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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发布时间:2021-05-05 00:00:26

1、疫情期间重拳打击非法客运,一私家车违法从事城际客运被罚10万

为切断病毒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途径,合肥市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全部暂停,属市内公交、轨道交通运能大幅缩减,极少数不法人员趁机铤而走险,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2月5日,合肥市运管处查扣一辆非法经营合肥往返太湖客运的私家车,将依法顶格予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针对返程客流高峰即将到来的形势,合肥市运管处将重拳打击城际非法客运、市内非法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执法力量以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速道口、国省干道为重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坚决切断病毒通过非法营运传播的途径。截至目前,已检查车辆1145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台,查获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3起。

据介绍,为加大打击力度,合肥市运管处对疫情防控期间查获的城际非法经营班线客运,将依法按上限10万元处罚;对在市内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将依法按上限2万元处罚。同时,为加强源头管理,市运管处将把违法违规的车辆及人员信息抄告其户籍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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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次粤津联手,打了个千里追查“黑大巴”的漂亮仗

3月13日,天津、广东两地交通、交警部门密切协作,千里追踪,成功查获非法营运的津AM52**“黑大巴”,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津粤联动 千里追查

当天上午9时许,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下称“厅执法监督处”)接到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来电请求协查津AM52**“黑大巴”。

据了解,津AM52**“黑大巴”是天津总队重点监控车辆之一,长期在天津以外的其他省份营运,非法从事跨省客运活动,其违法特点与江苏“9.28”道路交通事故涉案客车极其类似。

当天上午,天津总队通过监控系统发现该车于3月12日18时22分出现在G45大广高速K1992河南开封路段、3月13日8时25分出现在G45大广高速K2889江西吉安路段,行驶里程已达900公里。车头挡风玻璃悬挂有“天津市—东莞市”省际包车线路牌,初步研判该车从事河南开封至东莞的非法营运活动,并存在伪造营运牌证问题。

部门联合? 严密布控

经初步研判,该车最早可能在当天下午3时许进入东莞境内。为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违法车辆的精准打击,厅执法监督处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立即启动交通、交警联动工作机制……

一方面由公安交警部门将该车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和鹰眼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及时预判违法车辆可能出现的地点并发出预警。

另一方面,河源、广州(该车可能出现的途经地),东莞(终点城市)以及惠州(该车曾经出现的地方)四市联合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展开查处。

同时,我市交通部门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进一步监控车辆通行轨迹。

紧密追踪? 一举查获

监控发现,该车于当天9时55分途经G45大广高速江西晓沅隧道、11时08分途经G45大广高速江西谷山隧道、13时34分途经G105国道河源连平溪山镇路段、14时03分途经G105国道新丰县路段、14时21分途经武深高速九连山隧道。

根据轨迹信息,市交通、交警部门从16时起部署力量加强对全市63个高速公路出口的巡查,惠州市重点加强对潼湖、约场等距离东莞较近的高速出口的巡查。

17时许,该车从广深高速太平出口下高速到达虎门时被市交通、交警部门联合查获。经查,该车搭载乘客30名(均为返莞民工,中铁电气工人),从河北石家庄开往东莞虎门,共收取包车费用8000元。

我市严格落实综合执法和疫情防控工作,当场收缴了伪造的营运牌证(道路运输证——津交运管客字120105118213、省际包车牌——(津)运包字A103210),依法暂扣涉案车辆津AM52**“黑大巴”,对车上乘客测量体温后(车上乘客体温均正常),及时转运至虎门镇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并由属地社区跟进处理,保障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市交通、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工作目标,不断强化疫情联防联控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车辆,斩断疫情传播的“安全隐患”链。防疫期间,全市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159宗,其中,小轿车非法营运74宗,大客车非法营运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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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贵阳:加重打击!疫情期间开“黑车”将按上线处罚!

