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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车辆坠河事故系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1-04-29 08:06:36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不是就算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况的就算刑事案件。

2、交通事故成了刑事案件车子在事故科要如何拿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3、法院刑事典型案件中,哪些是指定管辖的,及指定管辖涵,要具体案例。谢谢大家帮忙

1、适用指定管辖案件的种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适宜在本地管辖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回避的案件;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管辖,应当移送上级管辖;适用集中指定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异地管辖更利于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管辖不明或管辖权存有争议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因故请求移送其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
2、指定管辖的案例。成都首例指定管辖刑事案件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两名被控非法持有枪支、毒品罪一案由原都江堰市法院管辖交由成华区法院审理。2007年12月18日,宋毅(被告人)得知其父与镇政府巡逻队员发生纠纷,邀约仰文福和杨勇(另案处理)携带枪支赶到现场,开枪恐吓巡逻队员马驰,并用枪柄将其打伤,后将巡逻队的巡逻车砸坏,逃离现场。
2008年1月17日,民警在都江堰市被告人宋毅的暂住房内将被宋毅、仰文福抓获。当场查获宋毅非法持有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3发,被告人仰文福非法持有三包毒品海洛因138.60克。经鉴定,上述枪支均具有杀伤力,但是由于案情复杂,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将择机进行宣判。
自“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都江堰市法院受损严重,法院干警靠搭帐蓬办公,使法院审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为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汇同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决定将都江堰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指定由成华区法院审理。宋毅一案就是首例灾区法院案件指定管辖刑事案件。

4、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立案时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通事故可以立案的期限为24小时(即一天)。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另外,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起诉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需要判刑吗?大概能判多久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6、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说是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与刑事案件的本质区别,是肇事方是过失还是故意。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撞了人或物,是过失造成的,是交通事故;是故意造成的,或者开始是过失但后来是故意,就不是交通事故,只要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程度,就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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