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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深埋车辆

发布时间:2021-05-17 00:52:26

1、有什么法规对建筑工地车辆出入进行规定

工地是你的,你可以弄围墙啊,不弄你也可以设置障碍啊,理由就是施工重地,禁止进入

2、建设工地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的办法有哪些?

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监管力度,制定渣土车规范管理标准,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准入条件。运输车辆必须满足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核合格、加装渣土运输管理监控设备等要求。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渣土车要积极纳入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实现远程视频实时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车辆带泥上路、私拉乱运、沿途抛撒污染路面、故意关闭掐断监控设备、不按路线运输渣土等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严把渣土车辆审验关,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两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渣土车”要一次通报整改,两次依法处罚,三次拉入“黑名单”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落实“双方惩处”,依法顶格处罚;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抄告违法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违反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交警、城管两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对使用报废、拼装车辆参与渣土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抛洒遗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严惩;对发生亡人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经调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由交警大队依法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渣土车未按要求加装渣土运输管理监控设备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追究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两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广泛开展渣土车整治动态,加强警示教育,曝光渣土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人被降级、驾驶人或企业管理人被追责的案例,争取广大群众对渣土车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建立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渣土车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社会监督。

两部门合理利用鼎洲科技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发现系统违章报警应立即行动,采取相应警告、限速、语音提醒、处罚手段。

3、对于工地工程车辆闲置,不合理安排怎么办?

对于不合理的安排,可以提供好的建议

4、工地车辆至人死亡,刑警队定案为意外至人死亡,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就是排除了刑事案件,而是工伤。公司和工伤保险中心分别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施工现场车辆行驶最低速度是多少

施工现场实行车辆限速管理,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之内,并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施工现场车辆行驶的其它规定: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车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项目部指定的位置,排列有序,不得乱停乱放。
3、严禁非施工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严禁人货混载,违章载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4、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5、凡运送物资车辆和会客车辆等外来车辆,须持有项目部统一印发的临时通行证并经保安审查后方可进出。

6、工地禁止车辆进来除工地施工车辆怎样写通告?