3月31日,为给清明假期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联合南明区交管部门,分别在次南门、花果园和沙冲路等路段设卡打击非法营运。

晚上8点30点左右,执法人员在次南门设卡检查时拦停了一辆共享汽车,执法人员朱书林介绍了该车的情况:“刚查到的是一辆共享电动汽车,乘客是从贵阳北站到咱们市区的一个旅馆,约定好了到达市区以后收取40元的车费。”

使用共享汽车从事非法营运是一种非常得不偿失的行为,一旦车辆被查扣,租赁平台会一直计费,直到车辆归还。除此之外,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61条规定,驾驶员还将面临1至5万的罚款。

晚上9点左右,赶到服务大楼卡点时,执法人员已经暂扣了一辆贵A牌照的嫌疑车和一辆违规经营的贵C牌照旅游包车。执法人员廖屹告诉记者:“我们查到这个车的时候是在火车站体育馆附近,车上有一名女性乘客,准备从体育馆到遵义马家湾,收费为80元一人,该车属于没有包车牌,线路牌也过期了,只到3月26日,这种情况属于未持有效包车牌的事项从事营运,应处以1000到3000元的处罚。”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大队长刘祥龙表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对非法营运行为在疫情期间的震慑力度,主管部门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全部按照上线进行处理。在此也告诫准备从事或者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不要为了你们一时的利益而置广大群众的安全于不顾,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因为他们没有办法给你们带来安全上的保障。

据了解,当晚的执法行动,南明大队共检查80多台可疑车辆,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台,违规旅游包车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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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止疫情输入,惠城芦洲严查非法营运“网约车”

2月14日起,惠城区芦洲镇4个出入口的便民服务点在检测过往车辆乘客体温时,重点排查有涉嫌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并做好调查取证和遣返处罚工作。

日前,观岚大桥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时,一辆粤L牌照的面包车从检查点经过。民警在对其排查时,发现车上有2人并未携带身份证,同时经验丰富的民警看到这辆面包车都是满员载客,察觉到其存在非法营运的可能。执勤民警便对司机进行询问,司机称车上都是亲戚,顺路一起带回来。但是当民警询问车上人员姓名时,司机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见状,民警便迅速将情况上报防控指挥部,并联系交通执法队对其进行进一步核实。经核查,此面包车是一辆私自运营的“网约车”。执勤民警按防疫指挥部指示,妥善安排好乘客遣返工作,对涉案车辆进行消毒后移交交通执法队处理,切实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非法客运车辆和“网约车”等途径传播,芦洲镇防疫指挥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严查“网约车”专项工作会议,建立联防联控、信息互通机制,重点查处辖区内私自经营“网约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密切关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揽客、拼客和包车等“网约车”出行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处置并追究信息发布者的责任;各便民服务点加强对出入车辆检查,严查非法营运,并引导群众拒乘“网约车”,减少感染病毒的风险。

截至2月15日,芦洲镇共抽调检查人员59人,设置检查点30处,覆盖全镇所有路段出入口,24小时执勤值守,对过往车辆、乘客逐一进行登记排查,严查“网约车”,严防疫情输入。

观岚大桥服务点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把好安全大门,严守交通防线,是我们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希望村民朋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防严控疫情传播,自觉抵制乘坐并举报非法网约和非法营运车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输入、输出或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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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疫情期间还敢跑“黑车”!贵阳男子为逃避处罚花样百出…

2月23日,为了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传播,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大队长刘祥龙带领二中队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开展整治行动。

在巡查至南明区花果园中山南路时,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牌照为贵AFM8**号车停靠路边,该车辆副驾驶乘坐有一名乘客,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并对此车开展调查。

在对车上乘客及驾驶员进行体温测量后,执法队员对乘客开展了询问调查,得知乘客并不认识驾驶员,准备从花果园S区乘坐该车到南国花锦,和驾驶员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15元车费。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出示相关的证件,也不告知自己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在现场僵持了20多分钟。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乘客将驾驶员的居民暂住证交到了执法人员手中。

原来,就在执法队员拦停该车途中,此车驾驶员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居民暂住证递给了乘客,让乘客帮他隐瞒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完成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该车进行了暂扣。

在此,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正在从事以及准备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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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疫情期间,贵阳男子开奥迪跑“黑车”,您是多差钱啊?

