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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10 18:08:14

1、车辆管理制度

四川省杏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4、本制度经总经办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修订权利。

2、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机件失灵或轮胎问题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2、文明驾驶车辆,行车安全礼让,做到不违章。严禁路口抢行,截头猛拐。运营的罐车内严禁搭乘与生产无关的人员。凡因驾驶员个人行为发生“闯红灯”、超速、非机动车道超车、逆向行驶、走限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的,一律由违章负责人承担违章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公司的处罚。
3、确保特殊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行车。遇风、雪、雨、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根据能见度情况车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4、最大限度的保证不发生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一旦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
5、按调度室车辆排队顺序载砼。严格服从调度室调度车辆,严禁拒绝出车。对于随意拒载车辆及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载砼行驶途中防止砼遗撒污染道路。装砼前要排除罐内积水,装砼后经质检方能运输。车辆起步、停车、转弯时要减速慢行,保持平稳。凡因遗撒污染道路遇城管部门追究受到处罚的,其责任自负。
7、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载砼车辆要有序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鸣笛,做与砼运输无关事项。驾驶员在现场不得擅离车辆,不得穿拖鞋,要戴安全帽。
8、确保卸砼安全。要认真熟悉工地的路况,防止因地软误车。认准卸砼部位,采取安全制动措施,防止溜车、滑坡。卸砼前认真核对小票等级标号对应施工部位,防止卸错部位。卸砼后小票必须有收砼方人员签名,漏掉收砼方签名的小票由驾驶员个人负担经济损失。
9、保持罐内、车体清洁。送砼罐车返站后要及时涮罐,防止罐内遗留剩砼发生沾罐事故。要随时清除车体的沾砼,做到送砼返站后一次一清,永保罐内及车体的整洁。驾驶员违反本制度中的有关条款,发生违法、违规、违纪的,按公司有关奖罚规定予以处理。

3、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 车辆管理 ,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 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 消防器材 。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 维修管理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求一份土建现场施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这个一般都是融在门卫制度或者机械管理里面了。
门 卫 制 度

一、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替岗、串岗,不喝酒,不打扑克、下棋以及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二、对外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

三、严格值班制度,下班时间要认真检查,预防材料、成品件以及其他物件的丢失,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

四、夜间值班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发现犯罪分子及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五、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丢失的材料要及时上报。

六、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七、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第五章
场容场貌

第三十三条
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带证明身份的胸卡,提倡统一着装。

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划分生活区、作业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

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硬化方式。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三十八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四十条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第四十一条
温暖季节,现场须种植花草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不小于生活区面积的5%。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在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温暖季节设置"捕蝇笼",并设专人负责投放药品。

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配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第四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然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对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建立台帐。

第四十五条
高层建筑(30米以上)应每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管),并留有消防水源接口,设加压泵,配足消防水管具。

5、求助建筑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和加油管制

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办公用车辆的管理由办公室和财务科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养路费购买、车辆保养、维修、检验、清洁及司机的管理等;财务科负责车辆证照、单据的保管、车辆加油、车辆维修监督等。
2、车辆保险购买,市内出车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出车 (出德州市区)须经执行董事同意,末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用公车办私事。
3、公司配置车辆主要是方便出行、提高办事效率,但各岗位人员不能凡事等靠车辆,日常外出办事或去工地还应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为主,不能因等靠车辆误事。
4、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的制度,任何人不准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更不允许专业司机以外人员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自负,并给予司机500元罚款,严重者直至开除。
5、为做好车辆的养护及维修,车辆需修理,司机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并由公司财务人员一同结账,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因个人过失发生的维修及更换配件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
6、无特殊情况,车辆在停放时不得使用空调,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200元。
7、车辆加油到指定加油站并核定每百公里耗油量,按月考核,超出规定标准,费用由司机自负。若外出等特殊情况需加油,要有证明人,且回来后及时到财务科登记,并按规定程序报销。
8、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和违章行驶,因违犯交通法规而受到处罚,罚款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如果指定驾驶人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祸而致使罚款或损失,由驾驶人员责全额赔偿。
9、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要积极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确属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其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额后,差额由驾驶员自负。
10、车辆外出,原则上司机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司机在大厅就餐,标准要控制在20元以内/人,超出部分自负。
11、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司机必须把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12、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关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工作积极主动,保持车辆内、外清洁,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2、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准私自出车,更不准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负,并给予罚款或开除。
3、无论何人乘车,必须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在有重要客人或主要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当乘车人上车后,应当确认目的地,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4、车内所配工具及其他用具要保管好,不准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哪位有建筑施工单位的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和办法呀?拜求一份

给你几个管理制度和方法你自己选择: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 辆 使 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出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 驶 员 职 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车 辆 维 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 辆 油 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卡加油。用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 关 奖 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惟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惟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 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 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 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 “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 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 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 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 “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 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 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行车记录表
日期 起讫地点 用途 码表数 行驶里程 派车单位 驾驶人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 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7、建设工地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的办法有哪些?

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监管力度,制定渣土车规范管理标准,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准入条件。运输车辆必须满足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核合格、加装渣土运输管理监控设备等要求。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渣土车要积极纳入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实现远程视频实时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车辆带泥上路、私拉乱运、沿途抛撒污染路面、故意关闭掐断监控设备、不按路线运输渣土等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严把渣土车辆审验关,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两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渣土车”要一次通报整改,两次依法处罚,三次拉入“黑名单”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落实“双方惩处”,依法顶格处罚;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抄告违法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违反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交警、城管两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对使用报废、拼装车辆参与渣土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抛洒遗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严惩;对发生亡人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经调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由交警大队依法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渣土车未按要求加装渣土运输管理监控设备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追究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两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广泛开展渣土车整治动态,加强警示教育,曝光渣土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人被降级、驾驶人或企业管理人被追责的案例,争取广大群众对渣土车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建立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渣土车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社会监督。

两部门合理利用鼎洲科技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发现系统违章报警应立即行动,采取相应警告、限速、语音提醒、处罚手段。

8、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办法有哪些?比如车辆无证上路、超载乱卸怎样解决?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职能。 在当前事故持续多发的大环境下,加大渣土车辆源头管理和违法整治、强化道路隐患排查等方面均应形成密切协作机制,根据职责划分和路权问题,需要迅速加强和落实镇街区政府职能,主导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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