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进行车辆保险费返还,如何计算?
关于车辆保险费返还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需要退还的保险费=实收保回险费-已了责任答天数X日保险费。
根据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的不同,计算已了责任日保险费包括以下方法:保险合同有效期(特指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一旦超过6个月但是不足一年时,日保险费汁算如下:日保险费=年保险费/365。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必须退还投保人。这就是所谓的车辆保险费返还。
一般对于车辆保险费返还的情况还分为这几种: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获取部分保险赔偿后一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有效期的长短,按照上面的方式计算出日保险费率,并将保险金额扣除保险赔款和免赔金额后的未了责任部分的剩余车辆保险费返还被保险人。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在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在发生事故后,在保险人未支付任何保险赔偿情况下,保险人应按年费率的1/365计算日费率,并退还未了保险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2、返还原物纠纷法院判还车辆伿被告拒不返还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3、已经经过公证处送达返还车辆通知书但是对方还是不返还车辆是否属于扫黑除恶范?
公证处送达通知书?公证处有这个职能吗?通知书有约束力吗?一张废纸而已。
你想把民事纠纷(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已说明了性质)上升到刑事犯罪,小心因诽谤把自己折腾进去。
4、判决抵押无效返还车辆,对方拒不返还,是不是就能构成侵占罪
法院已经判决第三人返还车辆,如果第三人拒不返还,不能自诉第三人侵占,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5、汽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汽车和婚礼费用吗
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赠与车辆能否要求返还
赠与车辆能否要求返还给你讲一个案例你就懂了:
争议焦点是讼争小汽车的赠与是否附条件。朱某与陈某两人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其后朱某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赠与陈某并登记在陈某的名下。朱某称该赠与是出于能于陈某结婚,用于日后共同生活而为,对此,结合本案的案情以及陈某的委托代理人于二审复核程序中的陈述:“我方认为上诉人买车送车是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但被上诉人作为受赠与方对结婚一事是û有承诺的。”可以认定朱某的这种赠与不是单纯地以无偿转移财产为目的,而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目的是与陈某缔结婚姻关系,而陈某对朱某的这一意图显然是知晓的。陈某在这种情形下接受了小汽车,应视为其同时接受赠与行为所附之条件,并受该条件的约束,而不能将赠与物与所附的条件割裂开来,只接受赠与物,而不接受赠与所附的条件。现陈某提出分手,朱某赠与的目的落空,该赠与行为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行为丧失法律效力,陈某对其取得的小汽车便失去了占有的合法依据。因此,二审判令陈某将讼争小汽车返还给朱某正确,应予维持。
7、刑警队扣涉案车辆何时返还
接受处罚完毕后可取回。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受害人的财物,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效后,有关机关才会依法返还被害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8、民事诉讼法对车辆返还案件应该怎么执行
一、义务人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返还义务二、义务人履行期限内不主动返还的,向法院申请执行。
9、个人因为经济纠纷扣押别人车辆,现在达成和解,返还车辆时的手续怎么写
在对方未涉嫌刑事犯罪、行政违法的前提下,派出所确实不能立案。
“经济纠纷扣车“?你拖欠对方的钱?对方扣车?什么原因你并未陈述,
如果拖欠对方的钱,且该债务确实已经到期 那么你作为债务人应当如约履行债务的
如果债务尚未到期你可以要求对方返回车辆。
10、自己名下在别人手里两年,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可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质押给别人的车辆,要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了车辆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借给别人无偿使用,那么则不可以要求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是租给别人的,当然可以要求支付车辆使用费
如果你们当时没有约定,法院会根据车辆的耗损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但是一般不会支持市场租金的这种车辆使用费