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机车车辆限界?
机车车辆限界是指机车车辆横断面不容许超越的最大轮廓尺寸。用以限制机车车辆横断面。防止机车车辆撞上邻近的建筑物或其它设备,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规定了机车车辆限界。机车车辆无论在空、重车状态,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同时,当机车车辆通过线路的曲线区段时,机车车辆上任何部分也不允许超出建筑接近限界以外。所以,设计机车车辆时,要进行曲线通过计算,以判明机车车辆在最小曲线半径上通过时,车体是否与建筑物或与其相交会的机车车辆相接触。
(1)铁道车辆限度扩展资料
机车车辆限界包括:
(1)、机车车辆限界(υ<200km/h)。
(2)、机车车辆限界(υ≥200km/h)。
机车车辆限界的基本尺寸,必须符合《技规》的有关规定。
中国铁路在按铁路限界设计制造新车(生产后未经运用)时,垂直面内上部最大尺寸,在空载状态下可用到限界最大尺寸,垂直面内下都最小尺寸,须计入静载下(或整备状态下)的 弹簧下沉量以及各部最大磨耗量。在确定最大容许制造宽度时,须计人制造公差,但不考虑由于机车车辆走行部分具有最大磨耗当其进入曲线时的横向偏移量。
机车车辆通过曲线线路时,其车体纵向中心线和线路中心线不一致,车体中部向曲线内侧偏移,车体端部向曲线外侧偏移。在GB 146.1,GB 146.2中采用建筑限界的曲线加宽和机车车辆车宽缩减的方法来处理该几何偏移。标准中选取车体长度为26 m,两转向架中心销间距为18 m的四轴车作为计算车辆;另选取计算曲线半径为 R=300m。计算车辆停留于R=300 m曲线半径的弯道上,其中部最大偏移最为135mm,端部最大偏移量为。147mm。
修建线路将依此进行建筑限界的曲线加宽。机车车辆设计中,当其车体长度和两转向架中心销间距大于计算车辆的规定时,须按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车宽缩减。
2、铁路货车
铁路货车 - 正文
铁路运输中用以装载货物的车辆。早期的铁路货车都是木质车体的两轴车,载重量只有几吨。现代货车有性能良好的走行部和全金属结构的车体,车上广泛使用高强度耐腐蚀低合金钢,有的还使用铝合金。货车载重量不断增大。有些国家如美国倾向于增大轴重,而保持轴数不变,在最大允许轴重达29.8吨时,四轴货车的载重量可达到90.7吨,而苏联铁路的最大允许轴重定为23.25吨,但采用增加轴数的办法,其八轴敞车和罐车载重量达到125吨以上。中国铁路早已淘汰了二轴车,现有货车以四轴为主,车辆平均载重量由1949年的26吨增长到1983年的52.7吨,但受线路条件限制,目前最大允许轴重为21吨,因而货车载重量一般为60吨左右。
铁路货车必须保证所装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好无损和装卸方便。为此有各种类型的货车。传统的货车分为敞车、棚车、平车、罐车和保温车等五大类。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在传统货车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多种新型货车。这些车辆在用于运输某一种或数种特定货物或者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时可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而在其他条件下则效益不高,因而可称为专用货车。按装运多种货物的要求设计的传统货车可称为通用货车。专用货车能较好地适应货物运输的要求,充分利用车辆载重量,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并有利于发展货物装卸机械化和自动化,加速车辆周转,因而近年来在各国铁路上有很大的发展。但通用货车有空车率较低的优点,因此在铁路运输中仍具有重要性。
敞车 只有地板、侧墙和端墙而没有车顶的货车(图1),用于装运煤、矿石等大宗散粒货物以及木材、钢材、机械设备等不怕雨淋的货物,也可用于装运小型集装箱。中国铁路还利用敞车加盖篷布代替棚车运送一些怕湿货物,因而敞车在货车总数中比重最大,1983年底约为62%。敞车有不同的结构。中国铁路早期的敞车有下开的上侧门和上开的下侧门,便于人工装卸;60吨敞车在侧墙中部开有双扇外开侧门,既便于人工装卸,又可供叉车进出,同时沿侧墙全长仍保留下侧门以利于卸下散粒货物。有些国家的敞车,在地板上设底开门,散粒货物可由此自动卸到位于轨下的货位;有的敞车在端墙上开门,以便容纳较长的货物。适应在翻车机上卸出散粒货物的敞车常不设车门而加强侧墙,甚至在车体内部设置加强斜撑。有些单元列车用的敞车在一端安装旋转式车钩(见车钩缓冲装置),不摘钩即可翻转卸车。经常用于装运大宗散粒货物的敞车,常采取适当缩短车体长度,增加高度和宽度的办法,以提高车辆每延米重量,从而在相同的站线有效长度内可以增加列车的编组辆数以提高列车载重量。
漏斗车 由敞车派生出来的一种专用货车,用于装运散粒货物。它的端墙向内侧倾斜,车体下部装有纵向或横向设置的漏斗。卸货时把漏斗底门打开,货物靠自身重力自动卸出。底门用人力或风力开闭。中国铁路习称为矿石车或砂石车的货车,大都属于此类。
自翻车 车体可以借助风力或液力推动向一侧倾斜40°~45°,同时打开侧墙,使货物自动卸出的货车,用于运送块状或粒状货物。由于自重系数较大,自翻车通常只用于短途运输或供厂矿内部使用。
活顶棚车 敞车上加活动车顶的货车。打开车顶可以利用吊车装卸货物。运行时盖上车顶,以免货物遭雨淋而受损。活顶棚车多用于运送无包装的薄钢板、纸卷、高级木制品等货物。活动车顶有多种形式:有的利用吊车安装或卸下;有的沿车体纵向分成二段或三段,装卸作业时将其推向前端或后端;有的做成纵向的两扇,侧面或端部装有开合机构,利用机械力开闭;以及其他形式。
棚车 有侧墙、端墙、地板和车顶,在侧墙上开有门和通风窗的铁路货车,用于装载散装或包装的谷物、食品、日用工业品、贵重物品等怕雨淋的货物。有的棚车也用于输送人员,有的也用于运输牲畜。棚车曾经在货车总数中占最大的比重。随着货物构成的变化以及专用货车和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棚车的比重有所下降。例如美国Ⅰ级铁路的棚车数量在1963~1978年间几乎减少一半,现有棚车在货车总数中占 1/4左右。苏联铁路在1955~1975年间,棚车比重也由36%减至22.5%。中国铁路的棚车在1983年只占货车总数的16.3%。为提高棚车的适用性和经济性,各国铁路采取了不少措施,主要有:在增加载重的同时尽可能充分利用铁路限界,加大车体内部尺寸,增大车体比容,以提高载重利用率;加大车门宽度甚至全部侧墙开门,以利于叉式装卸车出入和开展托盘运输;采用滑动中梁或加长行程的液压缓冲装置,以免货物在调车冲击中受损;在车体内设置活动隔板,或用充气囊填塞空隙,以防止货物移动、碰撞和倾倒;在车顶和地板或车门下部设置装卸货口,以利散装货物的装卸等等。
有盖漏斗车 由棚车派生出来的一种专用货车,用于装运散装粮谷、化肥、水泥、化工原料等怕湿散粒货物。车体下部设有漏斗,侧墙垂直,没有门窗,端墙下部向内倾斜,车顶有装货口,口上有可以锁闭的盖,漏斗底门可以用人力或机械开闭。打开底门,货物靠自身重力自动卸出。
