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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押车辆

发布时间:2021-04-23 10:47:18

1、可以扣押已抵押的车辆吗?

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扣押已经设定抵押的车辆。
2、但法院扣押车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即法院在对该车辆进行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需要先给付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剩余价款才由申请执行人享有。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车辆中那种车可以作为抵押用呢?

除以下几种类型车中不能做抵押都能做抵押。
1、营运车辆。这类车辆如货车、客车、出租车等,因为风险较大,一般是不能申请小额贷款的。
2、公司名下的车辆。这类车辆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贷款机构通常不愿意受理。
3、已经被抵押的车辆。这类车辆的一切权,在贷款机构手中,不能上市交易。目前,大部分贷款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很少受理汽车二次抵押贷款业务。
4、已被法院冻结的车辆。这类车辆能正常行驶,也能去车管所年审,不过是不能买卖过户的,也不能用于抵押,申请小额贷款。
5、出过大的交通事故的车辆。这类车辆,因为出过大的交通事故,车辆会遭到大大的贬值,上市交易的能力也会大大降低,贷款机构一般都不会受理这类车辆申请小额贷款。

3、车辆作为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法律效力如何?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对抵押担保采取了更自由的立法。

一、《物权法》生效前,车辆抵押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无效。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物权法》生效后,抵押车辆不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随着立法鼓励自由交易,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的趋势,《物权法》第15条等都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物权法确立了和担保法不同的合同效力规定,《物权法》把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定区分开来,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三、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物权法》出台后的车辆抵押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设定抵押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新出台的《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将被抵押的车辆转让,是否有效?

首先,根据合同法来说,乙方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有效。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原则上应以交付为标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被告的交付行为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买受人未获得所有权,只是享有债权。大家主要一下第二点理解法律,不同的一个视角。

5、如何抵押车辆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回押权人共同申答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6、以车子作抵押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条该怎样写

写标题。

1.标题标明了该条据的性质,写上标题避免持有者在正文上方添加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行。

2.正确的写法为“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和收条,因为在法律上含义是不一样的。(当然,属于欠条、收条的性质的不能写成借条)

2

开头与姓名。

1.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

2.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

3.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因同名同姓纠纷。

3

金额和币种。

1.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

2.币种必须写清,避免以后的争议。

4

借期。

必须明确,并且大写。

5

收尾及日期。

1.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2.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3.日期应写所借款项实际支付日期,并且大写;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

6

手续要全。

1.借款必须有欠条;

2.借款人、出借人必须亲自签名,不能让别人代替;

3.借款人自己借还是代表企业借要清楚;

4.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一时找不到借条,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7、抵押车手续怎么写

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下面条款根据你们双方需求,自己添加。

(7)以抵押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

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

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汽车抵押贷款-网络

8、车辆抵押车还可以开走吗?

车辆抵押车可以开走。

车辆抵押的,只是抵押的车辆的价值,车辆仍由车辆所有人占用、使用。

抵押权的设立原则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车辆可以开走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8)以抵押车辆扩展资料:

车辆抵押贷款常见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_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9、已经用于抵押的车辆能否再次用于抵押?

银行、正规金融机构是不会接受 二次抵押的,无论是 车辆 还是房产。
很多小贷公司或高利贷会接受二次抵押。

10、以车辆设置抵押还需要登记吗?

以车辆设置抵押需要登记。

《担保法》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时生效。 

这是《物权法》颁行前关于车辆抵押合同何时生效的规定,因为立法技术的不完善和对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混淆,该条立法对于现实担保活动负面影响很大,直至物权法已经生效六年后的今时,仍有很多人错误的认为以车辆设置抵押必须进行登记,合同和抵押权才能生效。 

2007年开始生效的《物权法》规定,双方合意订立的抵押合同只要内容合法、意思真实,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认为有效,而绝非等到进行抵押登记之后才能产生效力。

《物权法》区分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订立为债权行为,而抵押权的生效则是物权行为,抵押权可以是在按照法律特别规定进行的登记之后产生效力,也可以是在双方达成合意合同生效之后产生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车辆设置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进行登记,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登记的效力仅在于对抗效力,而不再是设立权利。

注意事项:车辆抵押和房屋抵押的登记意义大不一样,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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