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变更班线车辆

变更班线车辆

发布时间:2021-02-28 22:27:11

1、如何提交车辆变更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单位车辆还须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交验车辆。此外,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办理详情
收费标准: 汽车号牌100元;挂车号牌50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号牌40元;摩托车号牌70元;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号牌固封装置每个1元。

办理期限: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完毕,但对于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2、车辆转移与变更有什么区别

车辆转移是指机动车所有权发生了变化,而车辆的变更是指机动车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而是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发生改变。

3、驾驶员变更客运行驶原线路行驶,可以客运公司可以处罚当班驾驶员罚款吗?求组。。急急急。。。

驾驶员抄变更客运行驶原线路行驶,这个已经是错误,第一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客运班车或者城市班车都有它的指定路线行驶,(1。是公司向交管局申请的唯一指定行驶线路,交管局也会监管,个人或者公司未经交管局同意不得私自改动)(2.,公司制定线路行驶,就是说明向市民表明车辆行驶线路提供市民出行的信息,你如果改道需然没有途中经营情况,但是已经给公司造成信誉和承诺的负面影响啦)第二,根据条例,交管局如果查出变更线路,可以处罚公司1万以上到10万以下的罚款的,同时没收经营所得,至于以下这一条,公司在未有任何书面警告下处以驾驶员每趟班次200元罚款,是否违反劳动法?有无违反劳动法这个我帮不了你,要查一查,(每趟班次200元罚款这个有点离谱,司机的工资也不是很高啊)个人建议你跟公司商议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4、车辆变更手续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新政策规定个人名下有车,不能再购买新车,只能通过置换或者报废旧车才能换新车。
车辆过户可以直接卖给二手车经纪公司不必对个人,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机动车必须到场,过户费用一般都在200~50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900元,开车到花乡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那里是一站式的,基本上可以将所有的手续办完。

5、车辆营运变更

你是说变更非营运车辆吗?营运车辆可以改为非营运车辆。建议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提出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手续。

6、客运车辆发车时间更改有异议可以仲裁吗仲裁

你说的情况应先向客运车站申诉,9:30改为5:30相差4小时,也太多了,沿途的客源会影响较大内,也影响旅客的正常出容行,如车站不能解决的,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局申诉解决,省际班线客车的,也可向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投诉。

7、机动车车主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以上程序皆在北京办理。

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属于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9、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0、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7)变更班线车辆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1、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8、机动车变更车主需要什么条件?

车辆变更所有人跟过户是一个性质,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版称变更。 车辆
过户权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9、新增客运班车需要和原有班线协商好再办理吗?

办理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B.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C.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D.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与变更班线车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