家畜车 用于装运家畜或家禽的车辆,结构与普通棚车类似,但侧墙、端墙由固定和活动栅格组成,可以调节开口改变通风。车内分2~3层,并有押运人员休息和放置用具、饲料的小间,以及相互连通的水箱。
平车 用于装运原木、钢材、建筑材料等长型货物和集装箱、机械设备等的货车,只有地板而没有侧墙、端墙和车顶(图2)。 有些平车装有高0.5~0.8米可以放倒的侧板和端板,需要时可以将其立起,以便装运一些通常由敞车运输的货物。近年来各种专用平车有了很大发展。
长大货物车 用于装载超长、超重和超限的货物,如大功率变压器、发电机定子和转子、大型机床、轧钢机牌坊、合成反应塔等。长大货物车的载重量可达数十至数百吨。按结构区分有:长大平车,为长度较一般平车长的多轴平车;凹底平车,俗称元宝车,底架中部装货平台比两端降低,可装载截面尺寸较大的货物;重联平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车或多轴平车重联而成,两端平车上设置可旋转的枕鞍,用于装运长型的自承货物;落下孔车,其装货平台上开孔,使货物的某些部分可以落在地板面以下,从而可以装载更大型的货物;钳夹车,货物通过它下部的耳孔和销、上部的支承同前后钳形梁的相应部位相联接,此时货物本身成为承载车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空载时,两钳形梁可相互联接;转向架常采取多轴形式,甚至把几个多轴转向架用桥架联接起来,组成组合转向架来支承车体。
背负式平车和集装箱平车 一些国家的铁路在汽车拖挂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为降低运输费用,与公路运输相竞争而发展的专用平车,用于装运汽车挂车或半挂车和集装箱。这种车辆采用关节式结构,相邻车端可共用一台二轴转向架以减轻车辆自重;采用小直径车轮,最大限度地降低装载平台的高度,以适应半拖车或集装箱体积大而重量较轻的特点。背负式平车上设有半挂车的支架,停车时可以放倒,以便用牵引车将半挂车由站台拉到连挂的平车上,或由平车拉到站台上。
轿车平车 发达国家铁路上为运输轿车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专用平车。车体分为2~3层。常采用小直径车轮使平车得到较大的装载高度。设有跳板,以便轿车自行上下平车。
罐车 用于装运液态、气态或粉状货物的车辆,通常有纵向水平置放的圆柱形罐体,以及排卸装置和进人孔、安全阀等附属装置(图3)。 罐体内有表示装载量的容积标尺。旧型罐车顶上有空气包,作为液体膨胀的附加容器,新型罐车没有空气包,仅在装载时留出供膨胀用的容积。罐体为全封闭型结构,本身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因此有些新型罐车取消了枕梁间的部分底架,成为无底架罐车。这种罐车自重较轻,但由于所装货物多属易燃品或危险品,为了保证运输安全,罐体连接处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随着罐车的用途不同,结构也有差异。
粘油罐车 用于装载原油、矿物油等,通常在罐体下部外侧设有夹层加温套,卸车时通入蒸汽对货物进行加温,使其易于从下卸阀排出。
轻油罐车 用于装运汽油等轻质液态货物,这种罐车没有加温套,货物通常由上部进人孔通过抽油管卸出而不用下卸阀,以免渗漏发生危险。
酸碱类罐车 用于装运各种酸类或碱类液态货物。罐体内部通常有耐腐蚀涂层,或用不锈钢制造。罐体下部有加温套,上部设抽液管。
液化气罐车 用于装运液化气体。罐体能承受 2兆帕的工作压力,设有气相和液相阀,上部有遮阳罩。
粉状货物罐车 用于装运散装水泥、面粉等粉状货物。罐体为卧式或立式。卸货时把压缩空气通入气室,使罐内货物流态化,随气流经管道输送到指定地点。
保温车 又称冷藏车,用于运送易腐货物。外形似棚车,周身遍装隔热材料,侧墙上有可密闭的外开式车门(图4)。车内有降温装置,可使车内保持需要的低温;有的车还有加温装置,在寒冷季节可使车内保持高于车外的温度。按制冷方式的不同,保温车有不同类型。
冰箱冷藏车 利用冰盐混合物融化时吸热以降低车内温度。旧型冰箱冷藏车的冰箱设在车体两端,车内温度不够均匀,因而需增设强迫通风装置。较后出现的车顶冰箱式,冰箱沿纵向分布在车顶上,可以改善车内的温度分布,但也存在车辆重心高、需经常加冰加盐和清洗冰箱困难的缺点。冰箱冷藏车还要求在地面上设置加冰站网,有些国家已不采用。
机械冷藏车 利用液态制冷剂蒸发,吸收车内热量,再将蒸汽压缩至液态,通过冷凝器将热量散发到车体外部,如此循环,达到制冷的目的。常用的制冷剂有氨、氟里昂F12等。同冰箱冷藏车相比,机械冷藏车可以获得较低而较均匀的车内温度,而且温度能自动调节。机械冷藏车有车组和单节两种类型。中国铁路的机械冷藏车组有:23节式(包括20节货物车,1节柴油发电车,1节制冷机械车和1节乘务员车)和 12节式(包括10节货物车、1节带乘务员室的柴油发电车和1节制冷机械车),由发电车供电,制冷车以氨作制冷剂集中制冷,而以盐水在机械车和货物车间循环作为冷媒。此外尚有10节、 9节和 5节式,车组中只有1节带乘务员室的柴油发电车,其余为货物车,发电车集中供电,而由各节货物车上以氟里昂F12作制冷剂的制冷设备单独制冷。多节式冷藏车组只有在货物发运量足够大时,它的载重量才能得到充分利用,因而它的组成向着较少节数发展。单节机械冷藏车将发电、制冷、货物间和控制设备设在同一节车上,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编成车组,而且还可以自动控制实现无人管理,因而正在迅速发展。
无冷源冷藏车 车上仅有隔热车体而无任何制冷或加温装置。中国铁路新研制成的冷板式冷藏车即属此类。冷板式冷藏车车顶上设有长方形箱状容器──冷冻板,内装低晶共融溶液,靠地面上的制冷装置使溶液冻结。通常一次制冷足够一个运程的需要。车上的溶液可以重复使用,不需要沿途添加,因而可以节约运输时间。无冷源冷藏车在一些国家的铁路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此外,还有用干冰(固态二氧化碳)、液态二氧化碳、液态氮等作制冷剂的冷藏车。
3、铁路车辆检修的检修标准
在车辆检修中有一个车辆检修限度,它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车辆检修标准,指车辆检修时,对车辆零部件允许存在的损伤程度。在日常维修中用检修限度来判断零件能否继续使用,在定期检修中用检修限度来判断零件是否需要修理及检修后质量是否合格。检修限度标准绝大部分是以尺寸数值来表示,因车辆零部件的损伤程度,如磨损、腐蚀、裂纹、剥离、擦伤、变形、缝隙和游间等,均可以通过尺寸的变化来表示。车辆检修限度按使用场合不同分为运用限度和中间限度。运用限度也叫列检限度或最大限度,是指车辆零件的损伤程度已达到了极限损伤,超过了规定尺寸,必须进行修理更换。中间限度是指车辆进行各种定期检修时,应控制的检修限度。
确定一个检修限度,必须对工作条件、损伤规律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并结合长期的实践经验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与技术上的先进性等,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
