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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超载车辆

发布时间:2021-05-18 13:05:02

1、车辆超载扣几分罚多少元

1、货运机动车超载处罚:
根据规定,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专达30%的,罚款200元,扣属2分;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扣3分,同时可扣留车辆。
2、客运机动车超员超载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对超限超载车辆如何处罚

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超限的认定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4、江苏省镇江市路政使用了什么型号的高精度超载车辆检测仪?

说直白点。
路政是维护公路产权的,超载车会对公路造成损坏
路政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载按轴算,1个轴10吨,最多不超55吨
按公路承载能力算,国省道55吨,县乡道30吨。一般是这样的。路口都有限载标志。
交警是管理交通安全的,超载车有安全隐患,最明显的就是急刹车
交警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按行车本算。
55吨的半挂,开到限载30吨的公路上,交警不能按超载算。
治超办 这个就不用说了吧?专门治理超载的

5、车辆超载是扣几分罚款多少??

1、营运客车载人超载未达20%的扣6分,罚款200元—500元;营运客车载人超载20%以上的扣12分,罚款500元—2000元;
2、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载未达20%的扣3分,罚款20元—200元;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载20%以上的扣6分,罚款20元—200元;
3、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的扣3分,罚款200元—500元;货车载物超载30%以上的扣6分,罚款500元—20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车辆超载扣几分?罚多少钱?

1、营运客车载人超载未达20%的扣6分,罚款200元—500元;营运客车载人超载20%以上的扣12分,罚款500元—2000元;

2、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载未达20%的扣3分,罚款20元—200元;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载20%以上的扣6分,罚款20元—200元;

3、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的扣3分,罚款200元—500元;货车载物超载30%以上的扣6分,罚款500元—20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镇江超载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7、交警查处超载车辆把车的车辆放在路边出了交通事故怎么算?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8、举报超载车辆交警直接说超载车是停在路边的他们没法处理跑起的就去

要看是停在哪里的,如果是能停的地方是这样的情况,那不是你的责任是交警故意找茬,想搞点烟抽,如果当时你有驾驶证,他不会说什么,现在交警最讨厌了,喜欢捞外水,你需要举报,可以在当地市投诉去,不怕事,你去拿你驾驶证去取你朋友的,一样要交一百的罚款,
如果你是停在路边 不能长时间停留的地方,交警是有权利,这样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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