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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结算税

发布时间:2021-04-08 22:08:53

1、2018车辆购置税

运算公式:

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税金额=应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低应税价格,则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最低应税价格计算)。税收)。

计算自用车辆的税率:额外费用×10%包括非增值税;

进口车辆税率的计算:应税价格=关税税率+关税+消费税税率×10%;

购置税是汽车价格的10%(不含税价)。公式是:

新车购置税=汽车购买价格(含税价)/ 1.16 * 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在此之前,购置税为7.5%的税率。

(1)车辆结算税扩展资料: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

人们购车,不管排量大小都要缴纳购置税,而且排量越大,车价越高,购置税越多。根据我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需要缴纳购置税的条件:单位、个人购买、进口中、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需缴纳购置税;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购置税减半政策;2017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不再是5%,而是提高到7.5%。而从2018年1月1号起,购置税又恢复到了10%。

那么,购置税怎么计算呢?购置税一般计算是开票价×(1+17%)×10%。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购置税的多少,除了后面10%的硬性政策外,开票价起着决定性作用,从道理上来讲,开票价越低,购置税就越低,这个算法没有错,也就是低开发票,而且也确实有这样干的,4S店也喜欢这样干,这能降低他们的税,但前提是比如加价购车或者是送您很多附加的东西时会从总价里减去这些东西开票,裸车一般不会降价开票。

但是,低开发票看似美好,实则有危害,很多朋友购买车险的时候除了基础险还会加入一些附加险,比如车损险、盗抢险,这两个险种的赔付额度是按照开票价计算的。说到这可能有很多车主就已经明白了,如果发生事故车辆报废或者车辆被盗,本身价值10万的车,因为发票只开了8万,保险公司也只会最高赔付8万元,这还是不算折损的。其次,现在的汽车三包要求很严格,对车主是好事。如果在三包期内车辆出现重大设计或装配失误,导致车辆故障频发,这种情况下按照三包规定可以退车。但是因为发票低开,即使退款也只能按照发票价退,这也会亏损两万。还有一点也得考虑,就是您再次出手或者抵押、置换这个车的时候,基数就会降低了,保值率受损,您得计算一下少开发票是否合适。

3、车辆运营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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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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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指一个税种只设计一个比例的税率),税率为10%。
二、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以应税车辆为征税对象,考虑到我国车辆市场供求的矛盾,价格差异变化,计量单位不规范以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是,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应税行为的发生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因此,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构成也就不同。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辆车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换句话说,计税价格是由销货方销售应税车辆向购买者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的。
这里的“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如从国内汽车市场、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等。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由于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按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因此,当纳税人购车发票的价格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或开具其他普通票据)而发生价款与增值与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其换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方法: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这里的“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俩,即非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是指海关课征得进口车辆的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式中,消费税是指进口车辆应由海关代征得1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税证明资料确定。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按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替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有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这就是说,纳税人购买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首先应分别按前述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当申报的计税价格偏低,有提不出正当理由的,应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局总局制定。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不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价税价格规定如下: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的车辆。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使用10年的(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零。未满一年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3.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证明的计税价格。
(五)已使用未完税车辆计税依据的无确定
1.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列》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
2.对于已使用未完税的免税车辆,免税条件消失后,纳税人依照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视同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和计税依据。
3.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其库存(或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六)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进一步信息采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9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以下简称车价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车价信息的采集、审核、汇总、上传以及车辆最低计价的核定、下发。车价信息采集范围为条例规定征收范围的所有车辆。国产车辆车价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到辖区内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采集。进口车辆车价信息由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广东、深圳六省(市)主管税务机关到国外车辆生产制造企业驻中国代表处、进口车辆品牌中国地区代理商掌管进口车辆进价信息的有关单位采集。国产车辆车价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生产(改装)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座位、排气量、主要配置、出厂价格、参考零售价格。进口车辆车价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国别、生产企业名称、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座位、排气量、主要配置、计税价格、市场平均交易价格。
主管税务机关采集汽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及电车价格信息时,对于同一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生产相同产品型号(以下简称同型号),因配置不同有多个出厂价格的车辆,应按照产品价格差异的主要配置分别采集。
主管税务机关采集摩托车价格信息时,对于同型号的国产车辆只采集最低的出厂价格,进口车辆只采集最低的计税价格。车价信息每年采集次,采集期分别为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具体采集时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七)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款应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基准报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5、什么是车辆结算价?

就是裸车的价钱~! 光车的价钱。 不包括上牌、购置税、保险等。

6、排量1.5t车子购置税怎么结算?

如果我们购买了一辆12万的国产车,那么就是首先要用120000除以1.17,这样就可以得出去除增值税之后的计税价格,然后再乘以10%,这里的10%指的就是购置税税率。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购置税的应纳税额。

7、车辆拉运沙石料结算运费税收怎么交?

车辆拉运沙石料,运费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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