4、火车客车车厢车门高度
22型车 硬座车
技术参数
轨距:1435mm
自重:45.5T
定员:118名
构造速度:120km/h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m
车体长度:23600mm
车体宽度:3106mm
车顶距轨面高度:4283mm
空调机组距轨面高度:4768mm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880mm
转向架:209型
制动装置:104型分配阀
空调装置:单元式机组29kw/台×2
采暖装置:燃煤温水锅炉
给水装置:车上水箱980L
YW25B型硬卧客车
技术参数
轨距:1435 mm
自重:47 吨
定员:开敞式:66 封闭式:44
构造速度:140 km/h
平稳性指标:W ≤ 2.5
静止状态下车体平均传热系数:1.16 w/m2.K
车体长度:25500 mm
车体宽度:3104 mm
车体高度:4433 mm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880 mm
转向架:209T 型
制动装置:104型制动机、基础制动:J型闸调器
给水装置:上水箱 1000 L
电气装置:采用轴端发电机
1、为本车提供DC48V电源
2、为蓄电池充电提供电源
RW25B型软卧客车
技术参数
轨距:1435 mm
自重:51.5 吨
定员:36
构造速度:140 km/h
平稳性指标:W ≤ 2.5
静止状态下车体平均传热系数:1.10 w/m2.K
车体长度:25500 mm
车体宽度:3104 mm
车体高度:4433 mm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880 mm
转向架:209T 型
制动装置:104型制动机、基础制动:J型闸调器
空气调节装置:29.7kw(车顶)单元式空调机组
给水装置:上水箱 1000 L
电气装置:发电车集中供电,供电电压AC 380V 50Hz
YW25G型空调硬卧车
技术参数
轨距:1435 mm
自重:45.1 吨
定员:66
构造速度:140 km/h
平稳性指标:W ≤ 2.5
静止状态下车体平均传热系数:1.16 w/m2.K
车体长度:25500 mm
车体宽度:3104 mm
车体高度:4433 mm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880 mm
转向架:209T 型
制动装置:104型制动机.基础制动:ST1-600双向闸调器
空气调节装置:40kw(车顶)单元式空调机组
给水装置:上水箱 1000 L
电气装置:发电车集中供电,供电电压AC 380V 50Hz
YW25K型空调硬卧车
技术参数
轨距(mm):1435
车辆限界:GB146.1-83车限1A,1B
构造速度(km/h):160
定员:66
自重(ton):48.2
载重(ton):6.4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m):145
转向架型式:CW-2
制动阀型式:电空104+F8
车钩型号:15号
缓卫器型号:G1型
风挡型式:橡胶风挡
折叠风挡
采暖型式:电热
空调机组型式:单元式空调机组
5、铁道车辆车体倾斜有哪些害处?其规定限度是多少?如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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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摘录)
铁道部铁运[2000]1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文件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摘录)铁运[2000]110号文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1条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铁道部设调度处,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同)设总调度室,铁路分局(总公司,下同)设调度所,技术站设调度室。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技术站调度分别代表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站长,根据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统一指挥的原则,分别掌管全国铁路、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站的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第2条铁道部设值班处长、调度员;铁路局设值班主任、主任调度员、调度员;铁路分局设值班主任、主任调度员、调度员;技术站设值班站长、车站调度员(设调度室的编组站应设室主任、副主任)。铁道部值班处长、铁路局值班主任、铁路分局值班主任、车站值班站长分别领导一班工作。在组织日常运输工作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及有关人员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车站和各单位在完成班工作任务中由分局调度员统一指挥;技术站,由车站值班站长统一指挥,在完成阶段计划任务中由车站调度员统一指挥。
第3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车站应根据调度的工作量配置班制,并按照法定劳动时间配备人员和预备率。
第4条铁道部调度主要职责范围:1.负责全路货流、车流组织,平衡各铁路局货车保有量,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全路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铁路局完成。2.监督检查各铁路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督促、组织各铁路局按部批计划均衡地完成局间分界站列车、车辆交接任务,及时处理局间分界站出现的问题,组织全路局间分界口的畅通。3.制定、下达各铁路局货运、列车工作轮廓计划和日(班)计划,督促、检查各铁路局按日(班)计划均衡地完成装卸车任务。4.掌握全国重点用户、港口和车
