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斤怎么打票
先进一点的磅秤都有打印机,过磅后会自动打印的。没有打印机的,只有要司磅员写票了。
2、没有进项发票是否可以入账,只有检斤单。税务局是否允许。准确回答
两种情况
1、购进材料业务,入库时无发票,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结算时,收到发票
借: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购进业务根本就没有发票,只好如此
付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货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长期挂账
3、衡安检斤软件有汇总查询功能吗?
有的有的,可以用的。
4、大车检斤电子称在打票时能否作假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5、衡安检斤软件怎么样啊?
衡安检斤软件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过磅人员,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防止人为计量作弊的发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结合软件、硬件 、控制系统、网络等实现的地磅无人值守称重。该地磅软件配接有视频监控防作弊系统和红外定位防作弊系统以及智能刷卡系统,RFID电子标签车号识别系统、自助称重终端,手持PDA确认收货、发货系统、车辆排队系统,财务结算,防遥控报警,磅单防伪处理,皮重波动控制,下料控制等全方位的智能控制系统及防作弊措施,其实现地磅检斤计重过程中无人值守称重,能减少80%的计量人员,提高70%的工作效率,每年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工费用,
6、我开2吨货车刚从高速下道,就被交警抓超载,(行驶证是4990Kg超载)高速票记录载重是4500kg,
交警应该按照你行驶证上面的4990kg来确定是否超载,估计你的门徽喷的是4000kg。如果是的话就算了,要不然因为你的门徽错误也会被罚。都差不多。回去把门徽改一改,下次就没事了。
如果不是。那可以投诉他。记住他的警号了吗。那就投诉他。
7、进入码头安全须知
尊敬的各位司机朋友: 欢迎您来盘锦港,感谢您对我港工作的支持。我港主要从事危险品装卸储运作业,属安全消防管理重点单位,为了我们共同的安全与效率,请您在港作业中遵守如下规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车辆入、出港时请出具货物入出门证并接受门卫检查。 二、危险货物车辆入港请持《危险品入出门证》并按规定程序运作。 三、危险货物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防火帽、消防器材和防污桶,驾乘人员请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四、港区内禁止烟火,请勿携带火种及吸烟(含车内、计量间、泵房等部位),油槽等作业区域禁止接打手机。 五、车辆入港后要按序停放,相同作业任务的车辆排一列纵队,不占横排;港内一号路(1#磅附近)左右两侧最多可各排两列纵队,其它路段均靠右排成一列纵队,禁止阻塞通道。 六、检斤车辆在距磅坡道15米以外排队候磅。为保证司磅效率,磅上检斤车辆未启动下磅前后车禁止进入距磅坡道15米以内区域,禁止抢磅、压磅、倒车上下磅。 七、禁止随车压载大石块等物品。如果您的车辆上有备用水箱或携有大石块等物品,请您入港时及时向门卫报告并登记,否则一经被查出我们将对车辆予以滞留及处罚。 八、车辆检斤时,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均需离车并不得接触磅体。 九、作业时请看好阀门及油槽液面高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十、请您关爱环境,禁止乱扔纸屑、水瓶、餐盒等物品,车内存留的烟头请勿在港内清倒,否则将按违章吸烟处理。 十一、到港货物如与运单、合同单不符,请及时向作业人员报告。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根据情节对您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 如果您认为我港人员的某些行为不妥时,请拨打电话8800131、8800160予以举报。
8、散装产品以对方检斤单入库为准,我方出库单该怎么写
检斤票……松手票……好新鲜的名词哦!你们的出库单应该以你们自己称量的数据为准,至于对方实收多少,与你们出库数量应该没有直接关系;商品的售价是早就协议好的,如果以对方实收数量为准,你们岂不吃大亏了?你们也会同意么?……
9、火车托运从北京到重庆计费多少?跟票是否要便宜一些?
