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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补绿本本

发布时间:2021-04-09 16:09:40

1、汽车大绿本丢失怎么办?

可以带上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去车辆户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2、小车补办绿本都需要什么?

小车补办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到车管所,携带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去补办即可,费用10元左右。

拓展资料:

绿本是《机动车登记证书》。

绿本和行驶证的区别:

《机动车登记证书》类似于车辆的户口本。行驶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

车辆所以权转移时(卖或赠送给别人),原车主要将《机动车登记证书》交给新车主。


3、车管所补大绿本需要什么手续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辆补绿本本扩展资料:

基本介绍: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机动车登记证



4、如果汽车的绿本丢了,能补办吗?大约的流程

如果汽车的绿本丢了,是能补办的。解释如下:

1、汽车的绿本,一般都是指“机动车登记证书”,由于其表面是“绿色”的,所以一般都被称为“绿本”。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3条中的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从此条规定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是能够补办的。

5、汽车的大绿本丢了,能补办吗?

汽车的大绿本丢了,是可以补办的,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材料就可以补办,如车主身份证、行车证、机动车的发票等等。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辆补绿本本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6、车辆大绿本丢了怎么补办?

办完过户手续没有。

1、没办过户手续,找原车车。原车主本人持身份证,行驶版证,开车去车管所补办权。

2、已经过户,现车主本人持身份证,行驶证,开车去车管所补办。此项业务是唯一不能代办的机动车业务,必须车主本人亲自办理。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

1、机动车登记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6)车辆补绿本本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参考资料:车辆登记证-网络

7、汽车的车辆登记证书,就是那个绿本,可以补办的吗?

车辆登记证书补办方法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8、汽车大绿本丢了怎么补办?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汽车大绿本指《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一,补办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二,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提供上述材料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8)车辆补绿本本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9、补办车辆大绿本需要多长时间

补办1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补办车辆登记证收取的费用是10元/证。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自受理之日起需要5个工作日。

拓展资料:

一、补办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二、补办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10、买车时的绿色本本丢了怎么办

可以到车管所补办车辆登记证书。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10)车辆补绿本本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伴随汽车一生的证件,具有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这本证书是由车辆所有人进行保管的,最好不要随车携带。想要证明一辆汽车是不是你的,这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是法律证明。

其次,现在很多车主都是贷款买车的 ,所以在贷款期间,这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是在银行进行抵押的 。如果还完贷款之后,一定要记得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中把证件拿回来。然后让他们做出相应的手续证明,去当地的车管所将车辆进行解押。

进行完所有的动作之后,这台汽车才开始真真正正地属于你了!如果在还贷款期间,你没有能力继续偿还贷款的话,这台车辆是会被银行或者是金融机构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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