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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应急车辆

发布时间:2021-03-29 13:04:26

1、机场高速南往北处一小车在应急车道靠停,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3月8日中午12点42分,高速公路交警周警官在机场高速南往北巡逻时,一辆粤CD1××18号小车走在警车前面,突然小车亮着双闪灯往应急车道靠停。停下后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周警官赶紧也靠边了解情况。▼

原来,司机打算从三灶开车去斗门,半路发现车辆有异响,于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电话到4S店问情况,刚说了几句,周警官就来到。周警官对他进行了严肃教育,告知高速公路停车的危险性,小事下了高速再处理。最后,在警车带领下,小车驶离高速。▼

同样是故障停车,这个司机怎么不罚呢?由于这辆新能源小车刚刚发生故障停下,交警就到达现场,司机还没有时间摆放警示牌,所以交警对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开警车把他带离高速公路。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机场应急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第二章 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
第四条 机场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航空器紧急事件: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故障;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五)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六)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二)建筑物失火;
(三)危险物品污染;

(四)自然灾害;
(五)医学紧急情况;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第五条
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级分为:

(一)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二)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三)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紧急事件,但其故障对航空器安全着陆可能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第六条
非航空器的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不分等级。

引自:http://news.ccaonline.cn/Article/2007-4-9/150281_1.shtml

3、广州机场的非紧急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违章怎么办理

记6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4、密山市乘坐应急车辆到机场收费标准

深圳机场新航站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暂延续执行原机场候机楼停车场收费标准,即小车:第一小时10元,自第一小时后2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后按3元/小时加收;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大车:第一小时20元,自第一小时后4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后按6元/小时加收;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5、在机场高速路应急道停车被交警捉多久可以查出来

如果是已被交警拍照,那么应该会在24小时之内便可以查出。现在只要被交警拍照会随时上传到网上的现在想做弊挺困难的!

6、首都机场高速应急车道有拍照吗?经常很多车走,有人被拍过吗?什么位置?

机场往市区方向的有,在过苇沟后,右上角有一个标识牌,摄像头就在那后面,可具体位置不记得了。

7、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的第六章 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得知事件情况的单位,应当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指挥中心。
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收到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直至民航局突发事件应对部门。同时,应当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和帮助机场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十七条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有利于救援工作的开展。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可以发布有关本单位工作情况的信息,但不得发布对应急救援工作可能产生妨碍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内容应当简单、明了。
第三十九条 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由消防、公安、医疗和其他驻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使分指挥权,特殊情况下,总指挥可以授权支援单位行使分指挥权。
实施突发事件救援时,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指挥,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要求和命令,分时段、分区域向其移交指挥权。
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等级为紧急出动的突发事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在总指挥的总体救援行动意图下,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救援单位的救援行动。
有火情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可以授权消防指挥员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员。
第四十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如需机场外的支援单位参加救援工作,应当由机场内相应的救援单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通知支援单位前来支援,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单位到达集结地点,再向总指挥报告,经总指挥同意后参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条 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着陆时,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该航空器着陆。
第四十二条 当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为集结待命的突发事件时,各救援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设备应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集结位置,随时准备投入救援行动。
第四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参加救援的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可不受机场内车辆时速的限制。在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下,救援车辆可以驶离规定的车道。
参加应急救援的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仪表着陆系统敏感区时,应当通过指挥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证外援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及时到达事故地点。
第四十四条 应急救援时,当需要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时,不得因此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条 应急救援时,应当在交通方便的事发地点上风安全位置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并用明显的标志予以标识。上述区域在夜间应当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条 当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时,机场塔台管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指挥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将该航空器引导到隔离机位。
第四十七条 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参与救援的人员应当尽可能保护突发事件现场。
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中,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前,尽可能避免移动任何航空器残骸、散落物和罹难者遗体。如确需移动航空器残骸、散落物、罹难者遗体时,在移动前,应当进行照相、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制草图,以标明其移动前的状态和位置。同时,如有可能,在被移动的物体和遗体上粘贴标签,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带有相应标签的标桩。所有发出的标签的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发生事故航空器驾驶舱内的任何仪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动前,必须照相或者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图并做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 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为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在事故现场及时设立警戒线,任何非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需经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应急救援现场的灭火和人员救护工作结束后,残损航空器影响机场的正常安全运行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将残损航空器搬离。
残损航空器的搬移责任应当由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担,具体搬移工作应当按照该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与机场管理机构协商实施。
残损航空器搬移应当取得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及时召集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对该次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讲评,对暴露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进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该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60天内,将修改后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报批后,印发实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次应对本规则第八条(三)中规定的紧急出动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将该次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一条 在事故调查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机场管理机构及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介绍事故现场的情况。

8、机场应急救援方格图是什么?它的作用和种类?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绘制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在图中应当准确标明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油库,以及机场内外消防水源、医疗部门及救治能力的准确位置,并标明机场内外供消防取水的道路和进出机场道路的准确位置和走向。
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另行绘制本机场的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在图中应当详细标明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油库、道路、水源、消防栓、集结等待区、围界、通道口等准确位置;同
时,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和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均应张贴于参与应急救援单位的日常办公场所及拟用于应急救援的车辆内。