取决于你的重量
大概要100元左右
跟票时会便宜
1、行李包裹的托运:
旅客凭票在乘车区域内可以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二次,残疾人用车次数不限。同一城市两个以上车站的可办理托运。行李、包裹的托运必须是装运货物列车的经过或终点站。旅客或托运人,托运行李、包裹时应主动提供便于检查的条件,准确填写行李包裹托运单,并对托运单上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包裹托运后,托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按时领取。办理托运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托运的行李包裹接受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检查,并领取行李包裹托运单,然后按件数购买标签并如实填写托运单及标签,到磅上检斤制运输码,并将已经盖上编号的标签挂拴在行李包裹上。到收费处缴费,并领取行李包裹的提货凭证即行李包裹的提取及报销联。
2、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怎样计算?
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按运价里程计算:
(1)行李的运到期限:从承运日起600公里以内为3日,601公里以上每增加600公里增加1日,不足600公里的尾数也按1日计算。
(2)包裹的运到期限:从承运日起400公里以内为3日,401公里以上每增加400公里增加1日,不足400公里的尾数也按1日计算。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计费时全程按行李计算运到期限。
(3)快运包裹按承诺的运到期限计算。
(4)由于不可抗力等非承运人责任而造成的停留时间应加算到运到期限内。
3、行李、包裹到达后,车站可免费保存多长时间?
行李从到达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三天;逾期到达的免费保管10天,由于铁路负责或不可抗力延长客票有效期间的行李、自行车、单人轻便摩托车延长数日,即可增加免费保管期限。超过免费期限领取时,应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
运货常识
1、铁路货物运输中哪些货物可按整车办理?
铁路货物运输中,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
2、铁路货物运输中哪些货物可按零担办理?
铁路货物运输中,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
3、铁路货物运输中,哪些货物可按集装箱办理?
铁路货物运输中,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4、如何办理货物托运手续?
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1份外,每一份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2份,分卸站和收货人各一份。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格式1)1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1份外,每一份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2份,分卸站和收货人各一份。
5、如何填写货物运单?
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附件3)规定办理,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太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需提出物品清单(格式3)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使用记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它单据代替物品清单,托运人对其它物品运单和物品清单内的填记内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发货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运输订单和铁路货物运单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货物一经承运,运单内容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经办人在填记运单、订单内容时应认真如实填记。
按运输种类的不同,发货程序略有不同。整车货物运输按是否提报月度运输计划分为计划内运输和计划外运输,目前的计划审批方式为微机联网审批,部分没有微机的中间站在车务段网址录入,国联货物运输计划暂时到路局报批。集装箱货物运输以每车为一批的计划审批模式同整车,不以车数为批数的集装箱货物及零担货物运输随到随受理。
铁路货运常识
铁路客运常识
一、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一、旅客乘车
二、铁路货物运输订单 二、行李、包裹运输
三、整车运输 三、特定运输
四、零担运输 四、运输事故处理
五、集装箱运输 五、铁路客运运价
六、集装化运输 六、铁路快件运输
七、装卸车作业
八、运输费用
九、保价运输
十、货运事故及赔偿
http://www.china-mor.gov.cn/tlzswd/tlzswd.html
八、运输费用
铁路货物运辅费用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等各项费用。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一)运输费用的计算
1. 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以下简称《价规》);
