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险中国保险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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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不一样,但基本都是打折的条件更宽松,比如说出险一次也可以打七折。
车险计算公式变脸
原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前,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改革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也就不一样了。
对后市场的六个影响
1、车险价格与驾驶行为密切相关
车险费率化后,车险定价的因子,将实现从“车”到“人”的转变。车险一旦真正实现费率市场化,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
2、同价位车型车险价格完全不同
车险费率化改革后,消费者在买车时,除了关注车型车价本身,最关注的可能就是这款车的“基础保费”是多少。这个“基础保费”,就来自于基于这款车汽车零部件更换价格的标准。如果你选择了购买了一款“基础保费”很高的汽车,未来无论你来自“人”的因素的驾驶习惯是多么的优异,那你也必须是承受着“车”因素的高富帅。
3、二手车真实车况不再遮遮掩掩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实现从“车”到由“人”定价,将从根本上推进中国二手车交易。因为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我们需要收集分析和应用来自驾驶者的“人”的因素,那么,未来二手车基于驾驶者的因素,我们也完全知道。这个“知道”,就是车主的驾驶行为,他的每一段里程、每一个动作都会被数据化。
4、现行汽车维修体系将面临冲击
如果不出预料,很快将有一大批社会维修机构,成为亿万私家车主出险后汽车修理的新选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出险报案后,定损员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把你推荐到4S店去送修,而是去一些经过保险公司认证的社会维修企业。
5、车联网嫁接车险成为终端应用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我们过去是需要“车”的因素,我们现在更需要“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从何而来?基于车联网硬件的数据收集,就是“人”的因素的重要来源之一。
6、按里程按天气买车险成为可能
中国汽车保险的费率市场化改革,还将有一个“创新条款”——即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自由数据,自行拟定创新条款,共同构成汽车保险的商业条款。这意味着不仅费率玩法放开了,未来打法——即一台车怎么保,可能不同的保险公司也会玩出不同的花样来。不同的保险公司,他们的市场发展定位是不一样的,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保费规模,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优质客户,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综合成本率可控。
2、2019年汽车保险有什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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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汽车保险新规政策新规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那么,为什么要改革汽车保险?
有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太平洋保险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这意味着其车险业务面临亏损压力。人保财险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中,车险业务的承保利润为3.7%;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余保险公司的车险综合赔付率或许更高。
不断攀升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人工成本、人伤医疗成本,激烈竞争下不断上涨的渠道费用等造成了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成本大幅增加,并将面临亏损困境。
保险业界认为,车险业务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收费标准缺少了车型风险这一关键因素。各家保险公司目前现行的车险收费标准,仅与座位数、车龄、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相同。
以一辆20万的宝马一系和一辆20万的一汽大众迈腾为例,保费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系数越高表示零配件越贵)不同,一旦出险,宝马的维修成本显然更高。
因此,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
2016汽车保险新规的不同:
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
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②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
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计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③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④增加“代位求偿”权
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汽车保险政策新规一:保险责任更宽
