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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车辆保全

发布时间:2021-04-24 08:09:39

1、车辆保全过期后对方没起诉是不是可以把车拿出来

如果在车辆诉前保全期限内,对方没起诉,应当要求法院解除查封,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车辆保全期限到了 当事人未履行职责怎么办

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
2,若是诉讼中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
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什么是车辆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4、车辆保全问题怎么处理?

可以按照对方保全金额交纳保证金,然后提车就可以了。按照法律规定内只要提供符合法定条容件的诸葛保担保,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应劲准与提车即使是法院在审查烦担保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也必须以骑车,因为这是法定的被查封扣押相关财产的当事人的权利。

5、欠款逾期不还,车辆归我,但他也欠别人钱,别人把他起诉了,申请保全,我事后才知道,现在车在我手里

债务人向你借款,约定到期不还,车辆归你。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另有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向法院申请对你保管的车辆进行查封,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是完全合法的,你必须将车辆交给法院。否则的话,法院可能会对你进行拘留、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6、车贷逾期4个月要我全不还清,怎么算还有车辆保全费7000怎么回事?

你的车贷已经逾期4个月的时间了,如果你不保全的话,需要你车辆保全费用7000元,也就是说你需要交纳7000元才可以进行车辆保全,否则的话就会将车辆拍卖用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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