2. 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3. 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价规》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价规》附件三)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
4. 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
5.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
6. 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
类别
货价号
发到基价
运行基价
单 位
标 准
单 位 标 准
整车
1 元 / 吨 4.60 元 / 吨公里
0.0212
2
元 / 吨
5.40
元 / 吨公里
0.0243
3
元 / 吨
6.20
元 / 吨公里
0.0284
4
元 / 吨
7.00
元 / 吨公里
0.0319
5
元 / 吨
7.90
元 / 吨公里
0.0360
6
元 / 吨
8.50
元 / 吨公里
0.0390
7
元 / 吨
9.60
元 / 吨公里
0.0437
8
元 / 吨
10.70
元 / 吨公里
0.0490
9
元 / 吨公里
0.1500
冰保
元 / 吨
8.30
元 / 吨公里
0.0455
机保
元 / 吨
9.80
元 / 吨公里
0.0675
零
担
21
元 / 吨
0.087
元 / 吨公里
0.000365
22
元/10千克
0.104
元/10千克公里
0.000438
23
元/10千克
0.125
元/10千克公里
0.000526
24
元/10千克
0.150
元/10千克公里
0.000631
集
装
箱
1吨箱
元 / 箱
7.40
元 / 箱公里
0.00329
5.6吨箱
元 / 箱
57.00
元 / 箱公里
0.2525
10吨箱
元 / 箱
86.20
元 / 箱公里
0.3818
20英尺箱
元 / 箱
161.00
元 / 箱公里
0.7128
40英尺箱
元 / 箱
314.70
元 / 箱公里
1.3935
货物单位重量的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于克运价=发到基价+ 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二)货物计费重量的确定
货物计费重量:整车是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是以10千克(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是以箱为单位。每项运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每项杂费不满1个计算单位,均按1个计算单位计算。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为2元。
(三)《价规》所附几项运输费用核收方法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
凡货物运输中途经过下面附表所列电气化区段时,均按《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价规》附录一)的规定收取电气化附加费。
铁路电气化区段表
序号
线名
电化区段
区段里程
序号
线名
电化区段
区段里程
1
京山线
秦皇岛-山海关
16
24
焦柳线
月山-关林
129
2
丰台西线
丰台-丰台西
5
25
怀化南线
怀化-怀化南
4
3
京承线
丰台-双桥
43
26
宝成线
宝鸡-成都东
673
4
京秦线
双桥-秦皇岛
280
27
阳安线
平阳关-安康
357
5
京包线
沙城-大同
252
28
成渝线
成都东-重庆
500
6
大秦线
韩家岭-柳村南
652
29
川黔线
小南海-贵阳南
438
7
段大线
段甲岭-大石庄
7
30
贵昆线
贵阳南-昆明西
644
8
丰沙线
丰台-沙城
104
31
漳州线
郭坑-漳州
11
9
京广线
丰台-武昌南
1221
32
包兰线
石咀山-兰州西
581
10
京广线
郴州-韶关
153
33
太岚线
太原北-镇城底
55
11
孟宝线
孟庙-平顶山东
64
34
口泉线
平旺-口泉
10
12
石太线
石家庄-太原北
251
35
宝中线
虢镇-迎水桥
502
13
北同蒲线
大同-太原北
347
36
干武线
干塘-武威南
172
14
玉门沟线
太原北-玉门沟
22
37
汤鹤线
汤阴-鹤壁北
19
15
太焦线
长治北-月山
153
38
马滋线
马头-新坡
12
16
汉丹线
襄樊-老河口东
57
39
候月线
侯马北-翼城东
50
17
襄渝线
老河口东-小南海
850
40
平汝线
平罗-大武口
11
18
鹰夏线
鹰潭-厦门
694
41
成昆线
成都-昆明东
1108
19
湘黔线
株洲北-贵定
821
42
小梨线
小南海-梨树湾
23
20
黔桂线
贵定-贵阳南
68
43
西重线
西永-重庆
24
21
陇海线
郑州北-兰州西
1192
44
胡大线
胡东-大同东
21
22
兰新线
兰州西-武威南
279
45
渡口线
三堆子-密地
10
23
西固城线
兰州西-西固城
21
电气化附加费计算公式:
电气化附加费=费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电化里程。
费率见下表
电气化附加费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计费单位
费率
整 车 货 物
元 / 吨公里
0.012
零 担 货 物
元/10千克公里
0.00012
自轮运装货物
元 / 轴公里
0.036
集
装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72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06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1008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192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408
自
备
