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小区里车辆故意堵住其它车辆三日,打122拖车有用吗?
肯定有用。而且还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车辆在小区故意堵住其他车辆多日,可以打122拖车电话吗?
这个你可以报警求助的。在警察那里可以查到。这辆车的 车主是谁?然后警察就联系车主让他挪动车辆。实在联系不上的。警察可能会派拖车将车拖走。并收取拖车费。
3、汽车在小区内被别的汽车故意堵住道路,如果叫物业没用,改怎么办?
千万不要用钢丝球塞别人的排气筒,这样人家的车会加不上油,还会积碳,莫名熄火,就算去修理厂也很难找到原因。更不要用502去滴对方雨刷器的喷水口,这样下雨天很容易出事故的。也不要用2元一卷的医用胶带将别人车牌上的1改成7,这样人家会被扣12分的。或者用黑色油漆笔去涂倒车影像的摄像头,让对方以为出电子故障了。坚决不要拿螺丝钉放在别人轮胎前后,不好补!还有,别人自动折叠的后视镜你不要强行掰。最重要的一点,不要用五金店里几块钱一大瓶的丙酮倒在别人的车上,特别是升降玻璃缝里!做人还是心存善的好,让我们为这真善美的社会共同努力
4、我们小区有一车主用车堵住了小区出入口,能有什么法律或者条款或者报警之内的办法制裁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 中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5、小区车辆堵住业主车库门 拒不挪动物业应怎样处理?
小区业主的车辆,堵住了其他业主车库门,物业联系业主也不挪动的情况下,
物业应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种行为已经违法。
6、业主车辆堵住小区大门物业怎么处理?
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恶劣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6)小区内车辆堵住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7、汽车在小区里经常被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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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业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恶劣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8)小区内车辆堵住扩展资料:
因物业费起纠纷,“任性”业主驾车堵小区大门泄愤被警方行拘10日罚500元
近日,三亚市天涯区友谊路某小区一名业主开车将小区大门堵住,导致小区内的住户车辆无法进出。原来,该业主因未缴纳物业费,被小区物管公司强制停水停电,他一气之下驾车堵门泄愤。
12月16日18时许,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业主驾驶两辆小汽车故意堵住小区大门,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住户车辆正常通行。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该小区大门口横停着一辆黑色小汽车和一辆银色小汽车。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驾车人李某同意分别将两辆车驾离现场。为查明案情,民警将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李某(男,39岁)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李某系该小区附楼2层的住户,楼前种有一棵风景树,风景树的树枝透过窗户延伸进李某的屋内,李某曾多次要求物管公司修剪,但一直未能得到处理。李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以各种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表示不满,共计拖欠物业费6万多元。
12月16日,物管公司再次催缴物业费,但李某仍然拒交。为此,物管公司停了李某家的生活用水与用电。当天18时许,李某发现自家水电被停,一气之下分别驾驶两辆小汽车停在小区大门口挡道。
经询问,李某如实供述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天涯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纠纷,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采取任何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三亚日报吴英印陈积雄)
参考资料:三亚市人民政府-“任性”业主驾车堵小区大门泄愤 被警方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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