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5.负责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重点超限货物列车的始发运行情况;处理跨局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变更经路、客车甩挂及因紧急任务需要临时调拨客车;处理影响局间分界口列车运行的施工封锁;掌握全路客流和跨铁路局旅客列车的运行,组织各局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6.按阶段收取各铁路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7.掌握部备用货车,批准部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检查各铁路局对备用货车的管理情况。8.负责全路专用货车的统一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9.检查、通报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重大、大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当发生事故、灾害中断行车时,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变更有关列车的运行经路和机车运用办法,根据铁路局的请求,调动跨局的救援列车。10.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铁路局调度执行铁道部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11.负责全路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和全路调度安全情况的分析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12.负责指导全路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技术基础工作,积极采用、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5条铁路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1.负责铁路局管内货流、车流组织,平衡各铁路分局的货车保有量,组织各分局完成铁道部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铁路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铁路分局完成。2.监督检查各铁路分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组织各铁路分局按铁道部、铁路局批准计划均衡地交接列车和车辆,保持各分界站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及时解决、处理铁路局间及铁路分局间分界站发生的问题。3.按铁道部批准的日计划掌握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组织各铁路分局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4.掌握铁路局管内主要用户、港口和主要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5.负责铁路局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6.按时收取各铁路分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各铁路分局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及列车运行、机车车辆运用情况,预防、处理日常运输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铁道部。7.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检查、掌握铁路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8.掌握铁路局管内的客流及跨铁路分局的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分局有计划均衡地运送旅客,处理局管内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客车甩挂和调拨,负责安排影响局间分界口、分局间分界口行车施工方案。9.负责铁路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10.检查、通报各铁路分局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发生中断行车事故时,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道部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跨铁路分局救援列车或向铁道部调度提出请求,调动跨铁路局的救援列车。11.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铁路分局调度执行局令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12.负责铁路局管内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和调度安全情况的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13.负责铁路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技术基础工作,积极采用、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6条直管站段铁路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1.负责铁路局管内的货流、车流组织和车流调整,按阶段均衡地完成铁道部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和运输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在车数及其分布情况,编制铁路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站、段完成。2.组织车站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编发列车,保证列车按运行图正点运行,组织各站、段落实日(班)计划,处理区间内装卸车,落实施工方案,办理区间和线路临时封锁或开通。3.按铁道部批准的计划组织列车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证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经常保持与邻局(分局)的密切联系,及时洽商、解决发生的问题,保证分界站畅通。4.