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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法律

发布时间:2021-05-01 11:44:57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通行规定有哪些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2、行驶证的相关法律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 法律法规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具体违章罚款标准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元)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10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下的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000
19901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2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3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00
199020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1000
199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00
19903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未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2000
19904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000
199041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2000
199060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被处以拘留的 500
199061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未被处于拘留的 2000
110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0
110101 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1010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4000 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100
41301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 200
413011 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200
413012 喷涂放大号不清晰的 200
413013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200
41303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00
416000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 200
420201 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 200
420202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200
422200 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100
422300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200
428001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0
42800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00
428003 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 200
428004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 200
444200 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100
44800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会车的 100
449000 违反掉头规定的 100
450000 违反倒车规定的 50
451000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100
453100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200
453202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00
454100 机动车载物长宽高违反规定的 100
454200 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
455002 载货汽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200
455003 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456000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0
457000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00
460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200
460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200
460003 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200
461000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00
462010 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 50
462030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 200
462020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 100
462040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00
462050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50
462060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0
462070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0
462080 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 100
463000 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 100
465000 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未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通过的。 200
46601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200
467000 在单位院内、居民院内未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 50
478100 在高、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00
480000 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0
48100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00
482010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00
482011 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 200
482020 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200
482030 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 200
482040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 200
482041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 200
482050 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00
483001 高、快速路上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 200
483002 二轮摩托车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载人的 200
400000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2401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2402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客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42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处检验费10倍罚款
196101 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2 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5 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000
197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000
198100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最低保费2倍罚款
199050 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70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80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2000
110003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110600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且拒不排除妨碍的 2000
472030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50
151004 摩托车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8000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规定时速十五公里的 50
166000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50
167001 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50
472080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50
468001 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的 20
468002 遇前方路口阻塞进入路口 20
468004 遇停止信号未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外 20
470100 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或未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 20
471010 非机动车载物违反规定的 20
471020 自行车载人违反规定的 20
472004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突然猛拐 20
472006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的 20
472005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20
472007 独轮自行车、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上道路上行驶的 20
472009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20
472010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20
473003 驾驭畜力车不按规定超车的 20
473002 驾驭畜力车并行、驾驶人离开车辆的 20
473004 使用未驯服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拴系的 20
473005 停放车辆时未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的 20
118100 须登记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 20
138004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 20
139002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20
151003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0
157001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逆向行驶的 20
159001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 20
160000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20
166001 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或者有影响安全驾驶的 20
472020 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10
474001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10
474002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10
474003 在道路上进行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10
477001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10
477002 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10
477003 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
477004 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 10
477005 乘坐二轮摩托车没有正面骑坐的 10
138005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靠边行走的 10
162000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10
163000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0
165001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未按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 10

4、机动车行驶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96条,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2。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罚款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5。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交通法律法规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关于交通法律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7、行驶证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该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已经作废!且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准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机动车行驶证》具有惟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正因如此,《机动车行驶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功能:
车辆上牌凭证。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
产权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车辆行驶证只是车辆合法上路的资格证,并不具有证明权属的作用!《物权法》规定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为准!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才是证明车辆权属的最好凭证!
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如果你的机动车被犯罪分子盗窃,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又查获了这辆车。这时必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而且该证记录的车主姓名、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等均与实物完全一致,才能证明这辆车确实属于你的财产,才有可能领回。

8、车辆行驶证未带.法律有什么规定

不可以,你这样属于,未携带驾驶证开车:罚款20-200元(具体罚款多少看省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具体规定,一般是200);可以扣车最长到10-15天;驾驶证扣1分,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汽车150-400,摩托车80-150)、停车费(汽车15-50,摩托车10-25元每天)。

1、【违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扣车罚款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4、【扣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5、【及时归还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6、【扣车最多10-15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所以知道即使交驾驶证上去,交警部门也有10天的核实期]


与车辆行驶法律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