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没有牌照,会不会扣分
不会,跟你没有关系,你是帮别人拿车,只要你自己没有开这个车就可以了。罚钱就行!!!
2、汽车没有牌照上路可以吗?为什么不可以?上了怎么办?
汽车没有牌照是绝对不能上路的。即便是一些特殊情况,也应张贴临时牌照才能上路。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或不张贴临时牌照,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问!
3、汽车没有牌照可以在路上行驶吗?
在没有取得临时号牌前,不要开着无牌的车上路,按交通法规定,还没有登记、取得正式车牌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现在很多车行在大家购车的时候没有说清楚无牌车不能上路的情况,所以在购买了新车后,先去申领临时号牌,再去提车上路。
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交验车辆,车管所会根据行驶路程需要办理有效期不超过30天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临时号牌时,只需要拿齐有关材料就可以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汽车没有车牌可以上路吗?
最好不要,让交警查扣住,罚款、记分。关键是无号牌行驶,一次性记满12分,AB内驾驶证直接会降级,C类驾驶证会暂扣,参加学习,理论考试。奉劝不要冒险。
5、新车没车牌,被交警抓住怎么处罚的?
新车没车牌,被交警抓住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5)车辆没车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6、汽车保险没有车牌号,有效吗?
1、你的汽车投保时应该是新车且未挂牌,所以保险单上无车牌号,但是保险应该有效。
2、如果你投保盗抢险的话挂牌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号牌批改手续,否则出险后盗抢险是除外责任。
3、人在外地,可以委托当地的人给你办理,或者打投保公司的电话咨询如何办理。
4、保险单无车牌号,如果出险的话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请尽快办理。
7、汽车没上牌照被交警抓到会怎么处理?
汽车没上牌照被交警抓到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车辆没车牌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九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 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