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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司机

发布时间:2021-05-03 08:36:56

1、雇主与货运车辆及司机的法律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本质区别为双方间是否存在身份上的支配与从属关系,提供劳务者能否按自己的意志独立完成交付的工作。有支配关系的是雇佣关系,没有的则为承揽关系。车辆驾驶人凭借自己所拥有车辆、驾驶技能按货主的要求自行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二者间应该属于承揽关系。据你所述情形,货主不承担赔偿义务。

2、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赞同0| 评论

3、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租借其他公司使用协议怎么写

你这样情况应当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请求服务,由他们代书合同更为准确。

汽车租赁合同(格式)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1. 乙方所租的车辆车型为  ;颜色为 ;车牌号为 。 

2. 车辆状况  。 

3. 驾驶员由甲方本人担任或由其雇佣,费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保证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合法齐全。车辆行驶证号为 ,拟任驾驶员驾照证号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甲方自 年 月 日 至   年 月 日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 元整(  元),租金按  (月/季/年)支付,并需提前三天提交下一次费用,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当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季度时,甲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退还相应租金。

2、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 小时,不超过  公里。根据不同车辆,乙方使用超出规定时长,则超出部分租费为  元/时、超出规定公里数部分租费为  元/公里。

3. 费用包括: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维修、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4)驾驶车辆人员的工资。

(5)驾驶人员食宿。 

(6)租赁费中已包含 公里的燃油费。 

(7)停车费由 方承担。 

(8)路桥费由 方承担。 

(9)其他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指挥,按乙方要求出车。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出车,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出车,一次罚款5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目的地,一次罚款100元,未按规定将货物送至指定目的地,乙方则不支付租车费用。 

3. 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现重大意外风险责任的,甲方可通过投保等方式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驾驶员在工作期间,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乙方乘坐人员安全。

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乙方人员损伤,应由甲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 

5. 车辆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在租给乙方使用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失(车损、盗抢、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 如车辆由于甲方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自身原因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7.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租金,则按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8. 甲方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盗抢或遗失等现象,甲方必须照价赔偿。 

9. 甲方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10. 甲方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11. 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如实告知甲方租车用途,并将行程 ( 时间、地点、路线等 ) 及注意事项告知甲方司机。如有变动,需及时告知甲方司机。 

3. 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三日到甲方处办理延期手续。 4. 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  费用需自行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 由于车辆或司机原因影响乙方使用,应按 元/天减少租赁费用,连续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要求未果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租用合同。 

3.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

1. 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 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3.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址:  

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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