按铁道部批准的日计划装车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要求,审批各站段日装卸车计划,组织各站、段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5.掌握铁路局管内各站和主要用户、港口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6.负责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和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列车的运行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掌握管内重点货物、集装箱、自备车运输情况。7.及时收取、上报调度工作报告,并向邻局(分局)作出正确的列车预报。8.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铁路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及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9.掌握铁路局管内客流、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车站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负责组织铁路局管内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和客车甩挂0.负责铁路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11.检查、通报各站、段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上报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对中断行车事故,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道部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救援列车或向铁道部调度请求调动跨铁路局的救援列车。12.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13.负责铁路局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调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14.负责铁路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7条铁路分局调度主要职责范围:1.负责铁路分局管内的货流、车流组织和车流调整,按阶段均衡地完成铁道部、铁路局下达的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和运输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在车数及其分布情况,编制分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站、段完成。2.组织车站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编发列车,保证列车按运行图正点运行,检查各站、段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处理区间内装卸车,落实施工方案,办理区间和线路临时封锁或开通。3.按铁路局批准的计划组织列车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证机车与列车的紧密衔接,经常保持与邻分局(局)的密切联系,及时洽商、解决发生的问题,保证分界站畅通无阻。4.按铁路局批准的日计划装车去向别审批各站日装卸和限制口的装车计划,组织各站、段按日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5.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各站和主要厂矿、企业、港口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6.负责铁路分局管内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重点货物和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和排空列车的开行情况。7.及时收取、上报调度工作报告,并向邻分局(局)作出正确的列车预报。8.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的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铁路分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及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9.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客流、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车站按计划、及时地输送旅客,负责组织分局管内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和客车甩挂。10.负责铁路分局管内专用货车的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11.检查、通报各站、段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上报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对中断行车事故,应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向铁路局调度、上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救援列车或向铁路局调度要求调动跨分局的救援列车。
