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公交坠湖车辆内没有监控摄像头吗?
贵州公交坠湖车辆内是否有监控摄像头,网上并无资料。
2020年7月7日,贵州安顺市一辆车牌号为贵G02086D的2路公交车坠入湖中,经全力搜救,共搜救出37人,其中16人受伤,包括司机在内的2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贵州官方立即组织公安、应急、消防、卫生、武警等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经官方核实,坠湖车辆为当地2019年新购入电动公交车,是城市公交2路车。该公交车途经安顺市多所学校,安顺市委宣传部此前发布消息确认车内有高考学生。
(1)贵州坠湖车辆曝光扩展资料:
事故原因
经查,犯罪嫌疑人系该公交车驾驶员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不满,曾流露出厌世情绪,喝酒后驾驶公交车冲入水库。经侦查查明,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2、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给社会敲响了那些警钟?
但是贵州安顺公交车最后时间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是非常重要的,对公交司机的培训。思想道德的培训是非常非常要到位的。
3、贵州坠湖司机之死给后人的警示是什么?
贵州坠湖司机之死copy给人的警示是什么?这位司机因为内心不满,硬是将一车人都坠湖淹死陪葬真的是不可以原谅。其实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每个人生活都不容易,不能因为生活不如意就想不开,想自杀,甚至还要还要拉上别人陪你一起死这是非常自私和愚蠢的行为。祸害了许多个家庭。
4、贵州公交坠湖事件调查结果是怎么样的?
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7月12日通报安顺市西秀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经查,犯罪嫌疑人系该公交车驾驶员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0年7月7日12时12分,一辆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经全力搜救,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1人未受伤。
(4)贵州坠湖车辆曝光扩展资料:
据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贵州省和安顺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
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72542.94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
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贵州公交坠湖,车内发生了什么?
车里的司机失去理智把方向盘乱打。公交车司机是位上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因为平常生活憋屈被丈母娘小舅子和老婆数落不挣钱,导致郁闷和愤恨都积压在胸口,车上突然想到不开心的事儿脑子一热就冲湖里开去了!
6、贵州公交车内坠湖车辆,当事人妻子负责任吗?
贵州公交车坠湖车辆的驾驶员没有妻子,他只有前妻和女朋友,在这起案件中他的前妻和女朋友都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贵州司机坠湖事件,我们静下心来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的遭遇是什么?、厂里安排了公房给他居住,他将公房出租获利;2、被拆迁的房屋权属不归他,是公房。拆迁补偿给他的7万多元明显带有照顾性,同时协议也己签字生效;3、随后他又申请带有政府补贴的低价租房未获批准(因为他己将安排给他居住的公房非法出租,说明他不再需要租房)。所有这些,就是你说的遭遇吧?要不请你帮他列一列,让我们看他到底有多少遭遇!
活着,对很多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管社会怎么发展,生存的压力始终存在,这是自然规律。亿万富豪破产跳楼的也大有人在,不能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弱势,就拉这些无辜的人陪葬。我们也不要抱怨社会不公,首先要看自己的努力够不够。为什么要把自己所有的情绪集中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上呢?那些只有一日三餐的大多数人不都一样活的好好的吗?
不是说这司机做得对,这社会没有谁会想死,若不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谁会走出那一步,是谁逼着他走出那一步。后面的背景,压力是怎么来的必须引以为戒避免还有张某刚李某刚做出这人神共愤的事来。
换位思考,不出动静心里实在意难平,我也做得出来!死都不怕,还怕伤害无辜吗?心理最后防线崩溃,已经不能以常人思维判断,值得所有人反思,这个时候不是要求这个司机善良的时候,是全社会主宰这个司机命运的机构要善良!
