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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拍卖瑕疵

发布时间:2021-03-30 01:50:36

1、淘宝拍卖二手车拍卖下来有瑕疵能不要吗

不能。
拍卖一般都声明过有瑕疵,所以不能以有瑕疵为由说不要的。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2、拍卖时如有瑕疵是否需详细说明

回楼主 你问的问题太宽了 这里不能够一一说明拍卖品的瑕疵 我只能给你说说绝大部分的瑕疵情况 首先要明确的是 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

3、拍卖瑕疵问题

回楼主
你问的问题太宽了
这里不能够一一说明拍卖品的瑕疵
我只能给你说说绝大部分的瑕疵情况

首先要明确的是
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这是做拍卖行业任何拍卖品的前提

下面来介绍
地产拍卖品的瑕疵:
房屋面积(包括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内部装修瑕疵(指在拍卖房产内装修 水管 热力管有质量问题)
外装修瑕疵(指房产外力面有掉砖 墙皮脱落)
房屋家具 电器瑕疵(拍卖房产含带家具、电器 有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瑕疵

机动车拍卖的瑕疵:
机动车车面磨损瑕疵
内饰磨损瑕疵
耗油量瑕疵
里程数瑕疵
相关配件瑕疵
过户 车辆手续瑕疵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该拍卖物瑕疵
一定记录下所有瑕疵
并在拍卖前说明

4、拍卖瑕疵如何处理

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5、法院的拍卖标的有瑕疵怎么处理

把瑕疵明确写有拍卖规则及标的物介绍里,并在拍卖前宣读。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6、我在淘宝司法拍卖了一辆车 车辆瑕疵他们说的也不全 不全部分:轮胎坏

你再仔细阅读一下淘宝上司法拍卖法院的拍卖公告,法院方面已经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

7、法院拍卖车故意隐瞒瑕疵可以要求退款吗

不能。因为拍卖,是由竟价高者所得,那是意味着风险自己承担的。

8、法院拍卖汽车公里数不符算瑕疵吗

不算。
拍卖规则一般注明参加竞拍人要自己了解拍品现状的。

9、法院强制拍卖的财产有严重瑕疵如何保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对交付后发现强制拍卖的财产瑕疵的救济 ——

虽然通过更加详尽的审查,可以有效地避免有权利瑕疵的不动产进入拍卖实施,但审查不是万能的,总有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权利瑕疵未能发现,毕竟执行机构并不是这些不动产的权利所有人。买受人万一竞拍购得了法院未能审查发现、公告中并未提及的权利瑕疵,导致其权益受损,有必要在强制拍卖制度中为其提供救济程序。

(一)不动产拍卖款未进行分配的情形

对于拍卖款未进行分配的情形,若买受人不动产权利的确存有重大瑕疵,且该瑕疵是拍卖公告未开示的买受人也不可能知晓的,导致买受人无法行使不动产权利或者行使该不动产权利要遭受巨大的损失的,应当赋予买受人的撤销拍定申请权。由买受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准许撤销其拍定,经审查,法院可以撤销对该不动产的拍定。对撤销拍卖申请的适用必须要进行适当的限制,因为若不动产上存有微小的瑕疵,动辄撤销拍定,则不利司法强制拍卖制度的目的实现和稳定。在存有微小瑕疵的情况下,应当引导买受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负担,如在案例二中,若水费数额不大,则由买受人承担水费应为一个经济而又便利的解决方案。

该买受人的撤销拍定申请权与强制拍卖私法说中的要求与债务人解除合同的瑕疵担保请求权应当做出区分。买受人的撤销拍定申请权的相对方是国家执行机关,并非债务人;该申请权意欲消灭的是国家执行机关强制拍卖行为的效果而不是私法意义上的合同关系;该权利仅仅是申请权而不是私法上的解除权,必须经过国家执行机关的审查准许,准许与否体现的是公权力的意志,体现出公法上的不平等性。该申请权并不违背强制拍卖的公法属性。

若买受人无法行使不动产权利或者行使该不动产权利要遭受巨大的损失,消灭拍定效果,回复至拍定前的状态无疑是最经济也是最不会引发新的问题的解决方式。虽然强制拍卖的效果被消灭,可能导致执行资源的白白浪费,但将引发许多后续问题的执行程序还不如一切“归零”。执行机构准予撤销的,也不会对强制拍卖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因为赋予买定人撤销拍定申请权,应买人会更加无后顾之忧的参与竞拍,相反有助于提升强制拍卖的公信力。

(二)不动产拍卖款已进行分配的情形

在不动产拍卖款已进行分配的情形,回复至拍定前状态已不可能,但拍卖效果仍可以被消灭。买受人向法院提出撤销拍定申请后,法院准许的。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直接向参与分配的债权人要求返还拍卖款。该执行回转基于的不是执行错误,而是强制拍卖的效果被消灭。

该执行回转申请权与向债权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也应作出区分。瑕疵担保责任必须经由诉讼,法院行使审判权后再经权利人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机关公权力方才介入,而执行回转则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而由执行机关直接作出审查,作出是否准予执行回转的裁决,进而进入执行程序。该执行回转目的在于消灭执行效果而不是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执行回转不能造成的损失,买受人并不能向执行机构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即便法院对强制拍卖的不动产未仔细审查,导致拍卖公告中未示不动产的瑕疵,交付时买受人才发现的,法院并未违反执行程序,不符合要求国家赔偿的条件。法院应当加强对强制拍卖的不动产的审查,努力发现其瑕疵,但对法院审查不能过于苛刻,不能因为审查有所疏漏就要求法院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10、拍卖瑕疵披露到什么程度才算尽职

全部披露。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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