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车贷款怎么办
未还完的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都要承担,至于具体怎么分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
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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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2、汽车贷款还没还清,现在要离婚,汽车能卖掉吗?
机动车贷款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出售的,只有在还清贷款后办理完解押登记,才可以出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2)车辆还贷离婚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3、婚后买车一方独立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车是夫妻共有财产,两人共同承担买车费用。
4、离婚车子有贷款怎么办?
车子尚有贷款余额时,余额部分应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注明。如:你将分割到车子,而车子贷款余额还有10万元未还清,对方也应承担5万元的银行债务。
5、我们刚买的车还在还贷款期间离婚后车贷咋办?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6、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所购的车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问题比较复杂。婚都离了,男方难免在经济上吃亏,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协商解决,车子是婚后买的,把车子卖了,钱还完贷款后一人一半,或者估价由一方要车,除去贷款后,剩余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婚后财产。没有什么女方月供多少,男方月供多少一说。也就是说婚后买的东西就是一人一半。如果要认真算连内裤都可以拿出来分。没有你买的我买的。不过婚前买的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