如果给他分钱房,有这惨剧吗? 如果把他应该得的钱给他,有这惨剧吗? 如果有人管这事,有这惨剧吗? 如果他只是自己自杀,明天就会被遗忘 也许他带走一车人,只是想让人都知道记住这事的内幕而已。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所有希望都没时,死也成了希望。
公租房盖的太少,加大公租房面积和套数,不按户籍地只要在当地就业就给发放,小2 室1厅的就可以,如果买的有商品房交房半年要退公租房,等,大数据很好把控。这样房价也能降下来,有实力的也可以买商品房,居民幸福指数就会升高。悲剧就不会发生。万念俱灰和得意忘形的人都是会出问题。
他这样的人生,这样的家庭,对人生己经绝望了,要是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点关爱,在拆迁补偿问题上做到公开公平也许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当然也许拆迁补偿款的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的,那这就是他的不对了。
他的遭遇已经让他自己崩溃了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对生活对现在这个社会失去了信任,他选择了这条路但不该害了这么多人,现在这个世道压力太大又有太多的不公平有钱的生活和没钱的生活差距太大了,压力大,得不到释放就会精神崩溃,我感觉像这种事还可能会发生,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起这件事的重要性。
如果真是故意这样报复社会,也必须严惩。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为什么不去一把火把公交公司给烧了,冤有头债有主,你伤害无辜的人算什么,21条生命背后也是多少个家庭活着的希望。说明你也是个欺负弱者捏软柿子的恶人,只是幸亏没当官或者权利太小,不然全民下属死翘翘。不要说什么未经他人苦,莫劝人善良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谁给你苦你找谁对谁不善没人拦你,你伤害无辜算什么?你这样伤害无辜犯罪的成本太小了对吧?如果你直接对付伤害你的人代价太大了对吧?动不动就这样,叫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以后怎么放心坐车?一辆公交车出事,国家应该严惩取消整个车队,让那些同行都去找他家,不是就这样害死那多人就一条不想要命的解决了,要连带,要有影响力,要后怕。谁也不是能被随意践踏的。
其实他的本性并不那么恶,最起码没有开公交乱撞,还知道避让车辆,是怎样绝望让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冲下去,这应该值得反思和深究。只是可怜了那些无辜的生命,谁该为他们的生命买单呢?为死去的无辜生命祈祷!
他不该用这种方式报复社会,牺牲了21条无辜的生命,得不到原谅。可是他遇到的拆迁问题谁又能还他公道呢,冤有头债有主,21条冤魂应该找他,可是他自己的冤屈谁有能替他出头申诉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与老百姓多一些关心,多一些爱护,多一些权利范围内应该做到得义务。另外公交公司难道没责任么?安全措施去哪里了?喝酒还可以开公交?值得深思!
司机的苦,没有地方诉说。憋在心里。造成的惨案的发生。拆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是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从规划之初到事故发生这么长时间。有没有一个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一个很小的事情。非得用极端的方法表达出来。才能引起社会的重视。
8、贵州公交坠湖事件,会游泳的人在类似的事件中生还的可能更大吗?
这次事件中会游泳的人生还可能性是最大的。在这次公交坠湖事件中,一些会游泳的乘客都是能够生还的,并且可以自己游到岸上来,没有产生任何的危险。对会游泳的人来说,这次事件的发生使得他们可以在公交坠湖之后,有着足够的时间破窗跳到河里面,然后独自游到岸边。这也是这次事件中会游泳的人全部存活下来的主要原因。对于类似的交通工具坠湖之后交通工具中的人员应当如何处理,下面我就来详细说说。
遇到类似的车辆坠湖事件的时候,里面的人员有机会的话,可以在车辆落水之前就通过砸窗或者打开车门来逃离车辆。因为这个时候离开车辆是最为安全的,也可以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更高的保障。这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方法,尤其是对不会游泳的人员来说。
第二种方法是在车辆落水之后,但是进水之前离开车辆。这样的话你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爬到车辆的顶部从而向过路的人员求救,这样可以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对于会游泳的人来说可以在离开车辆之后就游泳前往岸边。
很多车辆在坠入河车内就会立马进水,这使很多车辆都是很难打开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可能就需要等车内水满之后,然后自己进行憋气,从而打开车门或者窗门离开车辆。这对会游泳的人来说不是一件难事,但对不会游泳的人员来说就十分困难了。很多不会游泳的人员可能就会因为此时的情况而无法逃生从而丧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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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怎么看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
我觉得吧,虽然说她的遭遇是挺让人同情,这个世界也确实有太多的不公,但是不应该去结束别人的生命,你没有权利这样做
10、贵州公交坠湖,疑似司机存在故意行为吗?
这很明显是司机故意的。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司机是减速慢行,有避开车辆,到后来是直接冲入湖中,造成了2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