非本工地施工车辆禁止入内

7、建筑工地安全资料顺序是什么

概况
二、方案编制目的、依据和原则
1、目的:通过编制此方案,坚持方案先行,明确安全责任目标、指标,交底到班组,教育到每个作业人员,检查过程中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工程安全“零”目标的目的。
2、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建设指挥部、监理、项目经理部、公司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3、原则: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项目部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挥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目标
1、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2、安全生产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道部有关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全体施工和相关人员无人身重大伤亡责任事故,年度轻伤频率控制在3‰内。
(1)杜绝责任客车事故。
(2)消灭铁路交通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
(3)杜绝责任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4)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一般事故。
(5)消灭道路交通责任大事故。
(6)消灭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控制施工安全一般D类事故件数。
3、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优良。
4、文明施工目标:
按照当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管理、施工。积极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的案件。做到“两通四无六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施工中无管线高放;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施工工地道路平整无坑塘;施工现场卫生无死角。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标准化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环保节能目标:环保、水保本着“三同时”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符合国家、铁道部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四、施工用电
1、临时用电设备布置及线路走向
(1)根据用电高峰负荷计算,施工现场需配置1台400KVA变压器供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确定高压、低压、电源线路敷设路径,线路敷设采取架空与直埋相结合形式,敷设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2)变压器室、总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确定位置及数量,各电气设备根据规范要求现场总配电柜在配电室落地安装,各配电箱、柜,厚度、防雨及散热等均符合国家要求,施工现场全部临时用电整个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系统,各电器安装均按要求设置工作零线端子排和专用保护零线端子排,在各分配电箱设置自动空气开关,隔离开关及专用照明使用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不能混合使用,三级配电使用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护的要求。
(3)现场主要电器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各线路走向设计时已考虑施工现场车辆、人员流动、物料堆放等要求。
2、临时用电施工流程
(1)确定变压器位置——确定线路走向——电缆沟(电线杆)定位、施工——敷设电缆——总配电室安装——各用电点确定——低压电缆敷设——测试(包括接地、绝缘、漏电开关等)——送电
(2)变压器及高压线路施工由当地供电公司负责安装
(3)定位
根据工程施工总平面图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确定电缆埋设位置
(4)电缆沟、电杆施工,敷设电缆
根据电缆走向布置图,放线挖电缆沟或栽电杆,电缆沟埋深要求在原地面下≥800mm,沟宽≥250+d(d为电缆外径),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100mm厚细沙并盖砖,电缆通过道路时,电缆与路面埋设净距≥1000mm且穿管保护,保护管两边各伸出路基≥1000mm,高压电缆进出入路面2m及地面下200mm处均应穿管保护,电缆敷设与路面平行时,电缆应在道路水沟外≥1500mm敷设,电缆全长预留2%,电缆敷设每50m或转弯处布设电缆标示桩,防止施工开挖损坏。
3、安装配电箱
(1)各箱体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2)落地安装的配电箱、柜,设置点应平坦且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配电箱等进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箱内配电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直端头连接可靠,符合要求。
(4)具有三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及分路隔离开关,每一分路刀闸不得接2台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5)各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断路器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
(6)在箱体及线路安装敷设好后,送电前必须检测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符合要求后方可送电,并做好测试纪录。
(7)在送电前先断开所有线路中隔离开关,测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确定正常后,逐级送电,至所有用电点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移交现场专职电工。
4、接地保护
(1)施工现场使用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其低压侧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系统(TN-S系统)。
(2)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该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②接引到用电设备的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③保护零线与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不得小于16 mm2。
④接引至移动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得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 mm2。
⑤当供电系统不使用低压侧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电气设备应根据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接地。
⑥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接地线。
⑦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接地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保证其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
b、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保护地线时,应在金属构件之间的串联部位焊接连接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5、安全用电措施
(1)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①建立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制度及相应的档案,以保障用电工程的安全可靠度。
②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通过技术交底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用电意识和水平。
③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主要是检测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参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④建立电气巡检、维修、拆除制度。对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要记录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相关人员(工作人员、验收人员、认可人员)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⑤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培训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各类相关人员安全用电基础素质。
⑥建立安全检查评估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发现和处理隐患,对安全用电状况作出科学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⑦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检查、维修、迁移、拆除等分层次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①为确保电气工作安全,还必须实施技术措施,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规定,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护栏等技术措施。
②所有进现场的变配电装置,配电线缆,用电设备,必须预先经过检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用残缺、破损等不合格产品。
③用电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作可靠电气连接。
④用电系统接地装置的设置和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在用电系统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短路、过载,漏电保护。
⑤配电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周围不得有杂草、杂物;进线端必须作固定联接,所有线缆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
移动式配电装置迁移位置时,必须现将其前一级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
⑥现场所有的配电线路按要求敷设,不得明设于地面,严禁行人踩踏和车辆碾压;线缆接头必须联接牢固,并作防水绝缘包扎,严禁裸露带电线头,严禁徒手触摸和在钢筋、地面上拖拉带电线路。用电设备严禁溅水和浸水,已经溅水或浸水的用电设备必须停电处理,未断电时,严禁徒手触摸和打捞。用电设备移位时,必须首先将其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搬运时严禁拖拉其负荷线。
⑦照明灯具的形式和电源电压必须符合《规范》关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的要求,严禁将220V碘钨灯作行灯使用。
⑧停电作业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a、需要停电作业的设备或线路必须在其前一级配电装置中将相应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醒目的停电标志牌;
b、停、送电指令必须由同一人下达;
c、停、送电操作必须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d、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⑨在无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时,严禁在380/220V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上带电工作
五、气焊、气割作业
1、 作业基本要求
⑴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⑶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⑸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串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⑹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2、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⑴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⑵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⑶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⑷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⑸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⑹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⑺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⑻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⑼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⑽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3、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①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②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③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④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⑤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⑥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⑦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⑧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⑨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⑩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8、工地上的工人被外来车辆撞死或伤 工地承包人需要负责任吗?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工地的承包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如果你为工人上了工伤保险,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解决。

9、强行将工地大门堵住,将施工车辆堵在工地内违法吗?

一般很多工地上,由于工地老板拖欠工人的工资,很多工人会采取过激行动,就如你所说的堵工地大门,这当然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如果不采取违法的行动,那么可能会要不到一分钱,只是希望你能把握一个度,并且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望采纳,谢谢!

10、哈尔滨车辆厂毛主席像方啥深埋?

哈尔滨车辆厂毛主席像方沙深埋,这是对毛主席的一种亵渎,这种现象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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