12.维护调度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检查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13.负责铁路分局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调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14.负责铁路分局调度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调度指挥工作现代化,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8条车站调度主要职责范围:1.掌握货源、货流、车流,根据分局下达的日(班)计划,正确编制和组织实现车站的班计划和阶段计划,保证按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编、发列车,不间断地接发列车,按计划完成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任务。2.经济合理地运用车站技术设备和能力,掌握调车机运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按作业计划、技术作业过程和时间标准,完成编组和解体列车的任务,提高调车作业效率,加速机车车辆周转。3.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掌握车流变化,正确推算现车和指标,按阶段向铁路分局调度汇报车流和车站作业情况。4.加强组织客运、军运、行包专列、“五定”班列、重载列车和重点货物列车的开行。5.主动与厂矿企业联系,及时预报重车到达情况和取送作业计划,掌握货位、装卸劳力情况,按计划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组织货物作业车、检修车和专用车的及时取送,缩短待取、待送时间。6.保证安全生产,当车站发生影响行车的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分局(路局)列车调度员和车站站长,并积极组织救援,减小事故对行车的影响。7.维护调度纪律,认真执行调度命令、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运输效率。8.正确、及时填画技术作业图表,并运用计算机等先进设备组织指挥运输生产。9.认真分析考核车站日常作业计划的兑现情况和日常运输生产完成情况,及时向分局和车站领导报。
第二章调度基本工作制度
第9条为检查、落实当日运输生产情况,布置、审批次日计划,铁道部和各铁路局每日各召开两次电话会议。1.第一次电话会议———铁道部每日7:00前召开,由各铁路局值班主任汇报第一班运输安全和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保证完成全日计划的措施,向铁路局布置第二班重点工作要求;铁路局每日10:00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汇报第一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保证完成全日计划的措施,根据铁道部布置的次日轮廓计划,向铁路分局下达次日计划任务,布置重点工作要求。2.第二次电话会议———铁道部每日15:00前召开,由各铁路局总调度室主任(副主任)汇报预计全日运输情况,向铁路局提出次日日(班)计划的安排要求和布置工作重点;铁路局每日16:00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报告当日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日(班)计划安排。
第10条为保持调度工作的连续性,各级调度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和班中会制度。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交接班和班中会,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主任负责主持,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1.接班会:传达有关命令指示,介绍上一班安全、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制定本班确保安全、完成运输任务的具体措施。2.交班会:各工种调度分别总结本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任务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各工种调度的交班内容和待办事项必须清楚、完整,不得遗漏。3.班中会:每班至少召开一次,根据日(班)计划执行情况,研究确保完成本班和全日任务的具体措施。
第11条为保持各级调度间的持续联系,准确地掌握工作进度和不失时机地处理问题,车站向分局调度,下级各工种调度向上级各工种调度报告工作,建立以下制度。1.车站向铁路分局:(1)车站在列车到、开或通过后,及时报告车次、时分和列车状态。(2)列车始发站应及时报告列车解编进度、编组内容、列车编组变化情况及出发列车速报(车次、机车型号、司机姓名、现车辆数、牵引总重、换长),列车在非始发站摘挂作业后,作业站要及时报告列车作业后的编组变化情况。(3)机车及股道使用情况、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4)车站有关工种每3小时向分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内容。2.铁路分局向铁路局:(1)每3—4小时,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报告管内客车正晚点和列车运行情况。(2)9:30(21:30)前,调度所值班主任向铁路局值班主任或列车调度员,报告接班后铁路分局管内的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3)每3小时和6小时,分局其他工种调度向铁路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的内容。(4)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3.铁路局向铁道部:(1)10:00(22:00)前,铁路局值班主任向铁道部调度报告接班后的管内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18:00(6:00)前运输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分析。(2)每3小时和6小时,铁路局各工种调度向铁道部所属各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的内容。(3)安全情况和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4.当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站、段了解有关运输情况时,有关人员应及时、认真汇报。5.采用微机联网和列车实时跟踪报告时,应实现车站与铁路分局、铁路局、铁道部报告信息共享。第12条为加强铁路局(铁路分局)间的协作,保证分界站畅通,铁路局(铁路分局)间分界站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两铁路局(铁路分局)轮流主持,必要时由铁道部(铁路局)组织,研究改进列车交接工作,制定、修改分界站协议。第13条为提高调度人员组织指挥水平,加强各级调度之间、调度与站、段有关人员的工作联系,各级调度人员每年深入现场应不少于10天,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交换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日常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现场行前要有计划,返回后有报告。深入现场的活动方法:可采取添乘机车、列车、召开座谈会、联劳会、同班会、跟班劳动、专题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调度人员添(登)乘机车、列车时,应发给机车添(登)乘证,并准许在乘务员公寓食宿。第四章调度日(班)计划。
