税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按照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收到的各项拨款,这些收入不需要纳税。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有偿性”是缴税的前提。这次公车改革不仅仅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简单,国家没有出台公车改革的具体细则,我们需要分清情况,区别处理,不可一刀切。
例如,《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拍卖和变价处理公务用车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0〕21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在车辆改革收缴拍卖或其他原因变价处理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的不征收增值税。第二条规定,将以上收入返回或收入属于原车辆所在单位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此外,《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办法》规定,车改车辆拍卖收入收缴国库,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参照以上几个地方规定,由于这次公车改革的主体基本为党政机关等非营利的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拍卖收入足额缴入财政国库,个人认为可以参照云南国税局的规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对于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各省市执行不一,若拍卖收入不直接足额上缴财政,公车处置收入应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对于车改拍卖收入,若符合缴纳增值税条件的,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按照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即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拍卖公车,应该参照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或者纳税人销售旧货处理,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2.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中,第三项是兜底条款,其主要目的是对非经营活动或非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应从应税收入中排除。由于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不以营利活动为目的单位,其收入的形式主要靠财政拨款,对这类单位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企业所得税对于公车拍卖的处理思想与增值税相同。

9、单位公车改革,汽车要申请拍卖。要什么流程,申请怎么写?

公车改革由当地发改委负责,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发改委负责车改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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