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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后送伤员

发布时间:2021-05-12 04:43:32

1、车撞到人,然后驾驶员马上用撞人的车送伤员去医院,车有买保险,这样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交警会问你为什么破坏现场,你说是为了送伤员,路上打110,说去某某医院,等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由交警出具事故单,车祸24小时内必须先电话保险公司。

2、我撞车了然后送伤者去医院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这样是不算肇事逃逸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应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认定一个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一、在主观方面,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仍然逃离事故现场。反之,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仍然驾驶车辆继续行驶离开事故现场的,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二、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必须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三、在客观方面,当事人必须离开了事故现场。当然,离开事故现场应当包括准备离开和已经离开。包括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和遗弃车辆离开现场。
从以上几点分析,你的状况是不属于肇事逃逸的,相反您送伤者上医院的举动是值得赞赏的,至少你面对了问题,并积极的把上海降到了最低。唯一做的不好的是,离开现场之前,应该用粉笔等工具,将事故现场的大概状况描摹出来,以便交警做事故调查,或者干脆把车子留在现场,打的士去医院!

3、交通事故后、用事故车辆送伤者就医、合理吗?

这种事情是没有准确答案的,就像法律里的什么贪污腐败情节严重者一样,司法部门说严重就严重、说不严重就不严重、按法律规定这样属于破坏事故现场,违法、、但是呢说紧急之下为救人才这么做的也是可以的,就看上边有没有人了。

4、送伤员违章处理手续

建议先申请复议,但要求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
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去车辆属地任一交警队处理违章,然后持罚款单去银行缴纳罚款。注意:驾驶证本人需到场处理违章。

5、我没有驾驶证,又酒后驾驶,但是是为了送伤员被查,怎么处罚?

犯法是肯定的了。最好,找一份伤员不立即送医就会有生命危险的证据,当然还要有当时一时没有驾驶员的证据。也许会减轻些。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车碰伤了人后,除了保险公司赔偿之外,驾驶员还要另外赔偿给伤员吗?

保险公司不赔部分,可能需要负担。例如诉讼费,鉴定费等等一类的

7、车祸发生后,能否用出车祸的车辆把伤者送去医院?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想到的应当是抢救伤员。因为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即便抛开道德,纯粹从功利角度讲,致人死亡很有可能导致刑事责任,死亡赔偿金要比残疾赔偿金高数倍,而有伤残比没有伤残又要高数倍。所以尽最大可能的对伤者进行救治,也是对责任方自己利益的维护。
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如果附近有车辆能够运送伤员,那么不应当等待急救车,而应当直接送伤员去最近的医院。当然,急救电话还是应当打,因为一则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对伤员进行救治,二则可以通知医院对抢救伤员做好相应的准备。如果能够用肇事车辆以外的车辆,尽量不要用肇事车辆抢救伤员。因为,第一,肇事车辆在出现事故之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在运送伤员的过程中如果再出现交通事故,则雪上加霜。同样的道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情绪也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很容易出事故,如果可能应当更换驾驶员。第二,肇事车辆离开现场,现场被破坏,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责任难以认定。
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那么第一,应当用粉笔、砖头、土或其他杂物进行标记双方车辆或者行人的位置。第二,用照相机或者DV拍下现场照片,以保留证据。第三,寻找愿意做见证的在场目击事故的人,留下联系方式或者电话。告知因作证的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由事故当事人承担。必须完成以上三个步骤以后,才能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急救。否则,可能出现由于现场被破坏,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准确认定。

8、开车肇事后报完警开肇事车送伤者去医院最后伤者死亡是否会判刑怎么判

如果是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撞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

9、开车时撞到人了可以先送伤者去医院吗?

第一,必须立刻停车,切记不能把车开到路边,就在现场,碰撞现场。碰到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动不能动,如果挪动了,这就属于破坏现场,切记这一点。下车前拉好手刹,打开危险报警灯。

第二,稳妥起见,下车之后看一下对方,大概看下对方的情况,只要不是生命垂危的,然后呢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拍照片。拍摄角度,是前后左右,好像都有,这个,具体你咨询交警一下。强烈建议安装行车记录仪。

第三,查验对方身体有没有问题,当然你自己得看。确认对方没有明显受伤之后征求对方意见是快处快赔还是走程序。如果对方同意快处快赔那就私下解决,但是注意保留证据,留照片,录音等等这样的资料,以备对方万一后来后悔后,报你个肇事逃逸就麻烦了。小问题,暂建议大家还是私下解决,毕竟,百十块钱的几百块钱的事儿。如果走,交警保险程序的话会非常麻烦,耽误时间。

