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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欠债人车辆

发布时间:2021-04-12 08:20:14

1、因债务问题抢了别人的车,车主很多年以后还可以立案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债务的问题抢了别人的车车主很多年以后可不可以立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有证据才有用,保留好证据可以合法维权。

2、我的车被我欠债的人抢走了,可是110也不管,刑警队也不管,不知去哪里合适呢

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车辆被抢走已经超越了民事案件的范围,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
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3、债主收账把欠账人的车开走算违法吗?

债主收账把欠账人的车开走算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抢欠债人车辆扩展资料:

债主收账把欠账人的车开走违法案例:

这份判决书显示,2014年5月和7月,经本案被告人张某介绍并作为担保人,被害人赵某分别向崔某和袁某借款人民币12万元、20万元。然而,赵某此后一直没有归还这两笔借款。多次催债未果后,2015年7月3日,

被告人张某和债主袁某等人到赵某居住的酒店,由张某上楼,趁人不备将放在赵某驾驶员处的汽车钥匙拿走,交给袁某的司机,随后,袁某及其司机将赵某停放在办公楼下的一辆无牌黑色奔驰ML63越野车开走。

赵某发现车辆被开走后随即报警,并电话联系被告人张某,被告人张某承认是自己将车辆开走,但拒绝退还车辆。该车被袁某二人开到河南灵宝居住小区停放。同年11月,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天后,袁某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扣押该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78万元。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某秘密窃取车辆虽是为了索取债务的合法目的,但是其手段具有非法性,主观上有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应视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张某窃取的车辆价值明显高于债务数额,其在窃取车辆后也未及时实施实现债权的跟进行为,

而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几个月后才由袁某将该车移送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这期间,公安民警多次联系张某要求退还车辆,其明确表示拒绝退还,其占有涉案车辆的非法性明显。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同时,张某盗窃被害人赵某车辆目的在于迫使其及时偿还债务,并且其在盗窃车辆之后将开走车辆的事实及时告知了赵某,并明确表示其清偿债务后即归还车辆,其实现债权目的的正当性及事后的告知行为对之前的不法手段具有补救功能,

使其非法占有不同于一般盗窃,所反映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且涉案车辆已被追回并发还赵某,赵某也书面表示对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故张某的行为虽构成盗窃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参考资料来源:新浪网-收不回欠款债主私自开走债务人汽车,一审被判盗窃罪

4、有人欠钱不还我带人把他的车抢走开到派出所这样犯法吗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
如果未对方同意,就私自把他的车辆开走,会嫌疑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不建议你这样做。
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

5、债务人应欠债权人钱,债权人抢了债务人车,债权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这个需要看债权人抢的车的价值以及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时间和态度了,要是车的价值和所欠的欠款差不多,债权人把债务人的车子抢了抵债,这个在法律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这是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所行使的自助的权力,自助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不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可以帮到你,天星司考。

6、以欠债不还将债务人的车辆货物扣押属于抢劫吗

不属于抢劫,但是行为本身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债务人欠钱不还固然有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用强制手段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是债权人不能采取非法手段,私自拖走或者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欠债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欠债人主张债权,欠债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好办法。

7、偷偷开走欠债人的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其行为已经够成盗窃罪,如果车主惊公追究,法院将会参照车的价格判刑,摩托车与宝马车判的结果是不一样的,不惊公私了,可以免去刑事责任,因为“民不告官不究”
如果是欠债人不还钱,债主当众扣押欠债人的车,债主不负刑事责任。
是偷车,是扣押车,这是问题的关键
具体该怎么办,由当事人决定吧,因为只有当事人才明白事件的真相。

8、因欠债未还,将其车辆抢走,然后开回法院,是否违法?

是违法。但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开车抵债合法。

9、为了要债暴力抢债务人的车相关案例

1、“在借贷等民事纠纷中,强行拿走或者扣留对方财物过程中持械使用暴力犯什么罪?”:
(1)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借贷”的民事纠纷,而是债权之债的债务纠纷。
(2)持械用暴力强抢对方财产,涉嫌抢劫罪。

2、你的情况中:交通事故中扣车,交警在车辆检验完成后都无权扣车,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唯一有权扣车的,是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可以扣车。

3、建议你向当地公安请求以抢劫立案,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持对方持械抢车、伤人的证据,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公安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通知公安立案。

如果检察院也处理不公或是拖延,可以向其上一级检察院反映。

再次提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所说的情况,如“持械”、伤人、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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