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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废旧车辆

发布时间:2021-04-09 16:08:49

1、盗窃罪车辆会被没收么

盗窃犯罪所用的车辆,属于从事盗窃犯罪的工具,属于实施犯罪所用的涉案财产,除车辆是偷开的其它被害人所有的,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之外,其它情形一般应当裁定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此规定中,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包括实施犯罪时所用的财物和为实施犯罪所准备但尚没有使用的财物。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2、偷走自己被扣的车辆是否构成盗窃罪

次日夜晚,车主甲潜入放置被扣车辆的机关大院,悄悄拨开大门,偷偷将被扣车辆驶离。案发后,对案件的定性,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理由是: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扣押车辆是合法占有。该占有权的变更,需通过法定程序。而甲虽为车辆的所有权人,但对合法扣押的车辆已无占有权。故其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被扣车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盗窃定罪。第二种意见认为,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甲的行为与盗窃罪构成的客体要求不符,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财物被扣押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财物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以及被继承人死亡等法律事件而发生转移,也可因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没收财物而使所有权转归国家。但是,依法被扣押的财物,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准被扣押物的所有权人对该财物使用和处分,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和所有权人变更的法律后果。换言之,所有权人对被扣押财物没有丧失所有权。因此,所有权人对被扣押物秘密取得的行为,虽也属非法,但不构成对所有权的侵犯。二、非法占有的内涵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谓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是指行为人意图非法改变财物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收分的权利。刑法中的“占有”,不是指行为人仅仅以取得占有权为满足,而是对所有权各项权能的整体侵犯。所以,刑法规定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是占有权。不仅刑法对“非法占有”概念的内涵这样规定,我国民法学对此也有同样的解释,即非法占有是指既非依据与所有权人的约定,又非根据法律的规定,非所有权人将他人之物占为己有。当秘密取得的行为只侵犯合法占有权而非所有权的全部权能时,该行为的性质就会因合法占有财物的主体不同而各异。三、不同的扣押权主体决定非法取得被扣押物行为的性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可依法对单位或公民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财物的所有权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如情节较轻,则可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如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有权人对其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等行为,既可用公开方法,也可用秘密手段。由司法机关以外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含地方性法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后,行政管理相对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性质,因未侵犯所有权而不构成盗窃罪。尽管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转移合法扣押的财物的行为,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是刑法未将所有权人侵害行政机关依行政法规扣押的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依罪刑法定原则,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对该行为只能按照行政法规给予处罚。综上所述,所有权人秘密取得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性质,只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或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不构成对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江西省吉水县法院 刘皓 【浏览 次】

3、关于被偷机动车怎么申请报废或注销

车辆被盗期间,车牌无法注销。车主可先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出具一个被盗证明,然后带着被盗证明到上户车管所报停。报停期间,车辆违章与车主没有关系。

办理机动车被盗抢锁定业务,机动车车主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案回执及受理登记表。

2.被盗抢机动车辆报废表或立案告知书。

3.机动车车主身份证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3)偷废旧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4、偷报废汽车怎么判 但是他不是主犯

报废汽车也是别人的财产啊,起码能当破烂卖钱。按偷窃罪处理,具体的判刑标准如下:
一、数额标准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与1998年司法解释相比,数额标准均有所提高: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原数额标准(1998年发布)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量刑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4月4日起施行。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具体怎么判,要看那些报废汽车的价值,如果是在3W以下,就赶快跟被偷窃人认错获谅解,那就不用判刑。否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开车车辆报废达到多少可判刑案例

这个案例中是两个行为,第一个行为是未经车辆所有人同意占有他人财产,这个要看行为人有没有偷窃的行为故意,如果只是占用,打算归还,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是想盗窃,则按盗窃罪刑事处罚。
第二件是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报废车辆被偷了怎么办,万一被小偷开走出事故?

即然已经报废了,就应及时送到报废场所,如被偷后出现事故,是要迁连车主的,车主会有一定的责任,可大可小。所以一旦报废,就应及时送到报废回收点,即不担心,也可以有一些回报。

7、偷窃汽车判几年刑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2、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3、至于多大数字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不一样。不知是在什么地方偷车的?你应该到案发地的有关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4、你说是“带偷车的工具”,那么是偷车还是盗窃车内物品?但不管怎样,都要知道被盗对象的价值,然后参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就能大致估计到应当判什么样的刑及刑期。
5、如果盗车未成,属于盗窃未遂,依据现有法律规定,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6、现在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律师就可以为其辩护了。

8、强制报废车辆被偷,已报案,对以后新车上牌有影响吗

要看怎么查,一般警察和交警管的不是同一摊子事,电动车被偷了,如果联网,刚好交警看到,查架子号,驾照就可以对号入座,但是这种概率觉得不大,毕竟电动车不值钱。

9、报废车被扣派出所不是偷盗车可以拿回来吗

先到旧汽车回收地方开回收证明,再到车管所办理汽车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r\n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r\n (二)机动车行驶证。 \r\n (三)二块车辆号牌。 \r\n (四)《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r\n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r\n (六)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r\n (七)属于机动车偷盗或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r\n (八)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r\n (十)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r\n 三、办理程序 \r\n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 \r\n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r\n (二)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1号楼大厅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叫号后到在用车受理28-32窗口办理: \r\n 1、机动车灭失的; \r\n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r\n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r\n (三)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提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r\n (四)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1号楼办证大厅在用车受理28-32号窗口,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r\n (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做废: \r\n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r\n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r\n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r\n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r\n 四、收费标准 \r\n 报废手续费:5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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