第四,如果对方有要求或者受伤了,那么立刻拨打110,110会自动帮你联系120,派救护车前来救援。其实按道理说,你应该首先拨打122。如果忘记122的话,可以打110,让他们帮忙转接。

第五,别忘了报保险,这是必须的。保险公司的号码,你可以从保单上查到。一般保险都有相应的规定,你不能在相应的时限天数内,报保险的话,那么他们就不赔了。希望大家切记,千万别忘了这个。

也希望大家记住122,只要发生交通事故,立马打122。全国统一交通事故免费报警电话号码是“122” 。
公众遇有下列情况均可拨打“122”报警求助:1、交通事故;2、道路上发生治安现行案件;3、交通阻塞;4、车辆行驶时发生故障需要实施拖吊及其它紧急求助;5、投诉。

第六,之后,看具体情况是否需要帮忙,抢救对方,但是这需要你具备专业的抢救知识。否则只会加重对方的伤害,造成二次伤害而且你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自己不是医生,又什么医学知识都不懂,那么建议你还是别抢救了。

耐心等待,等120和交警来,后面由他们处理,但是不懂就千万不要去动!

第七,一般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在后面一百米放置醒目的警示牌,警告标志,就是三角形感叹号牌子…。以免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记得一定要退出车道,站在栏杆外。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话,极有可能,被后面疾驶的车辆,给撞伤,当然一般直接就撞死了。

第八,千万别逃逸啊。一旦逃逸,所有责任全部在你。懂这意思吧,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都是你的责任。所以,既然发生了就勇敢面对。

10、肇事者为了抢救伤员开肇事车自行送伤员没有现场算肇事逃逸吗

一、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对逃逸加重处罚,根本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二是便于尽快查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善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一是主观要件,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包括为了逃避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正当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应当推定为逃避法律追究。
二是客观要件,即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前,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以逃离事故现场为一般情形。这里的事故现场,不仅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现场,还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空间,如按警察指定等候处理的地点等。在认定是否属于逃离事故现场时,要特别注意逃逸行为与肇事行为在时空上的连贯性。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设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后逃跑,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关于几种常见情形的认定和处理
肇事者被殴打或者面临被殴打的实际危险而逃离事故现场,然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不认定为逃逸。此种情形需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存在,才能采信被告人的辩解。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不及时报警,具备投案条件而不及时投案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如果是因为出了事故内心恐惧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为了逃避酒精检测等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均应认定为逃逸。
肇事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躲避责任经传唤不到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实质是一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均不宜认定为逃逸,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迳直去公安机关投案,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且事故损失没有明显扩大的,可以不作为逃逸处理。肇事者逃逸后,途中害怕被加重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其中如实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认定是否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不能仅以被告人辩解为依据,应当根据离开现场后的行走线路、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具备报案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无法认定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的,以逃逸论。
肇事者肇事后虽然采用打电话等方式报警,然后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但因为有报警行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造成人身伤亡的,肇事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如果是为了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不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但是如果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没有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肇事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又有逃逸行为的,逃逸行为应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对肇事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但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构成犯罪的,由于逃逸已成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能重复评价为加重情节,故对肇事者只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
三、关于对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案件的处理
当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让他人顶替,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多发,给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带来困难,容易使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也易使被害方的利益造成损害,且严重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应予从严惩治。
让人顶替的情形有多种。有的肇事者让同车人顶替或者打电话让人来现场顶替;有的肇事者逃离现场后叫顶替者到现场或者去公安机关投案等等,根本目的就是使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因此,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社会危害比一般逃逸更大,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从重处罚。处理这类案件,还要区分肇事者是否逃离了事故现场。对肇事者让人顶替但自己没有逃离现场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对顶替者,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既包括被害人受重伤后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包括被害人因伤无法离开现场而发生的其他车辆再次辗压致死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只适用于肇事者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包括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发生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将被害人隐藏、抛弃或者移动至危险地段等积极行为,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发生再次辗压等事故死亡的,应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后,没有报警也没有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就逃跑而被认定为逃逸,但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宜再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否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须根据司法鉴定及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
五、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逃逸后的责任承担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果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本质上具有证据性质。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全案的其它证据综合分析,从而正确认定肇事者的责任,公正处理案件。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对肇事者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逃逸的,应当推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肇事者的责任。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应按此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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