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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保额

发布时间:2020-08-10 20:18:15

1、机动车辆损失险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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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多少由投保的险种所决定,在交通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理赔金额足够的话就会让车主避免了事故带来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或拒赔,那车主就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车险险种多达上百种,汽车保险赔偿比例也会根据所投保的险种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以通常意义上的“全险”为例,简单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不同险种的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支付标准。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买“全险”,可以在常见的交通事故中得到较好的赔偿。
1、车辆必须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三责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附加三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附加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全车盗抢损失险(简称盗抢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附加盗抢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5、车上责任险(包括驾驶员和乘客)。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附加车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座位数协商确定。
6、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7、车身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2、车辆损失险保额20?f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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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A保险公司应赔偿12万元。因为A保险公司承保车辆损失险,只负责赔偿本车的财产损失;又由于保险金额是12万元,虽然在本次事故中,本车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故保险公司只赔偿12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18万元。因为B保险公司承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在本案例中,由于车主责任造成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6万元,共计18万元,未达到20万元的赔偿限额。

3、旧车购买车辆损失险时保额如何确定?

(一)按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每满1年扣除1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沈某通过熟人花11.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车在当地市场的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如果沈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根据上述规定,其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

(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沈某所购置的轿车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但其系通过熟人买车价格优惠为11.5万元,如果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则保险金额应为12万元,而不是11.5万元。

(2)以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由于沈某购车实际花费11.5万元,则保险金额应为11.5万元,而不是该车新车购置价12万元。

(3)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沈某认为给其轿车投保10万元即可,经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这是允许的;但如果沈某认为多投保,出险时可多获赔偿,便与保险公司协商为该车投保14万元,因沈某的投保金额超过了该车的新车购置价12万元,保险公司将不会同意该保险金额。即使沈某按14万元投了保,出险后,保险公司对其超出该车新车购置价的部分,也不予赔偿。

4、车辆损失险赔偿额度是多少?

是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出险时累积赔偿的额度。

5、机动车辆损失险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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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多少由投保的险种所决定,在交通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理赔金额足够的话就会让车主避免了事故带来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或拒赔,那车主就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车险险种多达上百种,汽车保险赔偿比例也会根据所投保的险种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以通常意义上的“全险”为例,简单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不同险种的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支付标准。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买“全险”,可以在常见的交通事故中得到较好的赔偿。
1、车辆必须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三责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附加三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附加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全车盗抢损失险(简称盗抢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附加盗抢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5、车上责任险(包括驾驶员和乘客)。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附加车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座位数协商确定。
6、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7、车身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6、车辆损失险最高保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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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车辆驾驶在外各种磕磕碰碰的风险谁也无法预测,为了转嫁您爱车在外由于磕碰所带来的财务损失,建议您尽早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份合适的车辆损失险。

7、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现在的话还是根据这辆车买进来的时候新车购置价来保车损险的,7月1日后就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就是车子折旧后的价格来保车损险

8、车辆损失险的保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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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有3种方式:(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2)按新车购置价并考虑折旧后确定(3)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按(1)客户不划算,按(2)保险公司不划算,目前多采用第(3)种方式。2.盗抢险的保额主要通过折扣来确定车辆的实际价值,一般客车是按照每月6‰的折旧率来确定,即每年折旧7.2%,货车折旧高点,一般按8年折扣完,即每年12%左右的折旧率来计算的。盗抢险一般保险公司会控制上限,可以选择就低投保(请根据自己面临的风险程度来选择)。

9、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多少由投保的险种所决定,在交通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理赔金额足够的话就会让车主避免了事故带来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或拒赔,那车主就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车险险种多达上百种,汽车保险赔偿比例也会根据所投保的险种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以通常意义上的“全险”为例,简单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不同险种的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支付标准。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买“全险”,可以在常见的交通事故中得到较好的赔偿。
1、车辆必须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三责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附加三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附加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全车盗抢损失险(简称盗抢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附加盗抢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5、车上责任险(包括驾驶员和乘客)。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附加车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座位数协商确定。
6、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7、车身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10、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怎样确定的?

(一)按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1年扣除1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沈某通过熟人花11.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车在当地市场的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如果沈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根据上述规定,其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沈某所购置的轿车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但其系通过熟人买车价格优惠为11.5万元,如果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则保险金额应为12万元,而不是11.5万元。(2)以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由于沈某购车实际花费11.5万元,则保险金额应为11.5万元,而不是该车新车购置价12万元。(3)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沈某认为给其轿车投保10万元即可,经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这是允许的;但如果沈某认为多投保,出险时可多获赔偿,便与保险公司协商为该车投保14万元,因沈某的投保金额超过了该车的新车购置价12万元,保险公司将不会同意该保险金额。即使沈某按14万元投了保,出险后,保险公司对其超出该车新车购置价的部分,也不予赔偿。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不同的确定方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付情况下面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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