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年检过期一个月了,还能年检吗?要什么手续
还能年检,带上材料到车管所办理年检就可以。
1、年检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3、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4、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1)车辆停驶脱检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机动车停驶手续怎么办?
办理报废手续流程如下:
1、 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
2、 经审查同意报废时,收缴号牌和行驶证;
3、 已报废的车辆,必须完整地将车辆送交废旧物质回收部门处理,车辆及主要总成不准拆卸变卖或重新装车使用;
4、 报废车辆不准变卖、转籍或重新办理申领号牌和行驶证。
(2)车辆停驶脱检扩展资料:
报废条件
1、 车辆长期使用,虽经维修更换零部件,在正常路面行驶,油耗超出厂标准定值15%的。
2、 由于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大修费用超过新车价格50%的。
3、 车型老旧,已无配件来源,技术状况低劣的。
4、 排污量、噪声强度都超国标的。
5、 车辆出厂年限已达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期限的。
3、脱审车停放在家违法吗
不违法 只要不是盗抢车就没事
4、如何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
一、办事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四)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警支(大)队领取]。
(五)申请复驶的,提供《机动车停驶凭证》(未获得的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管业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手续。
四、收费标准
停驶/复驶: 5元/辆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
5、车子停几年不开了,有没有什么规定可以使这几年不用审车
没有这种规定,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年检,没有年检不能上路行驶。机动车连续3个周期没有年检的,将强制报废;脱审还没有到3个周期的,可以去检测站或者车管所申请补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车辆停驶脱检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6、汽车停开很久要如何检修
检修到没太大必要,主要是要去检查保养,长时间不开,车子有很多地方会有反应,但都不是很明显,基本上去修车的地方做下全车检查,不行的地方修,然后做个保养(车辆保养一是看公里数二是看时间的,公里数没到,但时间到了一样需要保养的)就能上路了!
7、已脱检车辆被罚款拒交会怎样,是在禁止停车区域被抓拍了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8、汽车停止行驶,我不去办理保险和验车可以吗?
你这种情况可以向车管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停驶】,具体想车管所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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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机动车因维修、停用等原因需办理停驶手续;停驶车辆如需要恢复行驶,必须在停驶1月后,才准予复驶(注销(报废)则不受此限制)。
申办手续: a、车辆停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一张带号牌的车辆照片。停驶车辆若遗失号牌或行驶证,须同时办理补号牌或补行驶证。
b、车辆复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停驶凭证》,一张带号牌的车辆照片。
办理程序: 办理机动车停驶手续时,应收缴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表(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签发《机动车停驶凭证》,由车主保存,作为今后车辆复驶、转籍、报废、注销时的凭证。办理机动车复驶手续时收缴《机动车停驶凭证》或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最后由发证部门将有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牌照、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
收费标准及依据: 停驶(复驶)手续费5元,沪价涉(92)第191号。
办理依据: 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9、车辆脱审脱保申请报废,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去办理?
准备好材料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2、申请材料:
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3、办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6、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9)车辆停驶脱检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10、汽车多长时间漏检需扣分罚款
汽车未年检罚200元记3分,另外处罚无交强险罚2倍的交强险罚款。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