空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36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03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0504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096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204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核收办法
铁路建设中新建线路不断增加,为了既体现国家实行新路新价的原则,又方便计算运费,凡经国家铁路运输的货物,按发站至到站国铁正式营业线和实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见下表)的运价里程,均按《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核收办法》(《价规》附录二)的规定收取新路新价均摊运费。
实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
顺号
线 名
起 讫 站
里 程
1
福前段
福利屯—前进线
226
2
侯月线侯翼段
侯马北—翼城东
50
3
宝中线
虢镇—迎水桥
502
4
安口南线
安口窖—安口南
6
5
青藏线哈格段
哈尔盖—格尔木
653
6
茶卡支线
察汉语—茶 卡
36
7
南山口支线
格尔木一南山口
30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计算公式: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均摊运价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运价里程。
费率见下表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计费单位
费率
整 车 货 物
元 / 吨公里
0.011
零 担 货 物
元/10千克公里
0.000011
自轮运装货物
元 / 轴公里
0.0033
集
装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0066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55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924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0176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0374
自
备
空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033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462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0504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088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0187
注:整车货物中,化肥、磷矿石、棉花(籽棉、皮棉)的费率为0.0021元 / 吨公里
铁路建设基金计算核收办法
铁路收取建设基金的目的是专款专用,保证铁路建设的不断发展。
铁路建设基金的计算公式:
建设基金=费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运价里程
费率见下表
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计费单位
农药
磷矿石
棉 花
其 他
货 物
整 车 货 物
元 / 吨公里
0.019
0.028
0.033
零 担 货 物
元/10千克公里
0.00019
0.00033
自轮运装货物
元 / 轴公里
0.099
集
装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198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165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2772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528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1.122
自
备
空
箱
1吨箱
元 / 箱公里
0.0099
5、6吨箱
元 / 箱公里
0.0825
10吨箱
元 / 箱公里
0.12386
2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264
40英尺箱
元 / 箱公里
0.561
注:整车化肥、黄磷免征铁路建设基金。
表中棉花仅指籽棉、皮棉。
(四)部分临管铁路和新线特殊运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国家计委、铁道部对部分临管铁路和新线运费实行特殊运价,见下表:
铁路特价线路及特殊运价费率表
序号
项 目
运 价 水 平
1
大秦、京秦(段甲岭-秦皇岛含大石庄-段甲岭)、京原、丰沙大煤炭分流运价
每吨公里7.4分
2
京九、京广分流加价(含横麻、津霸联络线)
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0.6分
3
太古岚线新路新价加价
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4分
4
大沙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8分
5
候月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10分
6
南昆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8分
7
宣航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10分
8
伊敏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8分
9
