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手续丢失后怎么办理过户
一、行驶本的补办:
1、车辆在停车场照相(免费)
2、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咨询台领取)
3、车主身份证(外地户口还需要北京暂住证)
4、如果代办补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单位车辆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登记证的补办
登记证补办分为两类
1、首次申领:在2001年10月份之前,车辆是没有登记证书的,这就属于首次申领。需要到盛华检测场验车、照相然后拿着档案去十八里店车管总所约档,三个工作日后领取。需要车辆行驶本、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可以代办。
2、二次补领: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3、如车主是公户的,需要提供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三、购车发票(一手车票):
1、五年以上车辆车主到场写承诺书即可。
2、五年以内,需到4S店找复印件,然后由4S店盖财务章,再到菜户营工商局补盖工商验证章,必须车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二手车过户票:
1、拿登记证书到当时过户的交易大厅打查询单即可。(收费20元) 可以代办。
四、保险保单的补办
1、交强险:凭车主身份证、行驶本到所属保险公司指定分部办理。也可以过户后凭新行驶本、新车主身份证、登记证书、过户票办理。
2、商业险:办理方法同交强险一样,不过个别保险公司规定,补的商业险只能使用不能退保。
以上就是卓杰行李经理对车辆相关手续补办流程的总结,相信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很多车主解决不必要的麻烦。李经理还说:车就像人一样,行驶本就是它的身份证,登记证就是它的户口本,购车发票(二手车过户票)就是它的出生证明,保险单就是它的医保卡。因此提醒车主们要好好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不小心丢失了,一定要及时的补办。
2、车辆丢失怎么办理挂失手续啊?
车辆丢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拿着上面的车辆丢失材料,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牌照挂失手续。
3、车没有了,怎么办理报废手续啊?
通过车辆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网站查询离你家最近的汽车报废解体厂的电话,然后给他们打电话,约定上门取车时间,届时他们就会开着拖车上门服务。
当然,作为车主,你得准备好与这台车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包括行驶本、机动车登记证、汽车前后牌照、还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车主银行卡账号信息(解体厂支付车辆残值)。
等解体厂的拖车来取车时,你把待报废的车以及这些手续全部交给他们,拖车司机会拿出一些需要你签字的文件,你签好字后,他们再给你一份收车证明。剩下跑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的事情,他们全部都会代办。
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当然这个时间跟具体的阶梯厂的办事效率有关系),车辆解体厂就会将机动车报废证明快递给你。
4、汽车无手续怎么开啊
没有手续的汽车是无法上路行驶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有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车辆缺少手续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5、驾驶无手续车辆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的规定没有手续的汽车是不可以上路的,驾驶无手续车辆会被扣分、拘留和扣车。驾驶无手续车是违法的。
1、《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对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典当、倒卖的,视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十二、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追缴和扣押。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
2、《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国家不允许私自处理报废摩托车。车主如私自处理,被不法分子把车牌安装到另一辆车上,做盗窃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还是会追究原车主的责任的,如果转让给他人的报废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仍将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责任。
国家规定的摩托车报废年限最高期限为13年。只要摩托车的使用年限到了13年,就得强制报废。这个规定不因市民少使用摩托车、或者摩托车保养的情况而有所改变。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必须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逾期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该车的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6、车辆指标手续丢失了怎么补办?
如果你找不到你的车,你的车就报废不了,也不能用这个牌照,你只能报丢失后,凭公安机关开的证明,从新摇号申请,如果你没有遗失证明的活,你是没资格摇号的。
你的车在卖车后,车在过户环节过户后会给你一个新的更新指标。这个你用单独办理,你在过户你车辆信息时就会给你一个新指标名额。过户指的是过户车辆本身不能过户牌照。
过了户,对方的车落完户,你直接就有了指标
如果没有办理报废手续,是不能申请指标的,还是想办法到车管所咨询一下,补办一下报废手续。
7、车辆丢失报案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丢失报案是不需要手续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车辆丢失后应该这样做:
一、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案,(一些自然灾害等重大意外事故除外),在公安部门开个车辆已经丢失的字据。然后拿到车管所注销车牌。以后只要这个车牌的车让交警扣到就有线索了。
二、48小时内到保险公司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当然,一些自然灾害的原因出外。
(7)车辆缺少手续扩展资料:
车辆丢失索赔需要的证据: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
3、《行驶证》;
4、《购车发票》;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
6、《权益转让书》;
7、《丢失证明》;
8、汽车钥匙;
9、《停驶证明》;
10、车主证件;
11、养路费收据;
12、《赔款结算单》。
机动车辆丢失保险索赔流程:
第一步:报案。
第二步:耐心等待三个月在保险公司报完案。公安部门需要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才会给开《丢失证明》,有了《丢失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第三步:开丢失证明。从丢车日起满三个月后,就可以去办《丢失证明》了。
第四步: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第五步:递交索赔单。
第六步: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8、丢失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8)车辆缺少手续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6、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办理地点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点击查询)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