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是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网格图。
目的:为救援队伍提供地面建筑、沟渠及桥梁、道路交通、消防水源、医疗站点等相关数据,引导救援队伍快速到达指定位置展开救援行动。
参考资料:http://www.caacnews.com.cn/2011np/20110407/165526.html
源自:http://.baidu.com/question/325339535.html

我在我们单位只见过一种,就是竖列是数字,横列是字母,如果发生特殊情况,指挥员确定位置后可以速度通知各个保障救援单位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比如D5点发现有特殊情况,各单位迅速前往救援。背景是绿色,范围是机场周边10-20公里

9、机场高速走应急道剐蹭他车,为何牵出更严重违法?

因为这位车主还伪造了车牌。事情多经过大概是这样的,一位女司机好好的行驶在机场高速的车道上,并且是正常行驶中的,突然,从一辆白色起亚小轿车从右边的应急车道上行驶了出来,而女司机的右侧后视镜也被蹭了一下,但白色起亚小轿车的司机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加速开走了。这可把女司机气坏了,在后面跟着白色起亚小轿车追了一段,但没有追上就放弃了,然后把白色起亚小轿车举报给了交管部门。

女司机还向交警反应,这辆白色起亚小轿车肯定是伪造了车牌,因为车牌的最后一个数字又被遮挡过的痕迹,交管部门接到女司机的举报,在根据女司机的描述,展开了调查,很快发现了这辆白色起亚小轿车的司机老是占用应急车道。起初,火警打电话给这位起亚司机的时候,他并不承认是自己占用的应急车道,而是朋友开的车,而交警要求他尽快到交警大队来处理违章处罚。

后来,白色起亚小轿车司机到了交警大队,承认了是自己占用了应急车道和伪造了车牌,还语出惊人说遮挡车牌并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没被抓到啊,所以就老是抱着侥幸心理了。因为白色起亚小轿车司机伪造了车牌,被罚了5000块钱,还被扣了12分,还将面临十五天到拘留。

占用应急车道本身就是件很危险的事情,而这位起亚小轿车司机并不是第一次犯了,还说占用应急车道是为了节省时间,这次还伪造了车牌,这行为就更为恶劣了,态度也不够友好,一开始还不承认,而多次不肯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这位起亚司机的影响真的很恶劣了,所以大家要以此为戒,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的事情。

10、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的第五章 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第二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或指定一个特定的隔离机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应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区、建筑物或者公共场所至少100米,并尽可能避开地下管网等重要设施。
第二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要求配备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各类消防车、指挥车、破拆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医疗救护人员,并确保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和使用有效期内。
第二十八条 机场指挥中心及机场内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安装带有时钟和录音功能的值班电话,视情设置报警装置,并在机场运行期间随时保持有人值守。值班电话线路应当至少保持一主一备的双线冗余。所有应急通话内容应当录音,应急通话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
第二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于应急救援的无线电专用频道,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塔台和参与救援的单位应当使用专用频道与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联系。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重要部门应当尽可能为其救援人员配备耳麦。
为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航空器在空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指挥中心宜设置陆空对话的单向监听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守听,但不得向该系统输入任何信号。在航空器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中心确需进一步向机组了解情况时,应当通过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与机组联系。
第三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应当明显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体现救援的单位和指挥人员。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均应佩戴这些标志。识别标志在夜间应具有反光功能,具体样式应当为:
救援总指挥为橙色头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总指挥”字样;
消防指挥官为红色头盔,红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挥官”字样;
医疗指挥官为白色头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医疗指挥官”字样;
公安指挥官为蓝色头盔,蓝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字样的背心。
参加救援的各单位救援人员的标识颜色应与本单位指挥人员相协调。
本条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条 在邻近地区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积水域的机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场所使用的最大机型满载时的旅客及机组人员数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设备,也可以采取与有上述救援设备的单位以协议支援的方式来保障,但机场应当配备满足在救援初期供机场救援人员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设备。
当突发事件发生在机场及其邻近地区的海面或大面积水域时,还应向当地国家海上搜救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场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与机场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机型相匹配的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证其完好适用。
年起降架次在15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搬移残损航空器的专用拖车、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万以下,10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万以下的机场,应当配置活动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挂件、绳索等器材。
活动道面配置应当满足航空器每一轮迹下的铺设长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牵引挂具的配置应当满足能牵引在机场使用的各类型航空器;对于在发生突发事件起2小时之内机场管理机构可能取得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的,机场管理机构可不配备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但应当有明确的救援支援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用于机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车辆,该车应当配有无线通讯、传真、摄像、视频传输、电脑、照明等设备,并配有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库及主要材料的纸质文件。
第三十四条 在机场运行期间,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同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
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应当熟知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
第三十五条 参加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按照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承担救援工作职责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于专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指挥人员、消防战斗员、医疗救护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援基础理论、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医疗急救常识、消防知识、旅客疏散引导及其他相关技能。
在机场航站楼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引导、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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