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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爆炸

发布时间:2021-04-15 06:25:29

1、车辆运输易燃易爆是否负刑事责任

没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车辆运输易燃易爆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要负刑事责任,
从刑法上讲,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爆炸物。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 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规定,实施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的行为之一。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有以下三点要求:
①必须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准运证》;
②配备驾驶员、押运员并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③运输车辆的机械部分、车厢、底板和隔热、静电导除、熄灭火星装置必须完好,配置“危险品”字样标志牌、标志灯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哪些车辆不能运输爆炸物品

你好!我查了关于运输危险物品车辆相关规定,供你参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专用车辆规定如下: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要求进行年度审验外,对专用车辆还要增加以下项目: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该规定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可见,对于爆炸物品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是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来保证的,对车辆的生产厂家没有具体要求。关于运输爆炸物品专用车辆中的罐式车辆,其罐体容积要求上面已经有明确规定。至于车辆的长度、宽、高等要求可详细阅读上述相关标准。
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重量不得超过10吨。违反这一规定的容积或载重量即为不合法。

3、车辆运输炸药爆炸,司机有什么责任

炸药运输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质,懂得在紧急情况下对爆破器材的处置措施,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与C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行车前,检查汽车的完好状况,查看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酒后驾驶,和吸烟。 3、必须持有行车单,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脱线行驶,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40km/n,在扬尘起,暴风雪能见度低时减半,多车运输单道车距不少于50米,上山下山坡路不少于300米。运输途中,车辆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道口和桥上下停留,遇有雷雨时,车辆应远离建筑物停放。 4、雷管与炸药、导爆索及其它爆炸材料不得同车运输。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用帆布覆盖,并没有明显标志,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 6、装卸与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动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7、在厂区行驶时速最高不超过10km/n,车间库房院内时速不得超过5km/n,运药时,严禁运载其它无关的物品,保持车库卫生,经常清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陕西一危爆运输车辆爆炸什么原因导致的?

今日(11日),陕西商洛镇安县政府发布通报称,昨日晚间,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初步确认致7人失联13人受伤,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中。

4月10日23:50许,镇安县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13人受伤,其中6人已送镇安县医院救治,7人在月河镇月河卫生院观察。

爆炸发生后,镇安县委、政府带领公安、消防、安监、卫计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地点,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做好“4·10”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通报表示,经初步了解,此事故由车牌号为豫SA3766危爆运输车辆突然爆炸引起,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5、普通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怎么处罚

触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6、陕西一危爆运输车辆爆炸伤亡情况如何?

今日(11日),陕西商洛镇安县政府发布通报称,昨日晚间,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初步确认致7人失联13人受伤,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中。

通报中称,4月10日23:50许,镇安县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13人受伤,其中6人已送镇安县医院救治,7人在月河镇月河卫生院观察。

爆炸发生后,镇安县委、政府带领公安、消防、安监、卫计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地点,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做好“4·10”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通报表示,经初步了解,此事故由车牌号为豫SA3766危爆运输车辆突然爆炸引起,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7、在物流寄了一个电动车的途中车辆发生爆炸怎么办?

电动车途中发生爆炸,需要看成造成什么后果?一般不需要客户承担责任的。这个属运输的问题。物流公司还会赔偿您的电瓶车的。如果保费了,就按照保险的金额赔偿。

8、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怎样挂牌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上牌的最新规定
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会同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快推进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专用运输车上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推动在炸药现场混装车上加装安全监控装置。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动态监控试点工作,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在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的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凡未安装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要求,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过定期审验。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完善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

为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专用车辆规定如下: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要求进行年度审验外,对专用车辆还要增加以下项目: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该规定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可见,对于爆炸物品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是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来保证的,对车辆的生产厂家没有具体要求。关于运输爆炸物品专用车辆中的罐式车辆,其罐体容积要求上面已经有明确规定。至于车辆的长度、宽、高等要求可详细阅读上述相关标准。
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重量不得超过10吨。违反这一规定的容积或载重量即为不合法。

9、陕西如何通报运输车爆炸致7死13伤事件?

西安4月15日消息,陕西省镇安县公布“4·10”危爆运输车 爆 炸 事 故 调 查 结 果,认定 爆 炸 事 故 系 违 规 装 卸 炸 药 所 致。

镇安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视频、专家组技术分析,认定镇安“4·10”危运车 辆 爆 炸 是 因 装 卸 炸 药 过 程 中,违反安全规定所致。

4月10日23时50分左右,陕西省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一 危 爆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爆 炸。事故车辆是装有5.28吨乳化 炸 药 的 危 爆 运 输 车,车牌号为豫SA3766。车辆由河南省固始县华通化工有限公司派出,在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月 河 炸 药 库 院 墙 外 发 生 爆 炸。

事故当场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据悉,镇安县所在的商洛市目前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启动了问责程序,并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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