通霍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8分
10
塔韩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23分
11
北仑线临管运价
每吨公里8分
12
三茂地方铁路运价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10分
13
广梅汕地方铁路运价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14
集通地方铁路运价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15
合九地方铁路运价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16
广深铁路特殊运价
统一运价基础上上浮50%
17
大准煤炭运输专用铁路运价
每吨公里15分
(五)货物装卸搬运费率
铁路货物装卸搬运作业费收费项目分整车、零担、集装箱、杂项作业4种。各地区、各车站按其实际发生的项目和铁道部规定的费率标准核收。
计算装卸搬运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货物堆放地点与车辆的最大距离:整车、零担货物为30米,集装箱货物为50米。人力装卸堆放于仓库和雨棚以外的货物、整车包装成件货物的装车距离为20米,散堆装货物除木材、毛竹、草秸类货物重复装车为20米外,其他货物均为6米。
凡超过上述规定的装卸距离,其超过部分按搬运处理。
货物装卸,搬运费用,按各铁路局规定收取。
(六)其他运输费用
根据货物运输的需要,按《价规》的规定,核收货物快运费。
铁路国际联运货物、水陆联运货物、军事运输货物,分别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运输费用退补
托运人、收货人要求承运人退还多收运输费用时,须提出货票丙联或运费杂费收据。要求承运人支付货物运到逾期违约金时,须提出货物运单和货物全部搬出货场实际时间的证明。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180日,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每批货物发生退补的款额不足5元(零担货物每批不足1元)互不退补、互付或核收。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不受以上规定款额的限制。
10、请问火车托运行李重量有什么规定?有卧铺车票是否可以免费托运?不可以的话收费标准是多少?有上限么?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条 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对旅客按《客规》规定携带少量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或佩带枪支、子弹乘车时,应告之妥善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第五十一条 发现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包括几人同时携带一件超更或超大物品)时,在车站,应拒绝进站或动员旅客办理托运;对已带入车内的,应补收运费,妥善安排,必要时可放入行李车内。
对已带入车内的猫、狗、猴等宠物,应安排在列车通过台由旅客自己照看,宠物发生意外或伤害其他旅客时,由携带者负责。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携带的物品补收运费时,一律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注明日期、发到站、车次、事由、件数、重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对携带品超重不足5千克时,应免收运费。
第五十三条 三等及其以上车站应设携带品暂存处。暂存处应公布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暂存物品需包装良好,箱袋必须加锁,包装不良的,不予存放。办理暂存手续时,必须填写暂存票,注明品名、包装、日期、件数等。提取时还应注明提取日期、寄存日数和核收款额,并在暂存票乙票上加盖戳记后交给旅客。暂存票应按顺号装订,保管一年。
第五十四条 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开展旅客携带品搬运业务。搬运员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标志。搬运车辆应有明显标记,易于识别。收费时应给旅客收费凭证。搬运服务不得违反铁路规章。车站对非车站人员进站经营搬运业务的应予以制止和清理。
第十四节 旅客遗失物品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车站对本站发现或列车移交的遗失物品,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注明日期、地点、移交车次、品名、包装及内含物品、数量、重量、交物人、经办人、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 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设遗失物品招领处,遗失物品招领处应有明显的招领揭示。对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交付。失主来领取时,应查验身份证,核对时间、地点、车次、品名、件数、重量,确认无误后,由失主签收,并记录身份证号码。
拾到现金应开具“客运运价杂费收据”(以下简称“客杂”)上交,并在登记簿上注明“客杂”收据号码,当失主来领取时,开具退款证明书办理退款。
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内附清单,物品加封,填写客运记录和行李、包裹交接证,交列车行李员签收。
遗失物品中的危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机要文件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办理转送。
鲜活易腐物品和食品不负责保管和转送。
第三章 行李、包裹运输
第一节 行李、包裹运输组织
