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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转院车辆

发布时间:2021-04-04 02:21:52

1、从青岛转院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治疗住院 回青岛当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 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 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 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 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2、交通事故后自行转院

不交钱就是了。等交警有了责任认定书五个工作日后,交警才会放行车辆

3、如果需要转院,车 应该有谁来负责

?

4、办理转院手续怎么办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办理转院具体方法如下: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4)青岛转院车辆扩展资料:

住院流程:

1、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院门诊检查;

2、符合入院条件办理住院手续;

3、持证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住院申报手续;

4、医保局医师核对病人及病情进行审批;

5、审批后按规定收取预付金,进行合理用药及治疗;

6、住院终结后由医院负责直接办理结帐手续,住院预付金多退少补。

办理转院医保的流程:

1、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2、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3、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4、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5、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

6、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5、120急救车转院途中翻车,该谁来承担?有没有法律支持?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说特种车辆是可以闯红灯行驶的。急救车辆是这样,更何况转院时的车辆了。这种情况下,这个救护车的所在单位,即这个医院必须承担侵权的责任。

2、医院的说法没有道理的。这种交通事故案件,最好等待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根据具体的责任分配,来进行各方的赔偿。但是,没有交通事故的认定书是不耽误赔偿的,因为你们在他的车上造成伤害是既定的事实了。你可以迳行去法院起诉,也可以聘请一位律师来进行具体的交涉。

3、具体赔偿的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为“脑梗塞右侧瘫痪”有可能构成残疾,你可以去做司法医疗鉴定来证明伤残等级,以及这个伤残是否是这次车祸引起的,如果能证明这次车祸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6、省内转诊手续流程

一、首先确定转院的条件范围

1、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

2、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治疗的疾病。

3、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按规定需转院转诊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

4、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诊疗有关规定的疾病。

5、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1)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开转院审批表。

(2)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登记、盖章。

(3)结清原住院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4)转院治疗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之日起半个月内,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报销住院费用。

(6)青岛转院车辆扩展资料:

一、转诊,是指将病人转移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制度。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三、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7、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如需转院治疗,转院费和交通费怎么办?

其他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及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应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附: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关于交通食宿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第4款后半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难与共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第10项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青岛网上异地转诊没到期可以继续用吗?

你可以上当地得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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