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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0-08-11 09:06:50

1、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

去周淮路口往北300m左右,国际商贸城楼下

2、周口市车管所网站

我的驾驶证被扣7年了,一真没有去拿,还需要吊销吗?

3、周口市车管所在哪里,要去审驾照,谢谢

太昊路东段大概与大庆路交叉的位置,有个黄淮大市场的牌子,牌子后面的路口往南50米,进院往东走就是办证大厅。市区打车10到15元。

4、周口市车管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C证不用每年体检.只要你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你就不用再去车管所,你的驾驶证可以一直放心使用. (但是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

如果说你的驾驶证是老C证(C后面没有数字1,2,3,4).

按照规定,你的老C证现在不用考试可以直接换成B1证,或C1证,或C2证.

中型客车 B1证可以开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和 C1、C2、C3、C4、M

小型汽车C1证可以开手动档,自动档的9座(含9座)以下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所有蓝牌的小货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和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证可以开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换那类证你自己打算吧. (电脑自动换成B1不算数,需要你自己提出申请换证)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约20元.

如果说你换成B1证,那每年要按时体检.

如果说你平时是开小汽车为主,建议你换成C1证,不用每年体检.只要你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你就不用再去车管所,你的驾驶证可以一直放心使用. (但是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

你也可以到驾驶证有效期满换新证,在此之前你的C证可以正常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5、周口市车辆管理所电话号码

电话是有,就是打不通,或者·通了不给·接。我打了好多次了,一直没打通过。

6、周口市车管所电话号码是 多少

开玩笑,你想打电话让车管所给你查车辆信息啊?晕。就是直接到地方他们也不一定给你查啊。在不提供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是不会给你查的。

7、河南周口车辆管理所

周口市交通局 0394-8222969

8、周口车管所违章查询电话是多少,我想查询一下

1、周口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0394-8398536)。  

地址:周口市车管所太昊路东段。

2、周口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大厅(电话:0394-8123888)。    

地址:周口市黄河路西段。  

3、沈丘县车管所(电话:0394-5108808)。    

地址:周口市沈丘县迎宾大道中段。 

4、商水车管所(电话:0394-8708961)。  

地址:周口市周商路高速口汽配城院内。

(8)周口市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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