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申报登记

车辆申报登记

发布时间:2021-04-19 22:28:47

1、车辆购置税申报表电子税局che车辆注册地点怎么填?

车辆的注册地就填写你要领取车牌的地区就可以。车辆缴纳了购置税以后,就需要到车管所进行登记领牌,这样才能在道路上行驶,要不然你的车有可能被交警扣押。所以就填领车牌的地区就行。

2、车辆登记和备案手续有哪些

所需资料及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程序:叫号——受理——检验(检测)、照像——选号——收费——发牌、发证。

(2)车辆申报登记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请车主注意:

一、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要避免这一雷区其实很简单,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同时获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二、不符合《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关于本市注册登记机动车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的。

三、名下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五、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六、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3、如何申办车辆行驶证?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拓印好车辆识别代号,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到各车管所上牌点机动车查验处(查验岗)提交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并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车型的,需先到各机动车测试中心检测车辆);
二、到相应上牌点受理大厅受理并并领取受理凭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6、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根据自愿选定的选号方式到选号台确认机动车号牌号码,再到相应上牌点受理大厅缴费后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主要手续有哪些?

所需资料及流程: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机动车来历凭证;

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机动车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

机动车路桥通行费缴费凭证;

《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办理出租客运小汽车注册登记,需持《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审批表》;

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叫号——受理——检验(检测)、照像——选号——收费——发牌、发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按照以上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提交的资料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的登记分为哪几种?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5)车辆申报登记扩展资料:

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③……的顺序办理: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分为哪几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注册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4、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6)车辆申报登记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7、申请机动车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拔证明;
5、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规定暂不执行此项);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那些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车辆申报登记扩展资料

机动车注册登记是指对机动车辆的产权和机件设备所进行的登记。内容主要为:

①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登记证书编号。

②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③车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

④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

⑤机动车使用性质。

⑥机动车获得方案。

⑦机动车来历凭证名称和编号。

9、深圳市车辆申报登记系统是在同一个手机上弄嘛?

都是实名登记的,按理来说一个手机号只能申报登记一辆车。要是你名下有几辆车,也是可以在同一手机上扫描登记的。


与车辆申报登记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