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抵押权没有设立,不产生抵押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回以本法第一答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抵押车转让具有法律效力吗
抵押车不能过户,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
3、汽车合格证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汽车合格证抵押有法律效力吗?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部分,当然也属于物权的范围,同样适用物权法定原则。因此,要判断汽车合格证能否质押,关键是看汽车合格证质押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担保法除了明确列举哪些权利可以质押外,还有"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与担保法如出一辙,除了明确列举之外,也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规定。汽车合格证究竟能否质押,关键在于其是否属于"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或者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可以确定的是,我国任何一部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均未规定汽车合格证可质押。而且就汽车合格证本身的属性来看,也不可能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汽车合格证可质押。因为凡是可以用来作为担保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均需同时具备可转让性及财产性两个属性,否则将无法作为担保物权为债权提供担保,即使勉强提供担保,担保物权也无法实现。而汽车合格证仅为机动车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其随车配发,一车一证,不能转作其他汽车的合格证明,本身并不具备单独的可转让性,同时汽车合格证仅是汽车合格的证明,本身并不具备任何财产价值。
4、车辆抵押必须要登记才有效吗?
车辆抵押,必须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的无效。
相关法条:
1、《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2、《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4)车辆抵押效力扩展资料:
事例:
抵押登记不用再跑车管所
从交管部门获悉,日前,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往返跑路等不便,交管部门再推便民新举措,在本市多家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站,现场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解抵押登记业务,贷款购车市民不必在车管所、贷款银行之间往返跑路,就地即可在申请贷款银行一站式办理全部抵押登记业务。
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以往,市民想贷款买车需要先到金融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再由金融机构派员与贷款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等材料到车管所共同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
近日,为了更好地方便市民,提高交管服务水平,交管部门在前期周密调研、协调、筹备的基础上,陆续在平安银行和平支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设立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为贷款购车市民现场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解抵押登记业务。正在紧张筹备即将正式对外服务的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还有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服务站。
5、车辆是公司户的车辆抵押有效吗
公司还是个人抵押?公司抵押当然有效,个人抵押要看是否有授权等。
6、车辆抵押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抵押协议合法签订的,肯定有效的。
2、但是车辆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得对抗第三方。
3、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7、北京车辆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汽车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合同是否有效力还要看其他方面,比如是否符合合同法对于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等的要求。
希望对您有用!
8、车辆抵押最长法定有效时间是多长
1、抵押权的有效期限按双方抵押合同确定的期限确定。抵押合同没有确定期限的,抵押权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2、如主债权约定履行期限或者主债权临界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前行使,未行使的,抵押权消灭。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9、车辆作为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法律效力如何?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对抵押担保采取了更自由的立法。
一、《物权法》生效前,车辆抵押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无效。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物权法》生效后,抵押车辆不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随着立法鼓励自由交易,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的趋势,《物权法》第15条等都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物权法确立了和担保法不同的合同效力规定,《物权法》把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定区分开来,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三、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物权法》出台后的车辆抵押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设定抵押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新出台的《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