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通行证怎么办理?
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费用应该是15元。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1、办理三超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 第一次办理时需要车辆行驶证、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以后办理时仅需要旧的通行证和单位介绍信。
2、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
2、电子通行证在哪申请?
1、首先打开微信搜索“广东出入境”公众号,添加并关注该微信公众号,这是一个正规的公众号,可以在线办理港澳通行证业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底部有功能菜单栏,都是常用的功能,点击办证指引,弹出子菜单;
2、从弹出的办证指引菜单栏里,选择电子港澳通行证子菜单,红色箭头所指电子港澳通行证,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通行证号的录入,人脸识别,验证码的验证等步骤就可以领取到电子港澳通行证了;
3、武汉市汉南区过回武汉市洪山区怎样申请电子车辆通行证?
我还是很能去购物武汉市洪山去申请电子测量通行找相关部门申请。
4、湖北防疫车辆,可申领电子通行证!是否有你?
2月25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简称“省防指”)下发《关于启用湖北省疫情内防控应急车辆容(省内)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标志着由交通保障专班组织研发的“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简称“通行证平台”)在全省启用。
据介绍,“通行证平台”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三个环节。
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为: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非疫情防控车辆、私家车辆请勿申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5、如何办理货车通行证
办理地点: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理条件:
1、由车主所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
2、携带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办证窗口受理登记;
3、由办证窗口核定行驶区域、行驶线路等内容后报批;
4、按照批准的事项制发相应的通行证。
申报材料: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
(5)湖北车辆电子通行证怎么办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对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
6、广西去湖北要怎么办理电子通行证?
需要办理电子通行证。
7、如何办理电子通行证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方法:】
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如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还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在申请表背面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使用方法:】
一般情况下,旅客使用港澳地区口岸自助查验通道,须提前分别向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指纹信息。目前已有一部分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向香港、澳门主管部门留存指纹信息后得以使用自助通道。
8、怎样办理车辆通行证?
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一、办理三超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 第一次办理时需要车辆行驶证、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以后办理时仅需要旧的通行证和单位介绍信。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
(8)湖北车辆电子通行证怎么办理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