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交官有配车吗?有的话一般都是什么品牌的?
有 红旗
2、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
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规定:“ 一、《办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别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
4.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3、领事馆的车在国内每个城市都可以开吗
外国大使馆在中国的车辆叫外交车辆。我国对于外交车辆的型号没有限制,但是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即《外交车辆管理办法》。
外交车辆,是指使馆和使馆人员为满足在华工作、生活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境或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外交车辆号牌的机动车辆。外交车辆分为使馆公用车辆和个人自用车辆。
外交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便于外国驻华使馆(以下简称“使馆”)和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使馆人员”)代表其国家有效地履行职务,加强和规范外交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交车辆,是指使馆和使馆人员为满足在华工作、生活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境或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外交车辆号牌的机动车辆。外交车辆分为使馆公用车辆和个人自用车辆。
第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办理外交车辆相关手续,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一)申请车辆进出境或者在中国国内购买外交车辆,办理外交车辆注册登记、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手续,补换领外交车辆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的,应当事先报经外交部核准,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外交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应当在使馆所在地办理。
(三)各使馆应当向外交部和主管海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外交部备案的使馆印章和1至3名使馆授权人姓名、职务以及签字式样应当与在主管海关部门备案的以上内容保持一致;办理外交车辆手续时,所有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应当与备案一致。
(四)使馆或者使馆人员应当将名下外交车辆的有关投保信息备案至外交部。
4、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
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规定:“ 一、《办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别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5、外交车辆是否属于中国领土
不属于。即便是中国驻他国大使馆,也不是中国的领土。
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参加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一开始就在序言部分就明确指出:外交特权和豁免的目的“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的执行职务”。同时,该公约第41条经三款还专门规定:“使馆馆舍不得充作与本公约或一般国际法之其他规则,或派遣国与接受国间有效之特别协议所规定之使馆职务不相符合之用途”。世界各国国际法学界普遍认为,上述规定表明该公约“赞同‘职务需要说’,同时也照顾‘代表性说’”;根据该公约,接受国授予外交使馆特权和豁免权,“目的是为确保外交使馆的职能”;“使馆的建筑物和馆区避于接受国的领土主权管理范围,即它不是从接受国领土分离出去的派遣国的领土,而是接受国的领土”。即使赞成使领馆享有“治外法权”的人,也认为“使馆馆舍的‘治外法权’不意味着使馆馆舍是派遣国的领土,而是指接受国不得在那里行使强制性权力”
我国人大常任委会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都分别在第1条明确规定,制定上述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代表其国家有效的履行职务”。同时,根据上述条例的第1条和第26条规定的精神,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及其人员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具体内容,是由“中国政❤府根据对等原则”“确定”,不是外国使领馆作为“外国领域”而本身固有的。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将使领馆的特权和豁免严格限制在“有效执行职务”的范围之内,上述我国制定的1986年条例(第25条)和1990年条例(第24条)还明确规定:不得将使馆馆舍与领馆馆舍充作与履行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
上述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都明确表明了我国政❤府在使领馆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问题上,没有采用将一国驻外使领馆视为该国领土的“治外法权说”。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认为我国驻外使领馆是我国领土的延伸,不仅不符合我国有义务遵守的国际公约规定的精神,更是与我国政❤府的立场与我国有关的法律相悖的。
6、外交部专用车牌是什么啊?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第1页:新中国首批外交车牌是圆的 第2页:找不到首批“使”牌的图片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作者查阅解密档案,发现——
新中国首批外交车牌是圆的
仅制作了100对,材质为搪瓷,成本约为5元钱
本刊特约撰稿 唐 军
7、个人从国外带车回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购买国产汽车免税手续,须由本人事先确认需购的汽车的牌名型号,再到所在地(回国后长期居留或工作地,下称备案地)海关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并由本人签字后,交海关注册备案,经海关核准,签发《回国人员,购买国产车准购证单》,即可购买免税国产汽车。
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身份凭证《留学人员证实》应在入境前由我驻外使(领)馆办理;“境内居留证实”指本人在境内的户口或省级公安部门出具的长期居留证件;
个人从国外带回的车属于海关监管车,是专门用于运输海关监管货物的封关车,用于运输海关的监管货物从一个海关监管区到另一个监管区。
(7)外交自带车辆扩展资料:
海关监管车的基本要求:
海关监管车在从事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业务时,应将有关事项完整、如实地填报在《监管运输车辆登记簿》上,并主动向海关交验《监管运输车辆登记簿》、出示《准载证书》和《驾驶员证》。货物运抵指运地(出境地)后,应及时向海关办理《监管运输车辆登记簿》的核销。
海关监管车应将载运的海关监管货物完整、及时地运抵指定的监管场所,并保证海关封志或商业封志完好无损。载运的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
载运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应由海关核准的驾驶人员驾驶,并按海关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在中途停留并装卸作业。因运输途中发生意外,需更换运输工具时,承运人、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就近海关,并在海关监管下换装。
承运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转关运输货物损坏、短少、灭失情事的,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损坏、短少、灭失部分应由申请人、承运人共同承担缴纳税费的责任。
8、领事馆的车有什么特权
据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官员介绍:领馆车辆没有具体特权,不过我国会对其有所礼遇,譬如优先通行和在需要安检的时候优先安检等。外国驻华的领事官员有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交通法规。
【法律依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三条】 领馆及其馆长有权在领馆馆舍、馆长寓所和馆长执行职务所乘用的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国旗或者国徽。
【第七条】 领馆成员在中国境内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但中国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
9、外交人员回国自用车辆税费怎样计算
我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入境携带的进口自用车辆(以下简称馆员进口自用车辆),免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