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佛山市关于管理电动车的规定
禅城桂城中心城区不让走,现在那种单车型的锂电池车好像还能走
2、佛山违章扣分怎样办理
从描述来看,应当到佛山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违章扣分事宜。
因为机动车违章都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所以结合描述来看,应当到佛山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违章扣分事宜。
3、车辆年审委托书开的是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为什么在佛山市顺德区检测站没法办理年
车是在佛山上户的
4、佛山车牌可以去广州吗
佛山车牌可以去广州,但是要分时段和区域进入。
1、根据《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2、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3、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2)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4)佛山车辆管控扩展资料:
违反管理措施计算方法和处罚:
1、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2、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因急诊就医、抢险、高考、奔丧等紧急特殊情况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通行的,可向广州交警提出陈述和申辩,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5、佛山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从描述来看,应当到佛山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违章扣分事宜。
因为机动车违章都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所以结合描述来看,应当到佛山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违章扣分事宜。
6、佛山桂城车辆管理所电话
南海车辆管理所0757-86263166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52509 投诉电话:86330040
7、佛山一环交通违规罚款在哪里办理
1、佛山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3层。
电话:82981304。
2、佛山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交通违法调查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33号高速一大队大楼一楼西侧。
电话:0757-82518522。
3、高速公路二大队违法处理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33号。
电话:82583879。
(7)佛山车辆管控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佛山可以处理外地违章吗
从描述来看,如果机动车登记地是在佛山的,那么是可以,否则是不可以的。
因为机动车违章都是被电子监控拍照收集违法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结合描述来看,外地违章,说明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在外地。因此只有机动车登记地是佛山,才能处理外地违章,否则,是不可以的。
9、佛山有哪些车辆管理所
禅城区:
鸿运汽车站(是禅城区跨市、跨省班车车最多的)石湾客运站(有跨省车)、祖庙车站(有广州、三水、高明等线路)、城巴站(主要有禅城区分别到三水、高明、顺德的线路)
10、广州佛山是否限行外地家用小轿车
广州佛山对外地家用小轿车不限行,但有以下情况的外地车不得在佛山通行:
根据《佛山市外地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地机动车辆不得在佛山市辖区内道路上行驶:
(一)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无号牌或号牌不清的车辆。
(二)悬挂套牌、假牌或证照不全的车辆。
(三)拖拉机、手把式后三轮车。
(四)已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车辆。
(五)未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的货车和挂车。
(10)佛山车辆管控扩展资料
《佛山市外地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
第十三条 外地营运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核定的装载人数和装载质量要求,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十四条 在佛山市辖区内连续施工作业或营运留驻3个月以上的外地机动车辆,所有权人必须到当地区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调驻佛山市手续,并从开始调驻的第3个自然日起,在佛山市征稽机构缴纳养路费,缴讫凭证必须随车携带,以备查验。
外地机动车辆所有权人缴纳养路费,可以按月缴纳,也可以预缴。缴费义务人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未按期缴纳的,必须按当月应缴费额补交,并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滞纳金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千分之五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