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2、车险中的车辆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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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汽车保险新规定
车险实施新规:出险5次以上来年保费将翻倍
日,全市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咨询台,解答市民在金融消费时遇到的问题。随着今年实施车险新规,许多市民感到疑问和不解,成为现场咨询的热门话题。
理赔不足千元,续保费用竟然翻番
“我刚刚续保了今年的车险,商业险费用竟然比去年翻了一番,价格接近4000元。但我的车去年总共理赔了不到1000元,有两次还是划痕险出险,这合理吗?”昨日,市民张先生专程来到活动现场,咨询自己购买车险时遇到的问题。
对于市民的疑问,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副主任陈玫霖表示,由于车险政策在今年刚刚调整,协会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保费上涨的咨询和投诉。“整体来看,主要是市民对于政策调整的细节还不是很清楚,以为是保险公司出现乱收费的现象。”她说。
根据今年实施的车险新规,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8.5折优惠,2年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则可享受6折优惠。
“一些车主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案,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陈玫霖说。
选车险品种、报案前还得细算账
对于车险新规实施的影响,陈玫霖介绍说,新规的出发点是规范车主的驾驶习惯,不要因为有保险就可以随意开车。只要谨慎小心驾驶,出现小刮小蹭自己掏钱维修,来年优惠的保费能省下不少钱。
“因为过去即使一年出个两三次险,续保时依然能享有一定折扣,但如今只要出险一次,来年的保费就不会再打折了。”陈玫霖说,“所以今后几百元的小事故,建议市民还是不要报案出险,遇上较大的事故时才有必要让保险公司出险理赔。”
新规的实施对市民选择商业车险品种也产生一定影响。业内人士建议,一些保额较少的险种已经不必要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市民可以花几十元购买一款‘找不到第三方’险。”陈玫霖说,“如果车辆受损又找不到肇事方,同时又遭遇较大的损失,可以报案理赔。”
3、车辆损失险要不要买?什么情况下需要购买?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问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用或认可的佣驶保险车辆的人员。第二,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辆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背业性容车的驾驶员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
(2)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是指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汽车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式,未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
①碰撞、倾覆、坠落
盛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惫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当车辆装毅货物不符合装载规定时,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郊门批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辆与货物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同时,碰撞应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的人为划痕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人延误时间致使保险责任和事故损失无法核定或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在广场、停车场、住宅小区或非公路和非城市道路上发生单方责任事故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保险人查勘。未保护现场或未通知保险人查勘,致使保险责任无法确定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车损险有必要买吗?
5、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车损险有必要买吗?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还是有必要买的。
6、车辆损失险是不是法律规定一定要买的
车辆损失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买。车险有分强制险和商业险。强制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要买的,商业保险是个人意愿选择购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6)车辆损失险需要买吗扩展资料:
商业保险属民事法律活动,根据我国民商法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原则,企业和个人订立合同完全是当事人的自主行为,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同时,民事活动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作为一般制度的例外,多数国家为了国家的特殊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均通过立法,规定特定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合同,如,国家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可以有偿征用土地和有偿使用运输工具;
绝大多数国家通过立法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是遵循这一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参考资料:
网络-强制保险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网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7、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车损险有必要买吗
8、机动车辆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机动车辆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对于车主来说,车损险有必要买吗,其实车损险就是保障的机动车在其车身、零部件、相关设备受到损害时的损失。它的保险责任,一种是碰撞导致的事故责任,另一种是非碰撞造成的车辆损坏事故,前者指的是投保车辆和其他事物出现了意外的碰撞,导致车辆的损坏,像车子撞到了墙壁、树木、其它车辆、行人等等,都属于这个范畴,而非碰撞类的,一般就是指这样的几种情况。
比如像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像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还有冰川等造成的意外事故等等,这些都是在车损险的保障范畴内的。正因为保障的范围广,所以关于车损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问题,答案肯定是肯定的。
机动车损失险范围
以下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都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不算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内。倾覆是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翻车,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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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动车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其实车辆损失险才是最主要的,再保一个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和强制险。就足够了,其他的没有多大价值。
车辆损失险简单说可以赔偿你车辆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相关损失,其中玻璃单独破碎、倒车镜单独毁坏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10、车损险有必要买么?
车损险有必要买的。
买车容易修车难,除了指买车后所需要的油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外,还指汽车后市场中奇高的零部件维修费用。
零整比系数简单说就是把车的配件全换了,所花的钱能买几辆新车。零整比系数高的车型,意味着维修成本较高,费改后商车险的保费也更贵。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暴风、龙卷风;
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10)车辆损失险需要买吗扩展资料: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