第五十七条 对行李、包裹运输,承运人应采取送货上门、多式联运、快运等多种方式,以满足托运人不同的需求。车站行包房应为旅客、托运人提供填单、打包等必需服务。
第五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输应按照先行李后包裹、先中转后始发和长短途列车分工、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均衡地组织运输。
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装运或提前装运;包裹应尽量以直达列车或中转次数少的列车装运。对抢险救灾物资、急救药品、零星支农物资应优先安排装运。
第二节 行李的范围
第五十九条 行李仅指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所限定的少量物品和残疾旅客代步所用的残疾人车。超过规定范围应按包裹运输。
第六十条 行李中不得夹带的物品一般是指:
货币:含各币种的纸币和金属辅币;
证券:含股票、彩券、国库券及具有支付、清偿功能的票据等;
珍贵文物:指具有一定年代的有收藏、研究或观赏价值的物品;
档案材料:指人事、技术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簿或户籍关系,各种证件、证书、合同、契约等;
危险品: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内的品名。对其性质有怀疑的物品也按危险品处理。
第三节 包裹的范围
第六十一条 包裹中下列品名是指:
报纸为有国务院或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统一刊号(CNxxx)的报纸。宣传用非卖品为中央、省级政府(含国务院各部委和解放军各大军区)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挂图、图片、图板等。中、小学生课本仅为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学课本,不含各种教学参考书。
杂志、书籍应为有国家规定的统一书刊号的各种刊物、著作、工具书以及内部发行的规章等。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调度命令或运输命令特许运输某种物品。
第六十二条 不能按行李、包裹运输的物品范围主要为: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物品;国家政策法令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国家禁止和限制运输的物品以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发的文件为准。活动物中能够主动攻击伤害人的猛兽、猛禽和蛇、蝎子、蜈蚣、蜂等以及大动物不能承运。
第四节 行李、包裹的托运与承运
第六十三条 承运行李应要求旅客出具车票。市郊定期客票不能托运行李,铁路乘车证不能免费托运行李。
第六十四条 下列物品应提供的运输证明为:
l.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文件或当地铁路公安局(处)或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2.托运枪支应提出运往地市(县)公安局的运输证明。
3.托运警犬应提出公安部门的书面证明;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应提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4.托运免检物品应提出当地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5.托运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如精神和麻醉药品应提出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6.托运动、植物时应提出动、植物检疫证明。办理时,将检疫证明的二联附在运输报单上以便运输过程中查验。
7.托运I级或辐射水平H≤1mrem/h的Ⅱ级放射性同位素时(气体放射性物质除外),应提出经铁路卫生防疫部门核查签发的“铁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包装件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包装件表面放射性污染及其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均不得超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表1与表2规定的限值。
一批或一辆行李车内装载的件数不得超过20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并不得与感光材料以及活动物配装,与食品配装需要隔开2米以上的距离。
8.托运油样箱时,必须使用铁路规定的专用油样箱并提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签发的油样箱使用证。到站后由收货人直接到行李车提取。
第六十五条 办理承运行李、包裹时,应确认品名、件数、包装并进行检查核对,正确检斤。承运加水、加冰的物品或途中喂养动物的饲料应单独检斤,作为到站因此产生减量或重量消失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 车站在办理承运手续时应填写行李、包裹票,填写时应逐项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使用规范文字,加盖规定印章。
下列情况应在行李、包裹票记事栏内填记有关内容:
l.承运自行车、助力机动车、摩托车时,应注明车牌名、车牌号、车型、新或旧等车况。
2.承运加冰、加水物品或喂养饲料时注明“加冰”“加水”或“附饲料”等。
3.承运经客调或部令批准的超重超大物品时,在包裹票记事栏内填记“×月×日经部令××号(客调××号命令)批准”。
4.承运需提出运输证明文件的物品时,应将运输证明文件附在包裹票运输报单上以便途中和到站查验,并在包裹票记事栏内注明“附××(机关)×月×日发×x号文件”。
5.承运的包裹有人押运时,在包裹票注明“押运人×名”。
