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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车辆碰撞

发布时间:2021-05-14 10:00:09

1、车辆发生碰撞问题!

车辆发生碰撞怎么办

1,如果车辆发生碰撞,是很轻微的碰撞,目测200元解决的问题,想叫对方赔钱,但是对方不肯协商。这种情况是打电话找交警来还是单单找保险公司来,2,还有就是,是不是谁报保险就谁家的保险赔?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双方发生碰撞,双方保险公司是不是都要一起来现场,3,最后一个问题,车辆发生碰撞,其实是对方的责任,但是我不懂。我自己先叫保险来了,保险公司来到会要求报警处理还是直接赔付对方,4,报保险是不是一定要先报警才可以?望请高手解答,本人愚昧,请详解以上4个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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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能解决的问题最好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的话(必须明显是对方责任),你可以给他谅解不必要的麻烦,再者尽量寻求周围旁观者帮忙。看你的说服能力了。如果交警介入那程序就麻烦了。先让事故科取证,事故车辆拖到停车场,等划分主次责任后,到停车场找评估师评估车辆损失。一般评估的都很高。看你买的什么保险了,如果你买有第三方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那么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都没事干。保险公司都会赔偿的。如果你的车辆只有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只会赔付对方,你的车辆不在赔偿范围。如果你是酒驾或是无证驾驶等违章。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一般小事最好私聊不报保险,如果你出险的话那么第二年你买保险的时候费用就会上涨或不变。如果你这一年不出险第二年你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给你打折的。

2、车辆碰撞后应该怎么办?

车辆发生碰撞后根据情况建议按以下方法办:
1、只有财产损失并且非常轻微的。版可以双方权协商处理,直接协商私了,如果损失太小,报保险没有意义,还会影响下年保费。
2、只有财产损失,但是损失比较大或者损失轻微但双方难以协商的。先报双方保险处理,让保险公司现场协商,一般保险理赔员都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让他们出面处理事故完全没有问题。
3、有人员受伤或者车损很大或者双方在保险调解下也无法协商的。报交警处理,让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交警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三日内申请复核,也可以在法院起诉时提出重新认定责任,以终审法院判决为最终结果。
5、对赔偿问题有异议或者一方拒不赔偿的,可以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法院起诉,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以终审法院判决为最终结果。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车辆在路上发生碰撞后,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报警处理。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或者其他法律规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3)今天车辆碰撞扩展资料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车辆碰撞事故处理流程 车辆发生碰撞怎么处理

1、如果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5、车辆与对方车辆相撞

首先,要判定对方是否存在右侧超车,右方超车的概念是他原本与你处于同一车道,然后他向右变道加速超过你后,再变回原车道,才叫右侧超车。如果对方一直在原车道直行超过你,那可不是超车。所以,那就是你变道妨碍对方直行,所以,你全责。

6、汽车碰撞了,以后对车有没有什么影响?

汽车碰时,产生碰撞受损程度取决于事故发生时的状况。通过了解碰撞的过程内,能够部分地确定出容汽车的损伤。定损评估人员可以从顾客那里得到关于事故状况的信息,维修人员会考虑碰撞车的尺寸.构造.部位.速度.还有汽车的角度和方向便估算出修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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