今年此番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
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
1、变化前:
比如一台车10万块钱,投保10万,开了两年后还是要投保10万,但是发生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按照折旧后价格赔付。小编采访了业内人士马先生:现在新的规定按照实际价值投保,如果发生全损的情况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赔付。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2、变化后:
比如新车一台车10万,投保10万,两年后按照折旧后价格投保,不再是10万。
汽车保险政策新规二:费率与风险挂钩,出险频率有效降低
车险改革前:在实行保费浮动机制以前,小事故赔付一直居高不下,或者多车轻微刮擦,一直让众保险公司深感头疼,于是,才有了如今改革后加大“保费浮动机制”即上一年度理赔次数多了,来年的保费就会上浮,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保。例如:出险一次不打折,两次上付25%,三次是50%,四次75%,五次以上是两倍。
车险计算公式变脸
原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前,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改革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也就不一样了。
对后市场的六个影响
1、车险价格与驾驶行为密切相关
车险费率化后,车险定价的因子,将实现从“车”到“人”的转变。车险一旦真正实现费率市场化,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
2、同价位车型车险价格完全不同
车险费率化改革后,消费者在买车时,除了关注车型车价本身,最关注的可能就是这款车的“基础保费”是多少。这个“基础保费”,就来自于基于这款车汽车零部件更换价格的标准。如果你选择了购买了一款“基础保费”很高的汽车,未来无论你来自“人”的因素的驾驶习惯是多么的优异,那你也必须是承受着“车”因素的高富帅。
3、二手车真实车况不再遮遮掩掩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实现从“车”到由“人”定价,将从根本上推进中国二手车交易。因为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我们需要收集分析和应用来自驾驶者的“人”的因素,那么,未来二手车基于驾驶者的因素,我们也完全知道。这个“知道”,就是车主的驾驶行为,他的每一段里程、每一个动作都会被数据化。
4、现行汽车维修体系将面临冲击
如果不出预料,很快将有一大批社会维修机构,成为亿万私家车主出险后汽车修理的新选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出险报案后,定损员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把你推荐到4S店去送修,而是去一些经过保险公司认证的社会维修企业。
5、车联网嫁接车险成为终端应用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我们过去是需要“车”的因素,我们现在更需要“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从何而来?基于车联网硬件的数据收集,就是“人”的因素的重要来源之一。
6、按里程按天气买车险成为可能
中国汽车保险的费率市场化改革,还将有一个“创新条款”即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自由数据,自行拟定创新条款,共同构成汽车保险的商业条款。这意味着不仅费率玩法放开了,未来打法即一台车怎么保,可能不同的保险公司也会玩出不同的花样来。不同的保险公司,他们的市场发展定位是不一样的,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保费规模,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优质客户,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综合成本率可控。
汽车保险新规政策出来买车三大注意点:
车险费率改革后,对于想要买车的人士而言,以下三点必须得注意了:
1、买车:不只看车价,还看零整比
“车险费率改革方案中,机动车辆的零整比也将考虑进去了。”产险人士透露,零整比越高的机动车,车险费率可能会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就越高。
什么是车辆零整比?就是指配件与整体销售价格的比值。简单地说,就是市场上该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有的机动车辆,全车换零部件的总价格,可以买10多辆同样的新车。一些车辆零部件价格畸高,不仅让车主的保养成本居高不下,也让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方面觉得不公平。“此次将机动车辆零整比与车险费率挂钩,可以倒过来影响高零整比车辆的销售。”
【温馨提醒】今后买车不要只看车辆的裸车价格,还应查询该车的零整比,否则每年可能都会多花保费。
2、选车:不单选品牌,还看费率表
“以前买车可能觉得哪个系列的车安全性好,哪个系的安全性较差,今后大家在选择时会有更好的参照了。”产险人士透露,车险费率改革方案运用了全国车险行业多年来的理赔数据,每一个车型都会有一个费率表,也就是说,同一个品牌的车辆,不同车型的保险费率会不同。
以前赔付率较高的车型,市民在新车投保,或者在续保时,车险费率可能会比出险率低的车型高。
【温馨提醒】今后买车不要单凭感觉买哪个品牌的哪个车型,而要事先查看保险公司对该车型的费率表。在同价位的多款车型中,一定要选择费率相对低的车型。
3、开车:不任性驾驶,保费或五折
“要获得更低的车险保费,最好的办法就是安全行车。”产险人士表示,今后开车不要任性了,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更低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地提高。
今后还可能将交通违章与车险费率挂钩。比如:闯红灯、乱停车等,都有可能影响续保价格。
【温馨提醒】今后开车千万不要任性,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二要时刻做到安全行车,车险费率将改革可能影响你买车。
车险改革预计在2016年1月1日在全国执行,3月19日前车险到期的都能在1月1日前续保!请各位车主根据你车辆出险的情况尽快投保,避免1月1日后多付保费!