6.承运凭书面证明免费托运的铁路砝码和衡器配件时,应在包裹票记事栏内注明“衡器检修,免费”字样,收回书面证明报铁路局。
7.承运中国铁路文工团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文工团开具的证明办理免费运送的演出服装、道具、布景时,按本条第6项办法办理。
8.其他需记载的事项。
第五节 保价运输
第六十七条 对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除应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外,必要时应施封。施封所需物品的费用列保价费支出。
第六十八条 按保价办理的行李、包裹其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填写,并对每件进行编号,在行李、包裹票和每件货签、包装上写明“总件数之几”字样。
第六节 包装和货签
第六十九条 行李、包裹的包装必须完整牢固,不能有开口、破裂、短缺等现象。包装不符合要求时,应动员其改善包装。托运人拒绝改善包装的,车站可以拒绝承运。
第七十条 货签的质量应符合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货签不得使用。
第七十一条 行李、包裹上的铁路货签应与行李、包裹托运单及行李、包裹票有关内容相符,不得省略和使用代码、代号。货签上的行李、包裹票号栏应用号码机或号码戳打印,其他各栏如填写时应整洁、清晰,使用规范的文字。如分件保价的物品还应在件数栏注明“总件数之几”字样。
第七十二条 承运后交付前发生包装破损、松散时,承运人应及时修整。修整后编制客运记录,详细记载破损原因、状况和整修后状态,并在行李、包裹运输报单的记事栏内注明“××站整修”,加盖站名戳。整修费用列车站运营成本。
第七节 包裹的押运
第七十三条 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鱼苗、蚕种和途中需要饲养的动物,必须派人押运。对运输距离在200千米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车站应向托运人说明并在托运单上注明“途中逃逸、死亡铁路免责”。
押运的包裹应装行李车,由押运人自行看管,车站负责装车和卸车。在行李车押运时,列车行李员应将押运人姓名、人数、工作单位、住址和品名、件数、发到站登记在押运人员登记簿内,并向押运人员说明以下事项:
l.行李车内严禁吸烟;
2.不准打开车门乘凉;
3.不得移动车内备品、物件;
4.不要靠近放射性物品。
第八节 运到期限
第七十四条 运到期限一般以运输里程计算,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水灾、地震、飓风、雪害、冰雹、风沙等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或疫情、战争、执法机关扣留等,发生的停留时间应加算在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内,由停留的车站或列车行李员在行李、包裹票背面注明“因...原因停留×天”,并加盖站名戳或规定的行李员名章。
第七十五条 行李、包裹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到站应凭行李、包裹票向收货人支付逾期运到的违约金。部分逾期时,到站应收回行李、包裹票,给收货人开具客运记录,作为领取部分逾期行李、包裹和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违约金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计算,不足0.l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到0.l元。
支付逾期违约金时,填写“退款证明书”。
第七十六条 旅客要求将逾期到达的行李运至新到站时,应分别按下述办理:
1.行李逾期到达或逾期尚未到达,旅客需继续旅行,凭新购客票及原行李票要求铁路免费转运至新到站时,车站开具新行李票,新行李票运费栏划斜线抹消,记事栏填写“逾期到达、免费转运”字样。
2.行李未到,当时又未超过运到期限,旅客需继续旅行并凭新购车票办理转运新到站的手续,交付运费之后,发现行李逾期到达原到站,车站应编制客运记录,随同运输报单一并送交新到站,作为退还已收转运区间运费的凭证,保价费不退。
3.逾期行李办理免费转运的,不再支付违约金。逾期包裹不办免费转运。
第九节 到达保管、通知和查询
第七十七条 行李、包裹到达到站后,在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限内应在票面指定的到站行李房保管,不得易地保管。超过免费保管期限,行李房仓库没有能力时,包裹可以易地保管,易地保管产生的费用由铁路负责。
第七十八条 包裹到达后,应及时以明信片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收货人领取。通知应以文字或录音等形式记录备查。
第七十九条 因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延长车票有效期的行李,应按客票延期的日数延长行李免费保管的日数。超过免费保管日数,按规定核收保管费,出具保管费收据或填发客运运价杂费收据。遇特殊情况,车站站长有权减收保管费。
第十节 装卸、交付和转运
第八十条 除带运包裹由旅客自行装卸外,由行李房收货地点至行李车以及从行李车至行李房交付地点的行李、包裹装卸工作由承运人负责。
第八十一条 向收货人办理交付时,应认真核对票货,确认票据号码、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品名、件数、重量、包装无误后在运输报单上加盖“交付讫”戳予以交付,同时收回领取凭证。
第八十二条 对凭印鉴领取的包裹,车站应建立印鉴领取登记簿。领取包裹时认真核对印鉴,由领取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并加盖备案的印鉴交付。对要求凭传真件领取的包裹应认真核对记事栏内记载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由领收人在运输报单上签注“凭传真件领取”并记录身份证号码、姓名。对凭印鉴和传真件领取的均不再给运输报单。