第30条调度日(班)计划应保证均衡地完成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实现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及运输方案。
第31条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应遵守下列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运输政策,保证重点运输的原则。2.坚持一卸、二排、三装的运输组织原则。3.严格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组织作业,最大限度地组织直达、成组运输的原则。4.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和其他运输设备,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的原则。5.组织均衡运输的原则。
第32条日(班)计划包括货运工作计划、列车工作计划和机车工作计划,三者是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有机组成部分。日计划是由当日18:00至次日18:00一日内的日间运输工作计划。日计划分为两个班计划:当日18:00至次日6:00为第一班计划;次日6:00至18:00为第二班计划。铁路分局可根据第一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日计划任务,对第二班计划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第33条日计划的编制,铁道部由调度处长(副处长)负责;铁路局由总调度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铁路分局由调度所主任(副主任)负责。
第34条铁道部、铁路局每日应分别在9:00、10:00前向铁路局、铁路分局下达次日轮廓计划。铁道部、铁路局轮廓计划内容有:分界站交接列车数、重车数、车种别排空车数、到局别使用车数、通过限制口的装车数(铁路局下达的轮廓计划还包括装、卸车任务)和重点要求。
第35条铁路局、铁路分局编制日计划的主要依据:1.铁道部、铁路局下达的轮廓计划。2.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运输方案、施工计划和站、段有关技术作业时间标准。3.日要车计划(军用应有军运任务通知书,超限货物应提出批准装运电报)和物资部门的要求。预计当日18:00各类运用车数、车站现在车数(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和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和机车分布情况。5.列车预确报。6.分界站协议。
第36条铁路局、铁路分局日计划内容:1.货运工作计划(1)各站卸车数(到站整列货物要有品名、收货人);(2)各站按发货单位、品名、到站别的装车数;(3)“五定”班列、重点直达列车、集装箱直达列车、企业自备车直达列车和成组装车的列数、组数及辆数;(4)装卸劳力、机械调配计划;(5)篷布运用计划。2.列车工作计划(1)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发站、到站、发到时分、编组内容、始发列车车辆来源、小运转列车运行计划、机车交路及机车型号;(2)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到开时分、各列车中去向别重车数(到邻分局的重车分到站)和车种别空车数;(3)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各站配空挂运计划和摘挂列车的装卸、甩挂作业计划;(4)专用货车的使用、调整计划;(5)施工封锁计划。3.机车工作计划(1)各区段机车周转图;(2)机车沿线走行公里、机车运用台数和机车日车公里;(3)机车大、中、辅(小)、临修、回送计划及重点要求。
第37条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人员,在每日14:30前有关站、段收集编制日(班)计划的资料,并向调度所主任提供:1.货运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卸车数、装车数和去向别装车数,18:00待卸车,有关停、限装命令,卸车单位的卸车能力。2.计划及列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运用车(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和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备用车等分布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编组站、区段站、分界站的时分。3.行包专列、“五定”班列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行包专列、“五定”班列装卸及编组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分界站的时分。4.机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运用机车和机车回送计划,机车检修情况。5.供电调度员———电气化区段的停电、施工情况。6.预报调度员———列车到达预、确报。7.篷布调度员———预计18:00篷布分布情况。8.军运、特运调度员———整列和零星军用要车计划的车种、吨位、辆数、配车时间及挂运要求,超限货物车辆的分布及挂运条件、车次及超限货物车辆挂运通知单,专用货车的备用、解除和调配计划。9.客运调度员———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中途折返、迂回运输和客车底回送等情况。10.指定专人提供次日各站、各区段施工计划。其他各工种调度员按职责范围,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第38条编制货运工作计划的规定:1.卸车计划———根据预计当日18:00管内工作车结存和次日产生的有效管内工作车数,确定次日卸车计划;根据18:00实际管内工作车确定次日应卸车数,并以此考核铁路铁路分局卸车完成情况;根据“管内工作车去向表”(运货4)确定各站的卸车任务。2.装车计划———必须在保证排空任务的前提下,由调度所主任会同货调主任,严格按货运轮廓计划审批各站日要车,确定装车日计划。3.第一班装、卸车计划应达到全日计划的45%以上。