3月26日,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在观回山湖辖区开展非法营运专答项打击行动。

中午14点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西南商贸城二号楼门口时,发现一辆贵A籍奥迪轿车停靠在路边,正在卸行李,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开展调查询问。

据了解,车上共有两名乘客,一名乘客在龙洞堡机场上车,与驾驶员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240元车费,另一名乘客从花溪上车,需支付80元车费,两名乘客均由喊客人员带乘该车。

在取证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乘客进行了告诫,劝导乘客不要选乘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疫情期间,非法营运车辆没有经过系统消毒,安全风险极大。

目前,因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已依法将车辆进行了暂扣。

在此,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自身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出行请选乘正规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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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安全,保运输,淮安市交通运输行业奋战疫情防控第一线

公路交通防疫管控督导到一线

随着我市肺炎蔓延形势愈加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淮安公路交通部门积极响应各级号召,吹响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集结号”!随即成立疫情防控道路管控督导党员突击队,在市交通运输局徐成东副书记带领下,由公路中心主任蔡晓斌陪同,分三个督导小组,自2月4日起,连续三天深入各县区,对全市范围内各高速出入口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道路卡口的管控情况进行实地督导。三日内,共督导道路管控卡口22处,出动督导人员15人次,力求做到全市公路交通管控情况全覆盖。

督导发现,各地均能够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道路卡口的管控,各管控点状况良好,管控人员均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记录详实、设备齐全,管控工作高效有序。

督导过程中,徐成东副书记提出:各一线督导员要注意自身防护,全程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臂章,戴好防护口罩,注意交通安全;要服从现场管理。在各管控点现场督查时,要亮明身份,服从指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等现场要求;要抓住督导重点。按照省、市道路管控工作要求,重点督导各管控点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以及是否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等情况;要统筹安排线路。由于管控点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位于省界、市界,路途较远,要注意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督导路线。同时,要及时报送信息,每日按时报送前日督导情况,如遇突发疫情和重要工作要立即实时报送。

淮阴区加强出租车疫情防控

淮阴区交通运管部门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火车站设立出租车临时消毒点。

安排党员先锋队值守督促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出入火车站的所有出租车辆内外进行仔细消毒,检查出租车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上岗运营,并提醒出租车司机密切注意乘客动向,尤其外来人员,如遇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应立即与相关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将疑似患者送往指定医院进行就诊。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乘车环境。

奋战防疫最前沿 保护盱眙大后方

自打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盱眙县交通运输管理所识大势、讲大局、明义理、作贡献,全员投入疫情防控一线,担当起保护全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任。

为坚决遏制通过道路交通渠道传播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治要求,该所承担高速公路盱眙出口、管镇出口每天入盱数千台车近万人防疫防控重任,成立由32名党员为骨干共39名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三个疫情防控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按照“逢车必检、逢人必查”的原则,对进盱的每台车和每个人都认真检查、登记和进行体温检测,发生异常立即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上报,绝不放过或漏掉一车一人,牢牢卡死疫情外入关。

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扩散,该所在牢牢“卡死”疫情外输的同时,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辖区内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提前研判并发布了《关于在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加大对县汽车站、国贸、高速盱眙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段的巡查频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上报,坚决防止非法营运驾驶员招揽乘客集中出行、人员聚集容易交叉感染疫情情况发生。

严格出租车经营行为监管,要求出租车经营期间司乘人员必须戴口罩,设立出租车消毒点,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防疫防控形势和知识宣传、消毒及经营情况检查督促,对疫情期间出租车有拒载、未按计价器收费、强行拼客、故意绕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出租车当场采取停运措施。

防疫防控期间,盱眙县运管所全力投入,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所班子成员亲自挂帅,亲临一线,与职工一起排班执勤,担当履职,有效切断病毒外入途径,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动权。

朱海波县长在2月5日检查指导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时,对高速公路盱眙出口运管执勤人员说:“有你们这样牢靠的把持疫情外入防线,盱眙大后方安全保障系数就更大了。”

截止2月7日,该所真诚劝返武汉和湖北来盱车辆5台次;处理从武汉返盱货车2辆、人员3人,并配合卫健委做好对人员隔离、车辆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查扣非法营运车辆7台,处罚出租车未按计价器收费案件5起,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活有序筑起一道“防疫堡垒”。

据淮安市最新疫情通报:截止2月7日24时,淮安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7例,盱眙暂无一例。

洪泽交通的卡点“守门人”

“你好!请登记一下身份证,你的车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是宁淮高速洪泽出口和348省道卡口检查点洪泽交通工作人员每天要重复上千遍的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近百名交通党员干部职工冲锋在前,用交通人的责任和坚守,担负起洪泽防疫工作“守门人”的职责。

