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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折旧认定

发布时间:2021-04-07 23:34:03

1、新车被撞,法院支持车辆折旧费赔偿吗

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支持赔偿折旧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1)车辆折旧认定扩展资料

本报讯价值百万的名车买后一个月还未上牌就被撞,由此引发巨额赔偿纠纷。原告除了主张21.5万元的维修费外,还要求肇事方承担车辆折旧费3万元。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原告赔偿维修费全额的诉请,折旧费诉请未获支持。

2014年2月15日23时50分,长深高速(宁杭)方向某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某客运公司所有的普通货车与同车道吴某驾驶的某市政工程公司的无号牌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市政工程公司将其受损车辆拖至某修理厂修理,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按修复标准确定的车辆损失价值为21.5万元。

市政工程公司将肇事货车所属的客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除主张经评估确认的车辆损失21.5万元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市政工程公司认为,其于2014年1月16日才以高达145.5万元的车价购置这辆玛莎拉蒂轿车,购车仅1个月还未来得及上牌就发生本次事故并造成较严重的车损。

“玛莎拉蒂轿车经修理后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可能达不到原车出厂标准,更何况出了事故的车就会贬值很多。”为此,市政工程公司主张,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应额外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则认为,折旧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该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市政工程公司主张的车辆损失21.5万元有相应的鉴定意见书为证,应予支持;但对于其主张的折旧费,因未能提供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钱晋闫文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民网—百万名车被撞引发纠纷

2、汽车折旧费的索赔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
其次看对方车辆的投保情况;
除了修理费,折旧费可以作为赔偿请求项目,但具体数额需要鉴定。
修理费、折旧费
先报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可以理赔.

3、车辆贬损费,法院会支持吗? 应该在哪里鉴定?和车辆折旧费是一个概念吗?

法院会支持,但目前汽车贬损的鉴定还很不规范,汽车贬损费缺乏明确的鉴定标准和操作规范。

跟车辆折旧费不是一个概念,折旧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贬损费是车辆在事故中受损后经过修复,在外观上达到了“恢复原状”的效果,但受损后在性能等方面肯定都会受到影响产生的费用。

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第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车辆折旧认定扩展资料:

2012年7月,陈冬将自己的一辆价值70多万元的汽车,送到一家位于雨花台区的4S店保养。在他送去保养的第二天,4S店的员工将车开出店面测试,竟和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这辆本只是来“没病防病”的车,瞬间成了“伤员”,直到2012年年底,他才将修好的车领回家。

后经认定,大客车承担事故全责任。车是修好了,陈冬心里憋屈,这车买的时间也不算长,这车经历了这么一场事故,价值估计也要贬低许多。于是,前段时间,他将4S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在车子维修期间,他一直租车,这笔钱对方也要付。

庭审前,经陈冬申请,法院委托一家鉴定机构为这辆车的贬值损失做了评估,报告显示,因这场事故,这辆车在修理后仍存在车辆贬值损失6万多元。庭审中,4S店方面表示,由于客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陈冬车的贬值损失也应该由客车车主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既然陈冬已经将车子交给4S店保养,双方就已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4S店没有按期将车交给他,已构成违约,况且陈冬也确实有车辆贬值和其他损失,4S店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6万多元的贬损费,法院表示认可,而陈冬因为车子在修而造成的租车费,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租车花费为两万多元。法院认为,是向客车车主还是向4S店索赔,是陈冬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一审判决,4S店一次性赔偿陈冬的车辆贬损费和租车费,共计近9万元。

4、如何准确界定不同车型的折旧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因此,面包车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5、交通事故怎么算折旧费

你可以向对方要折旧费,折旧费就看你和大货车司机的商量,法律没有规定折旧费的算法。

如果商量不妥可以找公安机关条件,如果公安机关调解都不行就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5)车辆折旧认定扩展资料:

旧费用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在其有效使用期间内,始终保持完整的实物形态,但由于磨损(有形损耗)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损耗),固定资产价值逐渐减少,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实物的再生产,对于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发生的磨损价值就以计提折旧费用的方式,作为期间费用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形成一种基金准备,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改造。

各期折旧费的大小取决于三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2)固定资产报废后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差额;(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折旧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

在西方财务会计中,“折旧费用”作为一个资产帐户,记录按照所选折旧方法计算的、应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折旧费用。

6、车辆折旧年限可否由企业自行选择?

车辆折旧年限税法对此有规定。如果汽车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工回具,则为答5年。小汽车为普通的运输工具,则为四年。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7、车损险的车辆折旧问题

首先,折旧的概念只用在盗抢理赔和推定全损的时候,按照每个月0.6%的比例折旧,最多折80%,也就是说,第三年的车,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是9.73*(1-0.6%*24)来计算。
你所说的情况,理赔的时候肯定是赔车辆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按折旧后的价格进行佩服。
这里还要解释下推定全损,当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目前平安是50%,大概范围在50-80之间),保险公司就会按着全损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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