第39条编制列车工作计划的规定:1.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全日车次和全日编组内容。编制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可靠的资料,禁止编制无车流保证的空头计划。各区段日计划列数,要按列车运行图做到基本均衡。2.实行分号列车运行图时,选定列车车次,确定日计划列数,应以分号列车运行图为基础,首先保证不应超过图定列数,由相邻两铁路局(分局)协商确定,报铁道部(铁路局)调度批准。3.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货物列车是否开满,跨铁路局(分局)列车,以分界站全日交接列车计算;铁路分局管内列车以编组站或区段站全日发出列车计算;干支线衔接的区段,列车对数应分别计算;列车运行图规定在中间站始发和到达的列车未开满,但贯通全区段运行的列车已开满时,可视为列车运行图已开满。4.列车工作计划要确保排空列车的开行。第一班计划的排空车数必须达到全日计划的45%以上。5.始发列车计划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时分制定。中转列车可按预计到达时分,在分号列车运行图中选定紧密衔接的适当运行线。图定车次贯通到底的直达货物列车,在接续的区段站或编组站因晚点不能使用原图定运行线时,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准许利用图定的直达或直通列车运行线开车,但必须保原车次不变。6.摘挂列车与其他货物列车运行线不得互相串用。在中间站始发或终到的列车,如列车运行图规定为通过时分,在编制日(班)计划时,应另加起停车附加时分。7.开行临时定点
列车的规定:(1)基本列车运行图的列车开满后,方准加开临时定点的列车车次。(2)始发列车无适当车次使用时,可制定临时定点列车计划,其旅行时间不得超过本区段内同类列车最长旅行时间。跨铁路局(分局)运行时,须征得邻局(分局)的同意。(3)列车运行图中的摘挂列车已开满仍有剩余摘挂车流(有一个区间达到牵引定数70%或满长)时,可加开临时定点的摘挂列车,但跨铁路局的加开列数不得超过1列。(4)开行列车运行图以外的阶梯直达列车,只限于作业站间可临时定点。(5)限速列车、有时间限制的军用列车和在区间整列装卸的列车,不能利用列车运行图中的运行线时,可开行临时定点列车。限速列车,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允许只定始发和到达时分,运行时分可在3—4小时列车运行调整计划中确定。(6)途中停运的列车,恢复运行时应利用空闲运行线。如确无适当运行线可利用时,方准开行临时定点列车到达前方第一个技术作业站。8.列车运行图规定18:00后由分界站交出的列车,不准作18:00前的交车计划。分界站当日未交出的晚点列车,必须纳入次日计划。接近18:00的晚点列车,来不及纳入次日计划时,准许18:00后晚点交出。9.原则上不准编制跨铁路局(分局)的超重、超长列车计划,必须时,须征得邻局(分局)的同意,并经上级调度命令准许。10.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中不准变更列车车次和整列方向别的编组内容,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要预先征得相邻铁路局(分局)同意,并须报请上一级调度批准。11.日(班)列车工作计划编制后,相邻铁路分局调度所必须主动将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车次、时分、编组内容、机车交路)核对一致后,方准逐级上报铁路局、铁道部批准。
第40条编制机车工作计划的规定:1.机车工作计划要保证日常运输任务的需要,按列车工作计划供应质量良好的机车。2.机车周转图必须根据列车工作计划和规定的技术作业时间、乘务员劳动时间进行编制。不准编制反交路。如编有紧交路时,必须制定保证实现的组织措施。消除对放单机,减少单机走行。
第41条日计划的审批和下达:1.铁路分局日计划,经主管分局长批准后,于16:30前报铁路局,于17:3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站、段。18:00至21:00、6:00至9:00的列车工作计划,应分别提前在16:00、4:00前下达有关站、段。对车次的考核,仍以正式下达的日(班)计划为依据。2.铁路局日计划,经主管局长批准后,于17:00前报铁道部,同时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分局。3.铁道部日计划,经调度部主任批准后,于17:4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局。对上报计划有调整时,应按上级调度批准的计划,逐级以调度命令更正,并组织实第二班的调整计划,由调度所值班主任负责,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根据铁路局批准的日计划(包括铁道部对铁路局上报计划的调整任务)制定,于4:00前报铁路局,经值班主任同意后,于4:3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分局,分局于5:0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7、12306网上订火车票一次只能买一张吗?
12306上一个人可以购买多张动车票,但同一张身份证只能购买同一次列车的一张车票。
12306官网规定,用户在网上预定火车票数量有限,一个12306账户最多能买5张火车票,但并不要求是一个车次的。所以,在12306网上是可以帮朋友买票的,最多可以一次性买5张票。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车次列车,一张身份证只能买一张火车票。特殊情况是,同一车次,一张身份证可以买一张成人票加一张儿童票。
8、铁路职工机车乘务员工作时间如何计算?每月有最高工时限度吗?超过部分如何计算加班费?
铁路是霸王条款,不能用法律来解释,我们每年超时多少大家心里有数,间歇不算时间,通勤路上不算时间,只有刷脸才算时间,工人就是机器,给你工资相当于给机器上润滑油,能让你动就行了呗,还想要啥?有几个一线铁路职工退休是没病痛的?在铁路就是有人有门路那你就随便,没本事活该累死累活,连法律都为了稳定不敢受理的,谁有办法,凑合活着吧,身为铁路人,不死就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