负责宁淮高速洪泽出口卡口值班的是洪泽交通运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中年龄基本都是50岁以上的老同志,每天24小时轮班,班次长,任务重,没有人叫苦叫累。夜晚室外温度接近零度,异常寒冷,但是没有人脱岗。冷了、腰酸了,原地活动活动手脚。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渴了他们也不敢喝水。负责348卡口的洪泽公路站有5名女同志,她们也和男同志一样排班值守,因为卡口附近没有厕所,她们去一趟厕所来回需要半个小时。为此,她们尽量少喝水,干裂的嘴唇起了火泡。洪泽湖公交公司每天派出12人协助卡口工作,6辆公交车待命,随时准备接送发热病人。洪泽湖水上两个卡点密切关注着湖北等重点地区船舶的最新动态。

疫情在前,当很多人为每天不能外出感到空虚寂寞的时候、当很多人为觉睡的多感到头昏脑涨的时候、当很多人在温暖的被窝里追剧的时候。我们的洪泽交通人正屹立在寒风中,面对来往的车辆和人员,他们也是最容易感染的高危人群。但是在疫情面前,洪泽交通人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坚守各自卡点,尽责“守门”。

据统计,截止2月9日12时,宁淮高速洪泽出口和348省道卡口共登记检查车辆22153辆,检查人员44790人,发现发热人员8人已转送、移交卫健部门,劝返外地车辆840辆。水上监控和检查船舶1251条,船队59个,船员3902人,未发现和接到疑似病例报告。

众志成城 保障运输

2月9日中午12时30分,载有30名医护工作者和相关医疗器材的两辆客车从市卫健委驶出前往南京禄口机场,淮安第二批驰援湖北医疗队从南京乘机驰援湖北。

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淮安新世纪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精心挑选驾驶员及车辆,高质量完成此次运输任务。

交通管控情况播报

 2月8日12:00-2月9日12:00,全市交通共设卡口(含县乡道路卡口)905个,投入管控人员7852人次,检查车(船)30606辆(艘)次、其中重点地区车辆24辆、船舶1艘,劝返重点地区车辆2120辆次,检查乘客(船员)64736人次、其中发热乘客6人。

自管控工作开展以来,共投入管控人员95035人次,检查车(船)418939辆(艘)次、其中重点地区车辆55辆、船舶5艘,劝返重点地区车辆3263辆次,检查乘客(船员)1052034人次、其中发热乘客(船员)35人。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淮阴区交通运输局、洪泽区交通运输局、盱眙县交通运输局、市局安全监督处,市局宣传教育处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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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河南省交通厅曝光十起违法运输案例 救护车拉人收1000元

疫情发生以来,为切实保障公众出行顺畅,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乱涨价、客车非法营运、包车异地违规经营、货车超限超载以及“黑出租”“黑客车”等扰乱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

3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2月2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接到湖南省常宁市抄告信息,反映河南豫辉旅游客运服务公司等三家公司三台旅游客车豫AX5059、豫AL3190、豫AN0191在疫情期间涉嫌在该市非法营运,郑州市对三家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收回相关车辆营运手续,并协调常宁市交通执法部门就地暂扣封存,后续依法处罚。

案例二:

2020年2月11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在高速开封北收费站查获车牌豫BT0299、豫BT5811、豫BT2673、豫BT2368、豫BT1272、豫BT0535、豫BT4027、豫BT1911、豫BT0851等9台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私自涨价,均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带车学习到疫情防控结束。

案例三:

2020年2月12日,泌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高速泌阳东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对豫Q73Y90私家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车主王某以900元的价格拉乘客从驻马店到泌阳,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2月13日,上蔡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G345国道魏庄防疫卡点查获一辆豫QYN410救护车,该车从郑州拉乘客到驻马店每人收取1000元费用,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车辆所属医院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车司机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0年2月18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濮阳收费站查获一辆浙A牌照小型轿车,车主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通过顺风车APP软件进行接单,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0年2月24日,方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查获一辆车牌豫AQ8888的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了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0年2月27日,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许昌东收费站查获车牌豫K16069长途大客车,该车是原许昌至厦门800公里以上线路班车,营运资质已被注销,属于非法营运,目前已将车辆暂扣,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10万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0年2月27日,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许昌收费站查获苏AP2355大巴车,该车批准的运营线路是南京市至周口市,在许昌载客属于不按线路行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0年1月15日,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S304刘庄超限检测站现场查获豫FB5369六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13.14吨,超限64.14吨,超限率131%,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5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案例十:

2020年1月17日,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S304刘庄超限检测站现场查获河南青安汽车运输公司豫JA3755六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48.28吨,超限99.28吨,超限率203%,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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