3、车辆保险什么时候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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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没办法下调了,5座及5座一下950,6座及以上1100.商业险能否下调看当地政策,你的赔付率也不高基本上续保公司会优惠些。来年办理的时候建议楼主可以货比三家。
4、车辆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上调
车辆保险有几个浮动系数:
1,平均每年行驶里程。小于30000公里/年,则优惠10%;大于30000公里/年并且小于50000公里/年,不浮动;大于50000公里/年,上浮10%。
2,上年索赔记录次数。上年无索赔记录,则优惠10%;上年索赔次数小于3次,不浮动;上年索赔3次,上浮10%;上年索赔4次,上浮20%;上年索赔5次,上浮30%。
3,古老车型、稀有车型、特异车型。保费上浮30%。
4,指定专修厂,需要要上浮。这种浮动方式采用增加一个类似于险种的选择项目,只影响车辆损失险保费。
保费浮动系数一般是由0.9和0.95的多种组合连续相乘而得到。如果出现82折、92折等折扣,就要注意了,这份保单有可能存在问题。
5、2019年4月1日车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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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备受市场关注的人身险新规正式出台,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表示:坚持“保险姓保”,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对包括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在内的新型保险产品强化监管。
而如何强化监管?会否一刀切?如之前传言所说引“6000亿元”万能险退市?《通知》明确政策将平稳实施,给市场以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但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2017年4月1日前应当全部停售:
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坚持“保险姓保”,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促使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进一步发展风险保障类和长期储蓄类业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再次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
我们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将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该风险保障水平已是世界较高水平。此次,我们进一步将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年龄段的死亡保险金额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该风险保障要求超过美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部门要求。
2、下调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
根据市场利率下行情况,将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中国保监会审批,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同时,为保持产品之间的平衡,鼓励发展风险保障类业务,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评估利率维持3.5%不变。
3、对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提出比例要求
继续保持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的管控,同时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的占比提出了明确的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一步降至40%和30%,给市场以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
4、进一步完善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政策
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范围,要求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对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进行单独评估,防止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连结保险、保单贷款、附加险等方式规避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政策。
5、完善产品设计有关监管要求
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坚持上述产品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要求保险公司合理确定各项产品费用收取,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产品不接受审批和备案。
6、强化总精算师责任
明确总精算师的履职要求和报告义务,进一步强化总精算师的责任,对于履职不到位的总精算师给予取消资格等严厉处罚,切实发挥总精算师在公司产品精算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新规出台,明年开门红后,行业保费与投资规模或下降
新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规模限制与结算利率下降的影响,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明年将显著下降。
而监管层预期的影响是,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和负债成本将逐步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为将受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步优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保监会还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守风险底线。“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要求保险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
6、2019年车辆保险有什么调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连续三年不出险,无赔系数能做到最低折扣0.6,就是6折,两年无赔是0.7,一年无赔是0.85,上年有一次赔款或新车是1,有两次赔款这系数有要上浮了。
还有保险公司的渠道系数和核保系数,两个系数最低0.85(这两个系数就是保险公司自己调整,好车想做的业务就调到最低,不太想做的业务就往上调调)。
交通违章系数,最低0.9(违章多了,这个系数会超过1)。
7、汽车保险费怎么调整
每个公司不一样,但基本都是打折的条件更宽松,比如说出险一次也可以打七折。
车险计算公式变脸
原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前,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改革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也就不一样了。
对后市场的六个影响
1、车险价格与驾驶行为密切相关
车险费率化后,车险定价的因子,将实现从“车”到“人”的转变。车险一旦真正实现费率市场化,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
2、同价位车型车险价格完全不同
车险费率化改革后,消费者在买车时,除了关注车型车价本身,最关注的可能就是这款车的“基础保费”是多少。这个“基础保费”,就来自于基于这款车汽车零部件更换价格的标准。如果你选择了购买了一款“基础保费”很高的汽车,未来无论你来自“人”的因素的驾驶习惯是多么的优异,那你也必须是承受着“车”因素的高富帅。
3、二手车真实车况不再遮遮掩掩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实现从“车”到由“人”定价,将从根本上推进中国二手车交易。因为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我们需要收集分析和应用来自驾驶者的“人”的因素,那么,未来二手车基于驾驶者的因素,我们也完全知道。这个“知道”,就是车主的驾驶行为,他的每一段里程、每一个动作都会被数据化。
4、现行汽车维修体系将面临冲击
如果不出预料,很快将有一大批社会维修机构,成为亿万私家车主出险后汽车修理的新选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出险报案后,定损员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把你推荐到4S店去送修,而是去一些经过保险公司认证的社会维修企业。
5、车联网嫁接车险成为终端应用
