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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车辆未遂

发布时间:2021-04-08 23:13:46

1、如何区分抢夺罪既遂与未遂,构成抢夺罪如何处罚

一、如何区分抢夺罪既遂与未遂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齐备的客观标志,就是公然夺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夺取的公私财物的犯罪结果。因此,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行为人对财物获得了实际控制为标准。这里的“实际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里,而是说行为人能够支配该项财物。这种实际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也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已经利用了该财物。
二、构成抢夺罪如何处罚
抢夺罪也是数额犯,一般来讲,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两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1、数额达到5百元以上不满5千元,一般可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数额达到3万元,一般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增加刑罚量的情节
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多次抢夺或抢夺多人的;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在重要的大型会展、运动会等公共活动场所抢夺的;抢夺致人人轻微伤、轻伤的。
4、减少刑罚量的情节
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夺的;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

2、抢夺罪既遂与未遂有什么区别

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行为人对财物获得了实际控制为标准。这里的“实际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里,而是说行为人能够支配该项财物。这种实际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也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已经利用了该财物。

3、抢夺未遂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如何量刑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款、第五条的规定,嫌疑人驾驶机动车犯案,已经构成抢夺罪,但属于未遂犯,属于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且行为人系初犯的情况。据此,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即可

4、抢夺未遂怎么判刑?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抢夺未遂!急急急!在线等!

一两年,最多三年。走后门,最少半年。

6、请问抢夺未遂最多能判几年?

抢劫未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主动的认错,改正态度又比较好的情况下,也能够积极的获得改正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抢夺未遂构成犯罪吗

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

被抢夺的物品价值不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各省立案标准不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8、请问抢夺未遂构成犯罪吗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如下: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齐备的客观标志,就是公然夺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夺取的公私财物的犯罪结果。因此,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9、飞车抢夺未遂判刑吗

抢夺罪,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实施细则】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夺数额达到1 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抢夺数额达到1 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抢夺数额达到6 万元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抢夺数额超过1 千元的,每增加250 至300 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夺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500至6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夺数额超过6万元的,每增加5千至8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抢夺次数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但抢夺数额较大的,根据抢夺次数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抢夺数额巨大的,根据抢夺次数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三年;抢夺数额特别巨大的,根据抢夺次数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四年。

(3)在抢夺过程中致被害人受伤,依抢夺罪处罚的,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每次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多次利用行使的机动车辆抢夺的,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二年。

(5)使用抢夺的财物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可以酌情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确定宣告刑的特别规定

根据抢夺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计算的拟宣告刑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如果抢夺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上一档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宣告刑;不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的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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