第八十三条 对丢失行李、包裹票的收货人,应要求其提出身份证和担保人的书面担保以及物品所有权的证明。车站应慎重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收货人提不出担保人时,可以出具押金自行担保。押金数额应与行李、包裹的价值相当,抵押时间由车站与收货人协商确定。车站收取押金应向收货人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的式样由车站自定。
第八十四条 收货人领取行李、包裹时,如提出包装有异状,车站应检斤复磅,必要时可开包检查。构成事故时,应编制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
第八十五条 旅客继续旅行,要求将行李转运时,按照逾期转运的方式办理。
第八十六条 收货人向车站查找行李、包裹时,应认真予以查找。未到时,在行李、包裹票背面记载查询日期。如已逾期,应向有关站段发电报查询。如已经领取,应收取查询费。
第十一节 变更运输
第八十七条 行李、包裹变更,按下列办法办理:
l.行李、包裹托运后至装车前,托运人要求取消托运时,车站应收回行李、包裹票注销,注明“取消托运”字样。办理时,另以车站退款证明书办理退款,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销联随车站退款证明书上报。因取消托运发生的各项杂费另填发“客杂”核收,并将“客杂”号码及核收的费用名称、金额填注在取消托运的行李、包裹票上。
取消托运的行李、包裹,已收运费低于变更手续和保管费时,运费不退也不再补收,收回原行李、包裹票,在报单页、旅客页和报销页注明“取消托运、运费不退”字样。旅客页贴在存根页上。
2.行李、包裹装运后,收货人要求变更运输时,只能在发站、行李和包裹所在中转站、装运列车和中止旅行站提出。
托运人在发站取消托运时,发站对要求运回发站的行李、包裹,应收回行李、包裹票,编制客运记录,写明原票内容,交托运人作为领取行李、包裹的凭证,并发电报通知有关站、车。
托运人在发站要求变更行李、包裹的到站时,车站在行李票、包裹票旅客页和报销页上注明“变更到××站”,更正到站站名及收货人单位、姓名,加盖站名戳,注明日期,交给托运人,作为在新到站领取行李、包裹和办理变更运输后产生运费差额的凭证,同时发电报通知有关车站和列车。
3.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将行李运至原到站时,凭原行李票运送,旅客凭原行李票在到站提取行李。
4.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车内处理误购、误售车票时,如果旅客还托运了行李,应同时编制客运记录或发电报通知行李所在站,将误办的行李运至正当到站。到站需要补收行李运费差额时,使用“客杂”核收,并在原行李票运输报单页、报销页和旅客页记事栏注明“误运”,报单页加盖“交付讫”戳交旅客报销;需要退款时,使用“退款证明书”退还,原行李票收回附在“退款证明书”的背面上报。
第八十八条 发站或新到站收到行李、包裹后,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应收运费差额,核收变更手续费和保管费(保管费指行李、包裹运至发站、新到站超过3天,折返站1天或原到站自行李、包裹到达日起至收到电报日止产生的保管费。保管日数分别计算)。补收时以“客杂”核收,退还时使用“退款证明书”退款,原票贴在“客杂”或“退款证明书”报告页上报。
第十二节 品名重量不符及无票运输的处理
第八十九条 发现品名不符应区别性质,实事求是,正确处理。装车前应重新制票,装车后由到站处理。如将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或危险品伪报其他品名托运或在货件中夹带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停止装运,通知托运人领取,运费不退,将原票收回,在记事栏内注明“伪报品名,停止装运,运费不退”。将报销页交托运人作报销凭证。
2.在中途站停止运送,发电报通知发站转告托运人领取,运费不退,并对品名不符货件按实际运送区间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3.在到站,补收全程四类包裹运费。
4.在列车上发现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
必要时还应交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退还时,开具退款证明书将多收款退还收货人;应补收时,开具“客杂”补收正当运费,同时开具客运记录附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铁路局收入部门,由铁路局收入部门列应收账款向检斤错误的车站再核收与应补运费等额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发现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发站和列车应拒绝装运;列车已装运发现的,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到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应加倍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第九十二条 以上补收运费、运费差额或保管费均用“客杂”核收,并在记事栏内注明核收事由。
第十三节 无法交付物品的处理
第九十三条 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无主的行李、包裹,旅客的遗失物品和无人领取的暂存物品。车站对无法交付的物品,应按其开始日期、来源、品名、件数、重量、规格、特征等登入无法交付物品登记簿内,登记簿内的编号、移交收据的编号及物品上的编号应一致,以便查找。
对无法交付物品应由专人分管,做到账物相符。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时,可参照行李、包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十四条 铁路应指定设立无法交付物品集中处理站。对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的物品报铁路局,经批准后交拍卖行拍卖。拍卖所得款冲抵发生的费用后填“客杂”上缴。拍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物主来领取时,应认真审查所有权证明,填写“退款证明书”退还剩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