中国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我们过去是需要“车”的因素,我们现在更需要“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从何而来?基于车联网硬件的数据收集,就是“人”的因素的重要来源之一。
6、按里程按天气买车险成为可能
中国汽车保险的费率市场化改革,还将有一个“创新条款”——即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自由数据,自行拟定创新条款,共同构成汽车保险的商业条款。这意味着不仅费率玩法放开了,未来打法——即一台车怎么保,可能不同的保险公司也会玩出不同的花样来。不同的保险公司,他们的市场发展定位是不一样的,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保费规模,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优质客户,有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综合成本率可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8、保监会对车险怎么调整的
如何进行商业车险改革?一是在条款方面,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以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补充。一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制定并不断丰富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制定行业示范条款,是集中行业各家保险公司力量,汇集行业几十年承保理赔经验,打造一个针对机动车辆主要风险、提供商业车险基本保障的行业标准。第一,可以减少因大量新条款制定不成熟、不合理而增加的社会试错成本;第二,可以减少消费者在车险条款比较上的不必要的困扰;第三,可以提高保险公司之间经营数据的可比性和共享性,为行业积累大数据奠定基础。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的商业车险条款格局,对我国产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与国外市场的情况也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创新是市场发展不竭的动力,我们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型商业车险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车险保障需求。对于创新型条款的创新性如何评估,一直是制度设计的难点。目前我们考虑,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一个车险创新型条款审核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成员由各保险公司推荐专家组成。一家保险公司自主开发的条款是不是具有创新性、公平性、合理性,应由行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以后再向保监会报批。这里我们鼓励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创新,而不是单纯为了吸引眼球而搞一些营销上的噱头,影响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
二是在费率方面,以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对于车险费率,保监会目前的做法是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报批费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家反映:第一,2006年制定的费率水平与现在的风险状况有较大差异;第二,对14个费率调整系数是否根据真实情况使用,缺乏检验的基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系数已经沦为保险公司胡乱打折的工具。
定价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定价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乃至保险行业的经营结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核心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促使车险费率水平与标的风险水平及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匹配。
三是在监管方面,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事中监测和事后问责。市场化改革不是简单放开管制,市场化也不是自由化。市场化与严格的保险监管,尤其是偿付能力监管密不可分。
保险监管将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实施改革后,保监会将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放开前端”就是改变通过审批核准等手段来防范风险的传统做法,把定价权和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管控风险的责任也同样交给市场主体。“管住后端”,从狭义角度看,就主要是指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不断完善“偿二代”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监管,守住风险底线;从广义角度看,后端不仅包括事后的约束、问责和风险处置,还包括持续性监管,即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对保险公司定价的合理性、经营成本的合理性、准备金提取的合理性等,都要有日常监测、回溯分析和动态调整。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存在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公司并主动进行监管干预,抓早抓小,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
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动态监控和调整机制。第一,保监会将加强对保险公司使用商业车险条款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立即要求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并限期修改;第二,保监会将建立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控、回溯分析和动态调整的机制。对于精算假设中赔付率、费用率、综合成本率、责任准备金等核心指标与经营结果差距过大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向保监会提交原因分析报告。确因定价过高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因定价过低造成巨额亏损或形成不正当竞争的,保监会可责令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并限期修订商业车险费率。
加强并改进非现场和现场监管。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机协调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流程和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保险公司车险经营中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在非现场监管中将重点关注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因恶性价格竞争或费用管控不力而导致服务水平降低的,及商业车险承保显著亏损、同时业务增长速度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将被保险监管机构列为重点的现场检查对象。
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引导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承保盈利能力实现资本自然增长。对因商业车险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商业车险承保亏损从而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保监会将要求保险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9、车险保费自律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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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半年一次。中民保险专家介绍,具体费率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10、车辆出险后保费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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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半年一次。中民保险专家介绍,具体费率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